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土默特左旗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土默特左旗學前教育
普及普惠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精神,根據《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呼政辦發〔2022〕2號)、《呼和浩特市關于實現首府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呼黨發〔2022〕3號)、《呼和浩特市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呼政辦字〔2023〕10號)總體要求,加快推進全旗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政策保障體系,以建設普及普惠旗為目標,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努力讓每個幼兒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行動目標
到2023年底,全旗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4%,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6%。
到2024年底,全旗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7%,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8%。
到2025年,全旗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100%,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均達到60%,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0%。學前教育資源布局更加合理,治理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政策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投入水平顯著提高,辦園行為更加規范,師資水平和保教質量全面提升,廣覆蓋、有內涵、高質量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三、重點任務
(一)擴大學位供給,夯實公益普惠發展基礎
1.優化幼兒園布局結構。制定縣域學前教育專項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重點加強金川區域幼兒園建設,使公辦幼兒園布局結構更加合理,公辦園數量逐年增加,逐年提升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使普惠性教育資源持續擴大,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益性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自然資源局)
2.加大幼兒園建設力度。建立幼兒園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幼兒園建設手續采用“集中受理、一站審批”方式,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理效率,加快幼兒園建設步伐,擴大學位供給。全旗通過新建改擴建、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移交、利用閑置校舍改建等形式,根據《呼和浩特市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建設規劃(2021—2025年)》(呼政辦發〔2022〕10號)預計到2025年新增公辦幼兒園11所,新增學位約3600多個。(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發改委、旗財政局、旗自然資源局)
3.開展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2023年起,旗教育局會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9]18號)《2012—2021年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呼政辦字〔2023]21號)及土左旗旗委總體要求,開展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全面摸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底數和移交情況,分類界定幼兒園規劃建設情況,對未按規定建設或移交、沒有辦成公辦園或普惠園的小區配套幼兒園,要在2023年底前按照相關規定全部整改到位,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幼有所育的期盼。(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旗自然資源局)
4.改善幼兒園辦園條件。從2023年起,根據市教育局出臺的幼兒園玩教具配備指南及標準,調研全旗幼兒園玩教具配備及使用情況,指導充分發揮玩教具的教育價值,積極爭取上級玩教具配備專項補助經費。到2025年底,力爭全旗所有公辦幼兒園玩教具配備達到標準,為幼兒創設良好的教育和成長環境。(責任單位:旗教育局、旗財政局)
(二)加大扶持力度,擴大普惠園數量
5.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旗人民政府要按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要求,建立符合我旗實際的生均撥款、收費、資助一體化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公辦園生均撥款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優化經費投入結構,加大經費支持,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轉和持續發展。建立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取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在幼兒園辦園成本增加的情況下,適當調高保教費收費標準。(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發改委、旗財政局)
6.擴大普惠性民辦園占比。根據《呼和浩特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實際制定我旗民辦園轉辦普惠園實施方案,完善我旗普惠性民辦園認定辦法、補助標準和方式,逐年認定轉辦一批民辦園為普惠性幼兒園。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結對幫扶等扶持政策,到2025年,基本形成公辦民辦并舉、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發展新格局。(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財政局)
7.落實困難群體資助政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困難群體資助政策,落實資助專項經費,健全家庭困難群體幼兒資助制度。從2023年開始,按照“應助盡助”原則,建立家庭貧困兒童、孤兒、殘疾幼兒等信息數據庫,確定資助標準,執行好資助政策,確保所有應助幼兒都能夠得到資助。(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民政局、旗財政局)
8.保障特殊幼兒入園需求。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設立幼兒班。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輕度殘疾幼兒入園,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展學前融合教育試點,增加殘疾適齡兒童入園機會。2023年起,確定一所幼兒園開展融合教育試點,保障輕度殘疾幼兒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旗教育局)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教師專業能力
9.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完善師德承諾制度,健全師德獎懲機制,將師德建設作為幼兒園考核評估重要指標,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業績考核、職稱評審、評優獎勵首要條件,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著力解決師德師風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幼兒教師表彰獎勵制度,定期開展師德模范評選活動,大力宣傳師德模范典型事跡,引導全體教師不斷提升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依法執教意識。(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人社局,全旗各幼兒園)
10.全力解決教師短缺問題。嚴格落實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完善幼兒園教師補充機制,創新教師編制管理,探索編制總量管理,全力解決教師數量不足的問題。2023年起,旗教育局、旗委編辦、旗人社局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積極落實“兩教一保”的配備標準。對轄區內所有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摸清情況,拿出切實可行調整補充方案,采取有力舉措,逐步解決學前教育教師編制短缺和臨聘人員數量較多的問題。在調整補充編制后仍然有較大缺口情況,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補足配齊公辦園保健、保育、安保等人員。(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委編辦、旗人社局、旗財政局)
11.依法落實教師待遇。旗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旗實際,采取有力舉措切實解決公辦幼兒園臨聘教師工資待遇偏低問題,保證教師隊伍穩定。從2023年起,逐步落實臨聘教師同工同酬政策,落實公辦園臨聘教師和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在職稱評聘、資格認定、評優獎勵、學習培訓等方面與在編教師享有同等待遇,保障臨聘教師合法權益。明確民辦園教職工工資待遇最低標準,引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配足配齊教職工并保障其工資待遇。優化幼兒教師職稱評聘制度,適當提高幼兒教師中、高級崗位比例。(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人社局、旗財政局)
12.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完善幼兒園教師準入機制,拓寬教師招錄渠道,貫徹落實公開招聘公費師范生、高層次特殊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傾斜政策。從2023年開始,力爭每年引進學科帶頭人和教學能手等高層次幼兒教師,招錄學前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完善我旗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體系,支持土默特左旗第一職業中學辦好學前教育專業,做好幼兒教師職前培養。扎實開展園長和保教人員培訓,每年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積極組織幼兒園教師參加市級專業技能大賽、幼兒園建設管理觀摩學習活動,不斷提升幼兒園教師保教水平和專業技能。鼓勵教師通過在職學習、離職進修等方式,提升學歷文化層次。到2025年,全旗幼兒園專任教師學歷占比達標。(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財政局、旗人社局)
13.加強園長隊伍建設。健全完善園長任用辦法,推行園長任期目標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動態調整機制。2023年起,每年面向全自治區范圍招聘一定數量公辦幼兒園園長。用三年時間,初步建成骨干園長隊伍體系。組建“園長工作坊”,支持園長通過集中研修、跟崗研訓、項目研究、定期研討等方式發揮領頭羊作用,提升園長辦園治教水平。加強園長辦園能力建設,采取多種方式對幼兒園園長進行專業培訓,推動園長綜合素質和辦園水平全面提升。(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人社局)
(四)注重示范引領,推動優質均衡發展
14.深化辦園方式改革。優化幼兒園辦園方式,推行學區化管理,建立資源共建共管機制,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共用,建立高質量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區域聯盟辦園機制,組建資源共享、師資共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協同發展聯盟。從2023年起,根據市教育局統籌安排,旗教育局積極配合,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建立覆蓋全旗所有幼兒園的片區、聯盟等,推動幼兒園辦園水平整體提升。(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人社局)
15.實施“名優”帶動計劃。遴選認定一批“示范園”“優秀園長”“優秀教師”,建立示范引領機制,實施“名優”帶動計劃,落實輻射帶動作用。按照市級示范園申報程序,成熟一所實地驗收考核一所,逐年增加市級示范園數量。每年評選認定的“優秀園長”、“優秀教師”明確職責任務,開展幫帶工作,推動學前教育實現優質均衡發展。到2025年,力爭全旗有自治區級示范園2所、市級示范園4所、優秀園長2名、優秀教師10名,在名優示范帶動下實現快速發展。(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全旗各幼兒園)
(五)重視專業指導,著力提升保教質量
16.強化專業支持。加強學前教育教研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專業支持作用。2023年起,由旗教育局牽頭,按照教研人員配備要求,配齊配強學前教育專職教研人員,完善學前教育教研工作制度,落實教研人員指導服務責任。選取業務能力突出的園長、副園長、骨干教師組建兼職教研員隊伍,幫助指導幼兒園制定教育計劃、開展保育活動、進行課程開發、提高保教質量,推動鄉鎮、區域、園所之間均衡發展。(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全旗各幼兒園)
17.落實課程游戲化要求。嚴格落實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保教要求。從2023年開始,由教研人員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幼兒園課程游戲化實施意見,并結合我旗實際逐步開發課程資源,為幼兒園保教活動開展提供參考。到2025年,完成學前三年課程資源開發任務,建立縣域學前教育游戲化課程資源體系。深入開展全旗幼兒園保教工作專項督導檢查,糾正小學化辦園傾向,促進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教育局相關股室、全旗各幼兒園)
18.重視家園共育指導。全面落實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定期組織專業人員深入幼兒園開展家園共育指導,研究探索家園共育有效方式,推動形成家園共育合力。從2023年開始,啟動“家園共育示范園”評選活動,到2025年,力爭2所獲得市級家園共育示范園。鼓勵幼兒園面向家長和社區開展公益性0-3歲早期教育指導,為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奠定基礎。(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婦聯)
19.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貫徹落實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堅持正確辦園方向,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堅持以游戲為主的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幫助幼兒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大力推廣安吉游戲,激發幼兒探究興趣,培養積極的交往與合作能力,促進幼兒全面發展快樂成長。(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全旗各幼兒園)
(六)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
20.理順管理體制。2023年底前,對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辦法(試行)》完成事業單位登記。(責任單位:旗委編辦、旗教育局、旗人社局)
21.規范辦園行為。嚴格幼兒園準入制度,規范審批程序,實施民辦園分類管理,完善幼兒園學籍管理系統,做好幼升小學籍有效銜接。從2023年開始,實行幼兒園年檢制度,對辦園行為不規范的幼兒園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在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幼兒園暫停其招生。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及時公布并更新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旗教育局)
22.強化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將幼兒園安全工作納入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實現網絡和信息安全可管可控。努力打造平安校園,在完成校園安全“四個百分百”建設的基礎上,到2025年底,再完成“二個百分百”(警務室、防沖撞設施)建設。明確相關部門和所在街道(鄉鎮)監管責任,組織開展幼兒園安全防控宣傳活動。從2023年開始,組建由相關部門和地區為成員單位的幼兒園安全監管聯合檢查組,建立定期對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指導幼兒園做好疾病防控、安全隱患排查、預警通報、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風險防控水平,確保幼兒園安全穩定。建立無證園清理整頓機制,在2024年底前,力爭取締無證園。(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旗公安局、旗市場監管局、旗應急管理局、旗衛健委)
23.完善測評制度。嚴格落實市級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和監測辦法,配合實施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控。從2023年開始,參加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每年組織一次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評估,對我旗學前教育發展、幼兒園辦園水平、幼兒身心發展等情況進行評估,結合發布的評估報告,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和幼兒園辦園質量有效提升。(牽頭單位:旗教育局。責任單位:全旗各幼兒園)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普惠發展行動計劃落實機制。要明確職責任務,積極與教育部門銜接,主動承擔分配工作,分項分類確定完成任務時間節點,加大組織實施和指導督促力度,保證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組織實施制度,整合各類資源,創新工作方法,推動行動計劃有序推進、落地見效。
(二)強化投入保障。健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大財政預算和經費投入,確保各項計劃實施所需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保證學前教育公共預算支出比例逐年增長。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市級項目經費支持,多渠道籌措學前教育建設經費。上級下達專項經費和幼兒園收取保教費足額及時撥付到位,不得滯留、擠占、挪用,確保幼兒園正常運轉所需。
(三)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行動計劃推進專班。組長由旗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旗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旗教育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人社局、財政局、旗委編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專班辦公室設在旗教育局。加強工作協調,細化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完成時間節點,壓實部門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工作臺賬,確保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量如期完成。
(四)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告制度,明確完成任務時間節點及責任人,實行推進工作月報告、季通報、年度考核制度。組織專業力量對相關部門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內容。發揮教育督導作用,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將行動計劃推進情況作為督導重點,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五)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紙、網絡、電視、現代融媒體等,大力宣傳學前教育政策,及時報道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集中展示發展成果,交流推廣先進經驗,提高全社會對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認知度和認同度。加強輿論引導和社情分析,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良好氛圍,為全面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