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旗委、政府同意,現將《符合當年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崗退役士兵再就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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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當年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政府安排工作
后下崗退役士兵再就業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退役士兵就業、再就業工作,扎實推進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提高廣大退役士兵的獲得感、榮譽感,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內政辦發電[2018]18號)和(呼退軍發[2021]35號)有關文件精神,經中共土默特左旗常委會、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全旗范圍對安置后非個人原因下崗、失業的、再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進行摸排公告,根據申報和審核情況,提供公益崗位,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這一目標,持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務管理工作。
以解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安置后后非個人原因下崗失業、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退役士兵就業、再就業為重點,落實相關政策,緩解退役士兵就業壓力,改善退役士兵的生活狀況。
二、推薦就業對象
此次就業推薦對象為原符合政府安置工作后屬非個人原因下崗失業且生活困難有再就業意愿的退役軍人,經全旗退役軍人下崗推薦再就業公告摸排,至2021年10月21日公告截止,經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共有327名有就業意愿的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含轉業志愿兵11人)。
三、推薦就業條件
(一)符合推薦就業條件的: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非個人原因下崗,有再就業意愿且就業困難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已領取養老待遇的除外)有勞動能力的退役軍人。
(二)不納入推薦范圍的:在企業下崗后,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合同制聘用的人員,有如下情形的,不納入推薦就業范圍:
1.現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
2.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活動的;
3.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的;
4.目前仍在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工商營業執照且未注銷的。
四、就業崗位及工資標準
(一)推薦崗位
對通過審核的下崗失業退役軍人,由土左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配。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不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另行推薦就業。
如有放棄再就業意愿的,需本人書面簽訂放棄承諾書留檔,今后政府將不再為其解決就業工作。在公告下發后六個月之內拒不簽字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薪酬標準及相關待遇
工資按照政務服務合同制工作人員標準執行,參照周邊旗縣標準確定為每人每月2400元(含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推薦單位因解決退役軍人再就業而新增的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支出,由旗財政列入用工單位預算、全款補貼。
現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退役軍人、再就業上崗后,原領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有關規定執行,由再就業單位按標準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保險繳納不足15年,按照當前人社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五、具體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具體流程
1.本人申請:本次推薦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到公益性崗位再就業,企業下崗退役軍人由本人提出申請,持本人的健康證明、公安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市場監管局出具的無營業執照證明或注銷工商執照等證明,前往旗退役軍人事務局辦理相關手續。
2.統一調配:符合條件的采取自愿報名和統一調配等多種形式,在上崗后統一實行合同制管理,由旗退役軍人事務局對相關人員按照戶籍所在地盡量就近安置上崗,必要時按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上崗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
(二)相關要求
1.下崗退役軍人選擇推薦就業的,憑旗退役軍人事務局介紹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履職情況,由接收單位和本人進行續簽,用工單位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再就業人員累計一個月未上班在崗,合同自動終止。此外,推薦再就業人員在推薦就業上崗后,如有違法或不服從管理、不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等現象導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旗退役軍人事務局不再推薦就業。
2.目前有工作和領取失業金的,按照本人意愿擇優選擇進行推薦就業,國家各項優惠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如:適齡退休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合同制聘用的人員)。
3.退役軍人再就業上崗后,部分退役軍人有其他工作崗位的,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由再就業單位按標準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經推薦工作上崗的再就業退役軍人,必須本人上崗,由接收單位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執行,年終考核被評為不合格或發現有代崗、替工等行為,立即辭退,今后不再推薦就業。
六、相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相關部門要對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高度重視,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在政策制度框架內,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協調,依法合理解決下崗退役軍人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退役軍人推薦再就業工作有序進行。
(二)優化工作紀律,堅持科學管理
退役軍人推薦再就業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落實相關政策,對弄虛作假的退役軍人一經發現,取消再就業資格,嚴肅追責。任何部門、單位不得無故拒絕接收所推薦的退役軍人。同時,用工單位要加強對其的日常管理,增強自律意識和紀律意識,確保再就業退役軍人在其位,謀其職,負其責,盡其事。
(三)加大技能培訓,強化監督考評
根據再就業退役軍人的文化水平、自身特點和崗位需求,用工單位要加強對聘用退役軍人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上崗后工作能力水平。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辦法由用人單位依照本單位內部合同制工人考核辦法研究制定,對再就業退役軍人的監督和指導,確保再就業退役軍人在工作崗位貢獻應有之力。
附:土左旗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土左旗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為有效推進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土左旗企業下崗退役軍人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
副組長:趙永強??旗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安??達??政府副旗長
????????杜??巍??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員:馬利兵??政府辦副主任、信訪中心主任
????????張宏武??政府辦副主任
????????云成奎??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王瑞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趙??忠??派駐民政紀委書記
????????哈??達??財政局局長
????????蘇??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主任由云成奎兼任,負責推進退役士兵再就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