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各有關單位:
現將《土默特左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5月20日
土默特左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上級關于農村房屋隱患排查整治指示精神,為消除我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鄉村振興,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保障工作。以農村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屋、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房屋和涉及公共服務的房屋為重點,深入排查分析研判農村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強化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有序進行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二、目標要求
對全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和完善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全面整治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逐步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各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加強施工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力爭到2023年底,逐步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排查、初判房屋隱患、隱患房屋鑒定、重點整治、梯次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2020年10月底——2021年6月底)
對各鄉鎮行政村、自然村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進一步區分農房性質,區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房屋,區分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和涉及公共服務房屋,是否使用預制板建設、是否經過改建擴建、是否人員聚集使用房屋結構、使用、地質和周邊環境的安全性等,并對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二)隱患房屋鑒定(2021年5月底——2021年6月底)
對排查后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住建部門組織專業人員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進行安全性評估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定隱患房屋存在的隱患部位并出具鑒定報告。
(三)重點整治(2021年6月底——2023年5月底)
各鄉鎮要以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屋、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房屋和涉及公共服務的房屋為重點同步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農村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到2023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總結研究,建章立制,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加強農村房屋建設全過程監管。
(四)鞏固提升(2023年6月——2023年底)
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回頭看”行動,利用“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APP,進一步梳理農村房屋信息是否完整、數據是否準確、對標對表整治任務是否完成、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是否健全,鞏固提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態化農村房屋安全排查和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把農房建設納入現代化規范化軌道,提升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工作流程
全面摸清底數。按照農村用作經營自建房、未用作經營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三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審批手續、結構類型、建造方式、安全情況等基本信息。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住建部門要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原則上在排查發現后15日內完成安全性評估或鑒定,根據危險性程度分A、B、C、D四級,出具危房評定證明,分別在旗、鄉鎮、村、產權人或單位(使用人或建設單位)四級留存。
五、整治措施
對評估或鑒定確有安全隱患房屋,由旗政府統籌協調各行業部門,建立旗、鄉鎮、村三級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發現一戶、鑒定一戶、整治一戶、銷號一戶。具體措施:
(一)對于各類違規房屋建筑,責令整改,嚴重違規或違法房屋建筑堅決予以拆除。
(二)對房屋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由旗政府統籌研究列入移民搬遷計劃,推進實施。
(三)對于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積極動員進行農村危房改造。
(四)對于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確定為C級的房屋,督促引導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根據房屋質量安全情況進行修繕加固;確定為D級的房屋,督促引導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及時拆除重建。
(五)對存在安全隱患,但不宜進行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進行防護、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六)由住建部門牽頭,組織鄉鎮、村及專業機構,對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安全性評估或鑒定驗收,出具評定證明,對表完成銷號。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部門分工
為加強整治工作組織領導,特成立土默特左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副旗長
副組長:云宏彬 住建局局長
成 員:
韓樹林 政府辦副主任
趙海波 應急管理局局長
自然資源局局長
楊建忠 農牧局局長
石文宏 市場監管局局長
哈達夫 旗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宗教事務局局長
楊曉東 教育局局長
王永革 民政局局長
王建設 司法局局長
哈 達 財政局局長
張 亞 文旅局局長
秦義勝 衛健委主任
盧根栓 公安局副局長
任 偉 察素齊鎮鎮長
畢克齊鎮鎮長
李俊平 臺閣牧鎮鎮長
云志強 白廟子鎮鎮長
魏春樂 敕勒川鎮鎮長
張 磊 善岱鎮鎮長
李勝利 塔布賽鄉鄉長
伊 赫 北什軸鄉鄉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云宏彬兼任。各鄉鎮、相關部門按照城鄉統籌原則,結合自身職能職責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將農村房屋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做到應納盡納。按照《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任務分解表》,落實任務分工,積極共享排查信息,協同配合,確保信息互通、數據精準,形成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突出督查指導
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按照“一鄉鎮、一村、一檔案、一責任人”的基本要求,以鄉鎮為單元,以村(社區)為網格,實行單元化、網格化管理,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旗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要統籌協調各行業管理部門,同步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落實排查整治任務,充分發揮村“兩委”和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網格員的作用,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實落細。住建局要加強對各鄉鎮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對工作中存在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及時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
(三)落實綜合保障,加大宣傳引導
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業務培訓,確保排查人員熟業務、懂標準、明方法。積極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參照《脫貧攻堅農村牧區危房改造管理規范》(DBJ03—94—2018),對各地區住建部門難以評定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評估鑒定;各鄉鎮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依據整治方案,分類施策,強化技術指導,嚴把抗震設施設置,確保質量達標,同時制定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農村群眾住房安全;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宣傳引導,通過召開專題動員會、小廣播、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的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普法活動,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鄉鎮、部門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自2021年5月起,每半月匯報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土默特左旗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