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21年7月1日起,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33元的基礎上增加7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自治區、盟市、旗縣財政分級負擔。
在各級政府過緊日子的情況下,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體現了自治區黨委、政府對城鄉居民的關心、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相關工作,盡快按照新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已參保群眾提高繳費檔次,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