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呼和浩特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呼和浩特市被評為第六批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榮獲“2022年全國十佳杰出熱線典范”和“專業升維典范”獎項,和林格爾縣盛樂鎮臺基營村、托克托縣新營子鎮小口子村被評為第九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不斷強化。堅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納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黨校必修課程。2022年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次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主要負責人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第10次集體學習會上作專題培訓輔導。市委黨校主體班次培訓干部學員544人次。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系統謀劃、整體推進,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印發實施《法治呼和浩特建設規劃(2022-2025年)》和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法治文化建設實施方案。將“全面依法治市”列入全市高質量績效考核目標,對9個旗縣區、6個政府部門開展實地督察,推動法治首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政務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持續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細化優化營商環境3.0版實施方案,提出236項任務舉措。動態調整市本級權責清單,調整3個部門24項行政權力事項。進一步簡政放權,“跨省通辦”事項達到379項;市本級“一網通辦”事項達到820項,全程網辦事項707項;發布“同城通辦”事項清單,市四區通辦事項147項,旗縣通辦事項110項。落實接訴即辦每月調度機制,“12345”便民熱線受理訴求149.90余萬件,辦結約145.06 萬件。
(三)良法善治開創新局面。堅定不移落實黨對立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推動落實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和重大立法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印發2022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成《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條例》等10件地方性法規和《呼和浩特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7件政府規章的起草、修審工作。向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完成旗縣區、政府部門1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審查和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清理涉及民法典、“證照分離”“放管服”改革等領域政府規章5件。
(四)行政決策水平持續提升。嚴格執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制定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將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必審內容,對102件次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相關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核。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全市現有政府法律顧問442名(家)、公職律師118名,市政府法律顧問提供決策服務12件次。
(五)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范。嚴格貫徹執行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開展執法監督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完成22項重點工作,抽查評查行政處罰案卷130余卷、確定11個行政執法監督基層試點司法所。印發《呼和浩特市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的意見》,編制呼和浩特市綜合執法事項清單。全面推行柔性執法,公布市本級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2022版)和輕微違法行為免于(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22版)。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2期,培訓行政執法人員2萬余人,頒發新版電子行政執法證件9000余件。
(六)應急體系建設更加健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成立以市長為總指揮,分管副市長為副總指揮,26個市級部門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的應急指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部門預案16項。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綜合監管等4個領域14個行業226人的專家庫,組建森林草原滅火、防汛抗旱、危化、應急公益等4支專業救援隊伍。68個派出所與司法所結對共建,推動形成“兩所聯動”工作格局。
(七)行政權力運行更加規范透明。認真執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等制度,及時向市政協通報工作情況,辦理答復市人大代表建議328件、市政協提案186件。主動強化內部監督,建立健全交辦、督辦、通報等工作機制,推動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層級監督常態化、長效化。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重大民生信息,依法公開政府信息2289條。完善政策解讀工作機制,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各類政策解讀信息73條。深入推進政務誠信建設,辦結“蒙企通”平臺投訴案件35件。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督促落實常態化機制,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八)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更加完善。深入推進人民調解,開展“調解促穩定 喜迎黨的二十大”專項活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4398件,調解成功4350件,調解成功率98.9%,涉及金額12552.283萬元。加強民商事爭議化解,呼和浩特仲裁委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仲裁案件596件,爭議標的約13億元。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爭議主渠道作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30件。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辦理行政訴訟案件55件。廣泛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向法律服務資源相對短缺地區流動,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37件,援助受援人1640余人。
(九)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更加有力。印發《呼和浩特智慧城市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統籌政府信息平臺建設,優化建設完成城市大腦3.0,實現城市大腦“智慧化橫向縱向同步推進、同步升級”的迭代升級。完善“愛青城”APP,上線便民服務事項160余項。加強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覆蓋全市55家單位,接收目錄2040條,資源1150項,數據總量較去年同期提升約50%。強化城市大腦大數據平臺數據歸集,總數據量達31億條,支撐社會綜治、政務服務、城市治理、民生服務、生態保護等五大領域的應用項目。上線運行全區首個公共數據開放平臺。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22年,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與黨中央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旗縣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不均衡現象依然突出;二是法治宣傳教育的個性化、精準度和實用性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執法權下放鄉鎮(街道)后出現的基層執法力量不足問題還需關注解決。針對以上問題和不足,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
三、2023年主要安排
2023年,呼和浩特市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總結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成績和問題,摸清“難點”、找準“痛點”、疏通“堵點”,為建設“一流生態、品質、幸福、文化首府”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一是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精準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實質,廣泛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動實踐,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進一步廣泛征求意見,提升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聚焦基層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深入開展“八五”普法。三是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著力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四是強化督促落實和考核評價,完善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方式,加大督察考核結果運用,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五是充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力量,進一步充實法治政府建設隊伍力量,并加大培訓力度,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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