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旗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現將《土默特左旗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
土默特左旗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5年3月26日
土默特左旗2025年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切實保護全旗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落實呼和浩特市森防指、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加快解決“火源管控力度不夠”和“人民防線筑的不牢”兩個普遍性突出問題,扎實做好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壓緊壓實全鏈條責任體系,結合我旗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旗委、旗政府領導下,結合我旗森林草原分布的規律特點和防滅火工作需要,層層壓實責任,廣泛宣傳教育,強化火源管控,深化隱患排查,狠抓隊伍建設,全力做好防滅火應急救援準備,做到森林草原火情早發現、早處置,讓森林草原防火人人知、人人怕、人人防,全面營造“文明祭掃”的氛圍,堅決遏制和減少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清明節期間全旗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安全穩定,為全旗發展營造良好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布置工作任務,貫徹落實各黨委、政府關于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全面啟動清明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備足裝備物資器材。
(二)排查整治階段(3月30日至4月3日)。林草局、鄉鎮、三個管理站、村力量對照任務要求,層層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組織專職護林員等開展巡山護林和森林火險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重點防范階段(4月4日至4月6日)。加強應急值守,護林員開展全天候巡山護林,森林撲火隊員全部靠前駐防,主要進山路口全面設卡檢查,嚴防群眾上山現場祭掃、嚴禁火源火災進山入林。
(四)分析總結階段(4月10日前)。根據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發生情況,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并上報。
三、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制
1.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森林草原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有關規定,切實抓好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制的落實,落實防控措施,采取班子成員分片包干等辦法,將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分解落實到村,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
2.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主動作為,把做好清明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要事來抓,做到組織機構、責任落實、隊伍裝備、工作經費、隱患排查、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七到位”,切勿麻痹大意,引發大的森林火災。
3.要嚴格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追究,對山火多發的地方,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廣泛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
1.各鄉鎮、三個管理站、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土左旗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春防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通知》(土森防指辦發〔2025〕5號)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鄉鎮、三個管理站、村以網格化包戶到人的形式,告知廣大群眾清明不上山現場掃墓、不開展聚集祭拜。
2.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社區)充分利用村廣播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懸掛標語橫幅等多種宣傳方式,全方位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工作,大力倡導文明祭祀方式。
3.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要加大投入,繼續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增設一批永久性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警示牌,并對現有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牌進行及時刷新;主要進山路口要布設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欄或宣傳橫幅,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車要開進林區巡回廣播,營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圍。
(三)全面加強巡護管控
1.落實設卡檢查,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要落實專人在各個主要進山路口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臨時檢查站,嚴防死守,加強對進山人員的檢查登記和宣傳,嚴防群眾上山現場祭掃、嚴禁火源火災進山入林。
2.加強巡護監管,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要落實專職護林員、村級巡山護林隊加強巡山護林,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重點加強對林區墳墓以及其他祭祀祭拜地方等關鍵部位的巡護,及時發現并制止各種野外用火和人員聚集行為,開展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和清旅游景區內可燃物的“五清”行動,做到森林火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
(四)認真抓好應急處置工作
1.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要根據實際,研究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處置專項應急預案,全力做好組織指揮、人員調配、物資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準備工作。
2.專業撲火隊、鄉鎮撲火隊、護林員要靠前駐防,嚴陣以待,并備足撲火物資、器械,確保一旦發生山火,能立即出動,實現“打早、打小、打了”。撲救山火時,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科學撲滅森林火災的原則,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
3.發生山火時,鄉鎮、三個管理站、村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調動隊伍撲救山火,并及時向旗森防指辦報告情況。
4.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嚴密監測火情,暢通火情信息渠道。要加強火情信息報送,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不得遲報、瞞報、謊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春季特別是清明節期間歷來是森林火災高發、易發時段,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更嚴、更實的措施,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保清明期間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二)強化督導,夯實責任。清明期間,旗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在清明節前將派出督查組,到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各相關單位進行督查。各鄉鎮、三個管理站、村、各相關單位對督查組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因火災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導致發生森林火災多發,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