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線下培訓”。
為全面貫徹兩辦“雙減”政策,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護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減輕家長負擔,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與期盼,我旗積極推進對學生的“五項管理”(作業管理、手機管理、睡眠管理、體質管理和讀物管理)工作,并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多次對校外培訓機構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進行整治。目前,全旗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已全部停業整頓、集中接受年檢。
近期,接居民舉報,個別教師、部分培訓機構租賃居民房屋、閑置廠房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學科類線下培訓。上述行為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了國家政策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在職教師依法從教和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辦學行為,加強安全監管,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提醒廣大居民勿將閑置廠房、民房租賃給個人或校外培訓機構,用于違法違規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科類線下培訓。作為房屋出租者,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違規辦學的,旗政府將責成相關單位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歡迎廣大居民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0471——8112410,0471——8156156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