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有關單位:
經旗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土默特左旗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土默特左旗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全旗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整治力度,切實消除校園及周邊各類安全隱患,全面規范校園及周邊秩序,推動平安校園建設,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結合我旗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法治土左、平安土左建設為指導,以優化育人環境、建設平安校園、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為目標,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扎實推進校園及周邊環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整治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校園內部安全整治
1. 整治校園內不符合辦學安全標準和要求的建筑設施(圍墻、教學樓、宿舍、廁所、食堂、倉庫、教育教學設施、體育器材、水電設備、井蓋、室外建筑等)。
2. 修補完善學校消防設施,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教學樓、學生宿舍配備足夠的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清晰。
3. 校園內部配備專兼職保安、宿舍管理教師,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學校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設施完備。
4. 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 排查學生之間矛盾糾紛等苗頭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園暴力、校園欺凌行為。
牽頭單位:旗教育局
配合單位:旗住建局、安監局、消防大隊、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二)食品衛生安全整治
整治學校食堂、校內外小商店、食品攤點,加強對其衛生狀況和食品質量的監督管理,重點對小賣部、超市出售香煙、垃圾食品、熟食等進行整治,同時要求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小商小販。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進貨單)、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食品留樣等制度要健全;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有效健康證明;食堂燃氣設施要符合標準。
牽頭單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旗教育局、衛健委
(三)校園周邊環境整治
1. 整治學校周邊店外加工經營、店外堆放雜物、占道修車、洗車、燒烤等行為;整治違規占道經營攤點和流動商販;整治未按規定設置牌匾、燈箱等廣告宣傳設施。
2. 修補學校周邊有缺失、損壞的路面、步道方磚和馬路邊石;補齊學校周邊各類垃圾箱、果皮箱;清理學校周邊環境衛生。
3. 嚴厲打擊搶劫搶奪學生財物、危害學生人身安全以及擾亂學校正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及學校周邊地區黑惡勢力團伙的犯罪活動情況,維護學校及周邊秩序。
4. 加強校園周邊防控。全面掌控校園周邊是否存在刑滿釋放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防止其制造事端,危害校園安全;健全旗城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農村地區群防群治機制;建立警校聯動機制,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
負責單位:旗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司法局、市容局、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
(四)交通環境整治
1. 整治學校周邊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加強學校周邊非機動車管理;公路沿線學校門口設置交通標識、減速帶及交通安全設施;校車有專門管理員,記錄校車乘坐情況;安排警力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和周邊易發生交通擁堵的路段維護交通秩序。
2. 嚴厲查處使用面包車、農用車、三輪車、假牌假證車、無牌無證車、報廢拼裝車以及非法運營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問題,嚴厲查處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運送學生的問題。
3. 整治校車途徑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隱患;檢查鐵路沿線學校的安全隱患問題。
牽頭單位:交警大隊
配合單位:旗交通運輸局、安監局、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
(五)文化環境整治
對全旗范圍內的網吧、歌舞廳等文化娛樂場所進行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責令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必須關停;依法依規取締學校周邊非法經營的酒吧、歌舞廳、桌球室、電子游戲廳、音像書報刊店(亭)等文化娛樂場所,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網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等娛樂場所。嚴厲整治學校周邊的彩票投注站(點)、成人用品商店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堅決依法取締學校200米范圍內網吧。
牽頭單位:文體旅游廣電局
配合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安監局、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
(六)教育教學環境秩序整治
整治學校周邊私搭亂建、噪音污染、居民隨意進出校園等問題,依法拆除占用學校圍墻或者周邊區域影響學校安全的各類違章建筑物;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監管,避免校園受到施工噪音、工業噪音、商業噪音、生活噪音的污染。
負責單位:住建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
三、工作步驟
1. 調查摸底動員階段(2019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數,制定任務清單,全面部署工作,科學、合理、統籌安排,明確分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
2. 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集中力量進行清理整頓,切實解決問題。對存在重點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時限,確保取得實效。
3. 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旗政府督查室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在整治工作中,采取邊整治、邊檢查、邊驗收、邊完善的方法,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立行立改的快速聯動工作機制。
4. 長效管理階段(2019年7月16日起)。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要把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納入重點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建立健全長效管理和常態管理機制,明確責任,建立專人專責專管制度,確保把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明確整治工作目標、措施和要求,要抓住影響校園及周邊治安的突出問題,列出清單。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針對性地落實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實實開展工作,實實在在解決問題。對整改完的問題,要進行“回頭看”,不定期抽查,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2. 明確管理責任,落實獎懲措施。各鄉鎮、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具體分管領導及具體人員,切實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3. 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臺、網站、報社等媒體,大力宣傳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群眾的法治觀念,提高全社會積極參與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