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切實提升全旗應急響應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經旗人民政府研究,對《土默特左旗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進行了修訂,現將《土默特左旗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2020年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9月17日
土默特左旗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
(2020年修訂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我旗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呼政辦發〔2019〕3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等,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響應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響應預案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發布的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和應急響應。
本預案所稱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200,即空氣環境質量級別達到五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對因沙塵造成的重度污染不執行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績效分級,差別管控;以人為本,強化減排;加強預警,及時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2 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土默特左旗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筒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旗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旗長擔任。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決策部署,建立預警應急指揮系統,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旗應急指揮部下設土默特左旗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旗生態環境分局,由旗生態環境分局局長任主任、旗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貫徹指揮部的指令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研判以及相關信息發布和上報,協調各成員單位應對重污染天氣;組建重污染天氣督導檢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旗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行分析調查及善后總結工作;牽頭編寫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測和信息發布。督查檢查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告知重點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發布、調整和解除信息,并監督落實限產限排指施,督導落實秸稈禁燒、清潔煤炭推廣、冬季供熱替換工作。
旗氣象局:向旗指揮部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提供氣象監測預報信息,會同旗生態環境分局實施大氣污染預測分析并向旗指揮部及成員單位發布相關信息。
旗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配合旗生態環境分局向旗指揮部及成員單位發布相關信息,對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旗委宣傳部:負責指導相關媒體做好本預案的宣傳、信息發布、新聞報道、輿論引導等工作。
旗市容局:加大城市道路保潔力度,督導建筑、道路、市政等施工工地及渣土運輸揚塵污染管控,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露天焚燒(垃圾、樹葉)、燒烤等專項執法檢查。
旗交通運輸局:保障全旗公共交通運力,方便公眾出行。
旗教育局: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組織中小學及幼兒園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
旗交警大隊:落實預案規定的機動車限行要求,加大對重型貨車、散裝物料車輛和違反規定上路的渣土車等車輛的管控和執法力度。
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開展重污染期間特殊人群健康防范指導,組織開展防控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等方面的知識宣傳;組織醫療機構有針對性做好相關醫療救治工作。
旗財政局:負責將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及應急能力建設列入部門預算,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旗文化旅游廣電局:指導、協調廣播電臺、電視合等新聞媒體開展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單位和個人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各鄉鎮、金山開發區:負責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組織領導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相關企業落實和實施本預案規定的各項應急響應指施。
聯通、移動、電信土左旗分公司:做好應急響應期間健康防護、建議性減排措施等信息發布工作。
2.4預報預警組及其職責
預報預警組由旗生態環境分局、旗氣象局組成,其主要職責為: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做好監測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研判等工作。
3.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為指標,預測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紅色為最高級別。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4.預警發布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預警啟動條件時,提前48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級別,且預測未來12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污染現狀、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預警期限、大氣擴散條件、未來變化趨勢、氣象條件、敏感人群影響及防護措施等信息。
5.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預測AQI日均值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調整或解除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同啟動程序一致。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不足以完全清除前一次的污染過程,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統計,從嚴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盡早采取升級措施。
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解除預警信息。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分級和啟動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三級響應。當市人民政府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響應;市人民政府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由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市人民政府發布紅色預信息后,由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響應。啟動應急響應后,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采取與預警等級對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6.2應急響應措施
針對不同級別的大氣重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6.2.1 Ⅲ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2)幼兒、中小學停止體育課、課間操等戶外課程及活動。
(3)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工作時間。
2.建議性污染防治指施
(1)加強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排污單位應積極采取指施,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4)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人民政府、金山開發區管委會督導轄區相關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提高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減排指施。
(2)全旗范圍內除搶修搶險和因特珠工藝連續作業的工程外,停止土方作業(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等),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增道路洗掃機械化作業、酒水降塵作業頻次,對重要略段、重點區域機械化清掃每日2次以上,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噴霧酒水每日2次以上,確保城市主干線整潔不起塵。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旗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嚴格落實封閉、苫蓋等降塵措施,并增加酒水降塵頻次。
(6)全旗范圍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落葉等行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6.2.2 Ⅱ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停止體育課、課間操等戶外課程及活動。
(3)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工作時間。
2.建議性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強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排污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4)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5)盡量減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內的單位,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溫度有特定要求并經批準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
3.強制性污染防治指施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人民政府、金山開發區管委會督導轄區相關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提高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應減排指施。
(2)全旗范圍內除搶修搶險和因特殊工藝連續作業的工程外停止土方作業(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等),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增加道路洗掃機械化作業、酒水降塵作業頻次,對重要路段、重點區域機械化清掃每日2次以上,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噴霧酒水每日2次以上,確保城市主干線整潔不起塵。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旗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嚴格落實封閉、苫蓋等降塵措施并增加酒水降塵頻次。
(6)全旗范圍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落葉等行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7)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執行任務特種車輛、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旗建成區內全天禁止重型、中型、輕型貨車(含燃氣)、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全旗范圍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
6.2.3 Ⅰ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指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措施。
(3)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工作時問。
2.建議性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強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排污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4)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5)盡量減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內的單位,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遇度有特定要求并經批準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
(6)各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
3.強性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人民政府、金山開發區管委會督導轄區相關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提高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2)全旗范圍內除搶修搶險和因特珠工藝需連續作業的工程外停止土方作業(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等),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增加道路洗掃機械化作業、酒水降塵作業頻次,對重要路段、重點區域機械化清掃每日2次以上,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噴霧酒水每日2次以上,確保城市主干線整潔不起塵。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旗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嚴格落實封閉、苫蓋等降塵措施并增加酒水降塵頻次。
(6)全旗范圍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落葉等行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7)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執行任務特種車輛、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旗建成區內全天禁止重型、中型、輕型貨車(含燃氣)、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全旗范圍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
6.3 響應級別調整
應急響應期間,實時監測空氣質量指數(AQI)的變化,根據預警級別的調整情況,及時提高或降低應急響應的級別,提高應急處置的針對性。
6.4信息公開
當出現大氣污染情況時,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制定公開信息內容,公開的信息應說明大氣污染物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污染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建議等。由旗文化旅游廣電局負責協調,通過授權發布、新聞報道、媒體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并以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形式公開有關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大氣污染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注。
6.5應急響應終止
當市人民政府發布預警解除公告后,應急響應自動終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通知采取響應措施的單位終止響應。
7.監督檢查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全旗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抽查檢查。預警信息發布后,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停止施工和建筑作業以及機動車限行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并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7:00前向旗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響應落實情況。
8.總結
應急終止后,旗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大氣重污染應急做出總結,指揮部辦公室在一周內將全旗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指揮部。
9. 應急保障
9.1 強化組織保障
各應急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和工作規范,做到責任落實,準備充分,應急迅速,監管有力,效果明顯。
9.2 強化制度保障
加強組織應急培訓工作,通過各種形式,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工作的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9.3 強化經費保障
為確保各項措施及時有效執行,必須保證“設備配備、人員組織、措施落實”三到位。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按照“整合存量、優化增量”的原則,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和應急投入力度,用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保障各項大氣污染應急措施的開展。
9.4 強化紀律保障
預警一經啟動必須迅速統一執行。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預案執行情況的巡查、督查,加大通報力度,對實施應急措施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拖延應急,不認真落實各項措施造成較大影響的,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
9.5加強宣傳保障
旗委宣傳部要加強協調,督促各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加強對新聞輿論的監督,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積極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加強輿論宣傳,普及相關科學知識,鼓勵公眾參與到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中,形成全社會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局面。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旗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中心、金山管委會要普及大氣重污染防護、救助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護意識和心理準備;要制訂落實應急及管理人員日常培訓計劃,提高其專業技能及應急響應能力;結合實際,有計劃地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置大氣重污染的技能,增強協同處置能力。
11.附則
11.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旗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響應預案,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響應預案及時更新減排措施項目清單并落實措施。
11.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旗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土默特左旗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 ?指? 揮:??
旗委副書記、旗長
副總指揮:??
王中鋼 旗政府副旗長
劉文君 旗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成 員:
云艦峰 旗政府辦公室主任
任國標 旗政府辦副主任
董慧明 旗應急管理局局長
哈? ? 達 旗財政局局長
旗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福福 旗衛健委副主任
楊曉東 旗教育局局長
寶? ? 音 旗市容局局長
王文山 旗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 ? 亞 旗文化旅游廣電局局長
劉躍剛 旗氣象局局長
云宏彬 旗住建局局長
趙紅星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長
巴? ? 音? 察素齊鎮鎮長
李俊平 臺閣牧鎮鎮長
云志強 白廟子鎮鎮長
魏春樂 敕勒川鎮鎮長
李軍軍 善岱鎮鎮長
畢克齊鎮鎮長
李勝利 塔布賽鄉鄉長
伊? ? 赫 北什軸鄉鄉長
劉伯韜 旗交警大隊大隊長
辦公室主任:
劉文君 旗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辦公室副主任:
楊金星 旗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
劉躍剛 旗氣象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