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素齊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旗人民政府研究,現將《草原街西溝橋建設工程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4月14日
草原街西溝橋建設工程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按照土默特左旗2020年為民辦實事重點項目安排,經旗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實施草原街西溝橋建設工程,對項目實施范圍內的房屋進行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呼和浩特市集體宅基地征收房屋補償安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地區實際,特制定本補償方案。
一、征收主體
征收主體為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征收實施單位為察素齊鎮人民政府,旗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房屋征收工作。
二、征收范圍
征收范圍:草原街西溝橋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
三、房屋征收原則
房屋征收與補償本著尊重歷史,按照現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合法,堅決打擊投機取巧違法違規亂搭、亂建、亂占土地行為。
四、征收房屋的認定
(一)凡在征收范圍內具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的居民住宅,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進行補償。
(二)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院落由所屬村委會出具用地來源證明,由察素齊鎮審核、認定后給予補償。
(三)有爭議的宅基地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或按司法程序辦理。
(四)征收下列建筑物不予補償:
1、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違章建筑和超出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
2、旗人民政府已明確劃定為禁止新建房屋的區域內建房的;
3、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4、無合法手續,三層以上(含三層)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四)被征收房屋中涉及的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工廠、加工車間、種養殖業經營用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照產權產籍所載明的房屋用途,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后給予補償,擅自改變用途的,征收時按原批準使用的用途給予補償。
(五)征收生產、經營性房屋發生設備拆裝、搬遷、停產停業產生的費用,由征收實施單位按照實際情況協商后給予適當補償。
(六)對于未完工且不具備居住條件的房屋和破損嚴重且不具備居住條件的房屋,按照程序折價給予補償。
五、征收補償與安置
(一)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1、集體宅基地征收房屋貨幣補償,實行房地分離以地為主的補償方式。
2、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價格由被征收房屋建筑重置成本價結合建筑容積率和被征收房屋宅基地征收價兩部分組成。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本方案明確的標準計算,對無補償標準的附屬物按照市場價予以評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總價為實際補償價。
3、本方案所稱建筑容積率是指宅基地上房屋建筑總面積與宅基地面積之比。
4、附屬設施補償標準見附表。
5、補償標準
容積率計算宅基地面積以每戶600平方米為最高標準,大于等于600平方米,按600平方米計算,小于60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計算。
(1)區位價格
參照察素齊鎮區域內近三年征收補償標準和大青山前坡補償標準,經研究,確定察素齊鎮區位價格為2500元/平方米。
(2)房屋征收分三類補償標準:
第一類,宅基地實有建筑容積率在0.75(含0.75)以內的面積,對實有建筑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給予補償,建筑容積率在0.75以內的未建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的二分之一給予補償,對建筑容積率在0.75-1.1(含1.1)之間的未建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的四分之一給予補償。
第二類,宅基地實有建筑容積率在0.75-1.1(含1.1)之間的面積,建筑容積率在0.75(含0.75)以內的建筑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給予補償,建筑容積率在0.75-1.1(含1.1)之間實有建筑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的二分之一給予補償,未建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的四分之一給予補償。
第三類,宅基地實有建筑容積率超出1.1的面積,建筑容積率在0.75(含0.75)以內的建筑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給予補償,建筑容積率在0.75-1.1之間的建筑面積按照區位價格的二分之一給予補償,對容積率超過1.1的建筑面積按照300元/平方米給予補償。
(二)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
宅基地補償標準按照4萬元/畝給予補償。
六、搬遷補助及獎勵
(一)搬遷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10元/平方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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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單位 |
補償金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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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房 |
個 |
1000—5000元/個 |
前檐低于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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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樓 |
個 |
500—1000元/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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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窖 |
個 |
1000—5000元/個 |
土、磚、石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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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墻 |
土圍墻(延長米) |
180元/米 |
圍墻高度達到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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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圍墻(延長米) |
350元/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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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 |
戶 |
300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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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水井 |
眼 |
600元/眼 |
300米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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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井 |
米 |
300元/米—500元/米 |
按配套現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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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暖氣 |
平方米 |
60元/平方米 |
使用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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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倉 |
間 |
300—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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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內硬化 |
元/平方米 |
6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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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樹 |
株 |
100—500元/株 |
指院內果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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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 |
架 |
300—500元/架 |
指院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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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線電視 |
戶 |
380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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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電 |
千瓦 |
500元/千瓦 |
持有供電部門核發的用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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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戶 |
280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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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標明項目,補償標準按市場價確定 | |||
(二)獎勵:被征收人積極配合征收工作,并在規定期限內搬遷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不高于3萬元人民幣獎勵。
七、其他
(一)以上為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征收當事人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呼和浩特市集體宅基地征收房屋補償安置辦法》等文件本著公平合理、切合實際的原則協商解決。
(三)達成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由征收實施單位收回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統一移交原發證部門注銷。
(四)本方案由土左旗房屋征收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