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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產后母嬰生活照護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6-04-16 17:39?
來源: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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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隨著國家積極生育政策深入實施,“科學坐月子”理念日益普及,各類產后母嬰生活照護服務機構(俗稱“月子中心”)發展快速。目前,產后母嬰生活照護服務機構存在行業牽涉面廣、內部業務復雜等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各部門協同共治、齊抓共管,促進我市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的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公安、人社、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應急管理、城管、消防、婦聯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產后母嬰生活照護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計25條,分為總則、機構和從業人員規范、經營服務規范、安全管理、監督管理及附則六個部分。
(一)明確相關機構的服務對象與服務類型等核心特征,包括為分娩后的產婦及嬰兒提供住宿和生活照護服務的“月子中心”“月子會所”等機構。
(二)加強部門協同,嚴格依法依職監管。按照屬地為主、協同共治、規范監管、保障安全的原則,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依職責開展檢查,提升監管質效與問題處置能力。
(三)聚焦機構、人員、經營和安全管理等環節,明確準入要素,重點圍繞資金管理、價格、合同、照護服務、勞動保護、食品衛生、治安與消防、環境衛生等經營要求,強調消防、人身、信息、食品與衛生等安全規范。
(四)梳理明確7類具體違法情形的處罰事項、執法部門等,督促指導產后母嬰生活照護服務機構依法依規經營,提高綜合監管效能。
三、生效時間
《辦法》自2026年3月24日施行,有效期2年。
解讀人:呂永峰,解讀電話:0471-46066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