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土默特左旗第十二屆委員會第200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土默特左旗城區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內汽修門店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5月21日
土默特左旗城區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內汽修門店
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旗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防止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的污染,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源水質,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旗實際,特制定我旗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內汽修門店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切實加強我旗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對位于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范圍的汽修門店進行專項整治,實現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汽修門店污染物零排放,并長期堅持。
二、整治法律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條:“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以及《內蒙古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第三條“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綜合治理、確保安全的原則”;第十八條第二款“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或者其他設施”的規定,參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車輛、機械維修和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發動機油、制動器油、自動變速器油、齒輪油等廢潤滑油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屬于危險廢物,因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二級水源保護地內涉污汽修門店逐步予以取締。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土默特左旗二級水源地保護區汽修門店專項整治工作行動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
組 長:王中鋼 土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成 員:
土左旗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人
石文宏 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寶 音 旗市容局局長
旗水務局局長
任 偉 察素齊鎮鎮長
李俊平 臺閣牧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人布和同志兼任,主要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匯總,總結上報。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告知階段(2021年5月16日—5月26日)
根據水源地內汽修行業排查名單,按期通告涉及更換機油、噴漆業務的汽修門店限期自行關閉或搬遷。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5月27日—6月16日)
根據通告下達情況,對拒不執行關閉或搬遷的汽修門店由生態環境分局啟動執法程序,依法做好整治相關工作,各鄉鎮綜合執法局、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旗市容局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五、任務分解
(一)土左旗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飲用水源地汽修門店專項整治工作;統一協調各鄉鎮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汽修門店專項工作;定期通報清理整治情況。
(二)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內蒙古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經營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的吊銷營業執照申請,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市容局負責對集中整治期間道路市容環境進行監督管理。
(四)二級水源地內汽修門店專項整治實施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清理整頓任務順利推進,同時做好當地群眾工作。
(五)水務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水資源保護意識,積極協助政府開展建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隔離帶、圍網和標志牌等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查處違法取水行為。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相關部門、相關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工作機制。
(二)強化日常監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我旗汽修行業日常監督管理力度,加大飲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長效管理機制,舉一反三,進一步梳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實,確保全旗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