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及有關科室:
為全面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 2022年度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發〔2022〕107號)及《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做好2022年度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內市監信字〔2022〕28 號)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2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呼市監發〔2023〕19 號)》 的工作要求,規范做好2022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新增任務執行到位。
根據2022年度年報公示工作有關要求,2022年度年報事項中,增加了“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設備總臺(套)數、檢驗有效期內特種設備總臺(套)數”等數據項,相關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需及時填報公示;特種設備生產企業需及時公示相關許可證信息,并確保100%年報;大型企業需按規定在年報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基本信息。
外商投資企業(機構)年報內容增加商務主管部門和外匯主管部門年報事項,自2021年度起,外商投資企業(機構)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商務外匯“多報合一”年報,補報2018年度及以前商務外匯年度年報的,按照原規定的渠道報送。按照《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做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8〕42號)的要求,“海關管理企業”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海關“多報合一”年報。
二、2022年度年報工作要求
(一)督促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
作為市場監管部門服務企業發展和加強市場監管的有
效手段,通過各種渠道告知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有利于其享受信用紅利。在此基礎上,抓住上一年度新設立企業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兩 個關鍵點,精準施策,將其作為提升年報公示率的突破口,穩步推進年報工作,確保如期完成“2022年度企業年報率不低于 90%”的工作目標。
(二)開展年報精細化管理
結合應年報市場主體大數據分類結果,建立分類年報清單,市場主體兩年未年報,核實后進行清理吊銷;一年未年報,重點關注督促年報:從成立之初一直按時完成年報,實行“無事不擾”。及時按照清單完成相應市場主體類別年報指導督促工作,年報分類清單另行下發。
(三)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履責意識
一是在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登記窗口、市場監管所、各主要街道、重點市場張貼宣傳海報、發布動漫短片,切實把年報公示要求逐戶告知市場主體,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要主動與有關媒體聯絡制作訪談節目,擴大年報宣傳受眾面和社會影響力; 二是通過部門官網、微博公眾號、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和方式發布年報通告,向市場主體推送年報操作指南、時間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三是采取精準宣傳、分門別類組織引導、集中上門服務,向未年報企業法定代表人、聯絡員“點對點”、“一對一”精準發送短信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市場主體從速年報;四是召開年報工作推進會和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推進措施和工作方案,各單位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尋求支持,調動多方力量,形成政府主導、市場監管部門主抓、相關部門參與、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做好咨詢解答,解決申報問題
各單位要認真指導市場主體準確填報年報信息,統一答復口徑,為市場主體提供詳實的填報說明,對公布在公示系統等媒介的咨詢電話,要有專人負責接聽,接聽人員要熟悉軟件,做好市場主體在申報過程中遇到的疑問和困難問題的解答工作,對申報中由于軟件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在受理后及時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并主動向當事人反饋解決辦法。
2022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結束后,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要于 2023年7月13日前將本單位年報工作總結等相關情況一并報送至土默特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