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對內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靶向治污要求,鼓勵公眾參與環境監督,依法懲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制定并印發《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流程》,明確全流程辦理規范,即日起遵照執行。
流程規范舉報受理、線索交辦、獎勵核批、發放及材料歸檔五大環節,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設立有獎舉報熱線0471-3287213,按屬地原則轉辦案件,跨區域或重大違法由支隊直接辦理。案件辦結經法制審查、集體審議后,通知舉報人申領獎金;舉報人需實名并按期攜帶身份證、銀行卡辦理,逾期未領視為放棄。所有材料將整理存檔,確保流程規范可溯。
該流程的落地,將進一步暢通公眾監督渠道,以制度化激勵公眾參與,形成社會共治合力,助力首府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