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 ? ? ? ? ?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專項工作重要指示和《呼和浩特市關于加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工作實施方案》、《土默特左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動方案》文件精神,做好掃黑除惡相關工作,現制定土默特左旗金融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組織領導
旗金融辦、人民銀行土左旗支行、駐旗金融機構聯合成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旗金融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
組 長:
旗人民政府 副旗長
副組長:
張常光 旗金融辦主任
任國標 旗政府辦副主任
石 俊 人民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旗金融辦副主任
成 員:
張占科 工商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云 峰 農業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蔡曉軍 中國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岳遠輝 郵政儲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柴 海 包商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郭亞楠 農業發展銀行土左旗支行行長
尹寶堂 旗信用聯社理事長 ?
宋曉平 旗金谷村鎮銀行董事長
陳月軍 人民財險土左旗支公司經理
哈 斯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土左旗支公司經理
駐旗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金融辦,負責協調轄內金融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具體實施。
二、工作機制
為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做實做細,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各成員部門應由一把手主抓,按照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和工作重點,做好本部門人員和業務的排查、整改和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本條線縱向的指導、抽查和總結工作,并指定一名人員為聯系人,負責日常溝通協調。
三、工作重點
(一)打擊非法設立從事或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非法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中的下述行為: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的;二是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三是利用黑惡勢力開展或協助開展業務的;四是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進行轉貸的;五是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放貸的;六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或實際控制人的。
(二)協助做好賬戶查詢、凍結工作
充分利用技術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續做好涉案賬戶電子化查詢工作。建立健全緊急聯系機制,積極主動,提升工作效率,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國家安全機構等有權部門做好涉黑、涉惡賬戶的查詢、凍結工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14〕53號)、《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公安機關開展涉案賬戶資金網絡查控工作的意見》(銀監發〔2015〕9號)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續做好涉案賬戶電子化查詢工作。建立健全緊急聯系機制,確保做好涉黑、涉惡賬戶的查詢、凍結工作,有效切斷黑惡犯罪資金流動渠道,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入排查轄內涉黑涉惡相關問題
在屬地監管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做好深度排查,對非法放貸、暴力討債、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法開展金融業務、從業人員涉黑涉惡、日常經營中發現的其他涉黑涉惡問題等相關線索由本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報送屬地監管部門和上級機構。
(四)嚴防涉黑涉惡組織和個人進入銀行業
嚴格執行監管部門關于機構設立、股權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批的標準,嚴禁涉黑涉惡人員和涉黑涉惡組織參股、控股銀行機構,嚴禁涉黑涉惡人員擔任管理人員,嚴禁錄用涉黑涉惡人員。
(五)履行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
一是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依法合規經營,強化金融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的意識,做好“三農”、小微等領域金融服務工作,從源頭上鏟除非法金融業務滋生的土壤;二是嚴禁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提供資金賬戶、轉賬,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證、有價證券,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以及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個人從事涉黑涉惡活動提供金融信貸服務;三是嚴禁與涉黑涉惡組織和個人開展信貸、保險等形式的業務合作。
(六)加強宣傳教育
結合實際,通過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展示掃黑除惡斗爭工作要求、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及《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10號)中的“四個嚴厲打擊”“一個嚴禁”等內容,教育從業人員不要參與任何涉黑涉惡組織活動。
四、重點活動
(一)開展涉黑涉惡全面排查活動
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力度,通過各類客戶賬戶可疑交易排查、信用卡及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排查、員工異常行為排查、輿情及舉報線索排查等,開展一次涉黑涉惡相關問題的全面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的;二是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三是利用黑惡勢力開展或協助開展業務的;四是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進行轉貸的;五是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放貸的;六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或實際控制人的。
各單位要建立涉黑涉惡日常排查工作機制以及摸排核查責任制,建立與屬地政法機關、政府相關部門的案件移送和溝通協調機制。對于各類涉黑涉惡舉報,做到每條線索都有落實。
(二)開展掃黑除惡宣傳教育月活動
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抵制民間高利貸、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等常規宣傳教育工作經驗,應于2019年1月1日至30日期間,集中開展掃黑除惡宣傳教育月活動。宣傳教育月期間,要主動深入網點周邊社區、學校、工廠,開展集中宣傳。要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將掃黑除惡工作與防范非法集資工作、金融消費者保護等工作相結合,制定工作方案或計劃,推動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1.宣傳教育方式及重點。各金融機構要以機構網點宣傳為重點,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通過懸掛條幅、張貼海報、擺放展板、發放宣傳資料、電子屏滾動播放、現場咨詢、專題網頁、微博、微信互動等方式,重點宣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典型案例揭示涉黑涉惡活動的風險及社會危害,介紹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特征、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普及相關金融知識,介紹合法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強化社會公眾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2.將網點打造為掃黑除惡宣傳教育的前沿陣地。一是要將掃黑除惡相關宣傳標語(宣傳標語口號范例后附)列入LED屏滾動宣傳內容。二是要增加宣傳材料的派發數量。各單位掃黑除惡宣傳材料應在網點機構醒目位置集中擺放,當材料厚度低于1cm時應立即補充。工作人員派發業務宣傳資料時,應同時派發一份掃黑除惡宣傳材料。三是強化員工掃黑除惡相關知識培訓。各單位應在往年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培訓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員工辨識涉黑涉惡行為的能力。各網點前臺接待員、業務人員應了解涉黑涉惡相關政策法規,能夠準確表述黑社會性質犯罪的法律界定、常見表現形式與辨別方式、參與黑社會性質犯罪的法律責任、投訴舉報方式等內容。各業務營銷崗工作人員應能夠準確向金融消費者講解銀行業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信托產品等與非法活動中“投資理財”行為的區別。四是健全從業人員警示教育。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對各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以及基層銀行網點員工等一線業務人員的宣傳力度,利用典型案例說明組織、參與涉黑涉惡活動將承擔的刑事和行政責任,進行經常性提醒、提示,使從業人員在思想上樹起高壓線,做到“不敢為、不能為、不愿為”。
3.強化重點地區、人群、內容宣傳。一是加強重點地區宣傳。一是加強重點人群宣傳。加強對在校學生、老年人、拆遷戶、高凈值人群等易受涉黑高息業務誘惑群體的宣傳。進一步推動金融知識進校園,針對學生群體大力普及金融知識。二是結合重點內容開展宣傳。做好風險警示,以典型案例揭示涉黑涉惡犯罪的風險及社會危害,介紹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特征、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做好相關金融知識普及,引導公眾理性投資理財,強化社會公眾“風險自擔”意識和防范能力。
各單位在宣傳教育活動中應注重留存工作資料。在報送相關報告時應當將部署工作、開展培訓、組織宣教過程中形成的圖片、視頻、音頻及各類文字資料作為宣傳教育月活動總結報告并報送。宣傳教育活動月后,各單位應結合本方案工作要求,在全年內持續開展掃黑除惡宣傳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各機構、各部門一定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擺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機構、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和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攻堅仗。
(二)聚焦重點領域
要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抓到實處,必須明確目的任務,突出打擊重點,做到有的放矢,確保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要樹立依法經營、合規經營、安全經營創造效益的理念,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機構、重點業務,緊盯關鍵制度、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尤其是市分行及以下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加強對薄弱環節、案件多發領域的風險排查力度,及時排除案件風險隱患。
(三)加強協調配合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涉及機構廣、時間緊、要求高,各級機構必須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密切配合。工作期間,監管部門將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摸排核查和監督檢查,各級機構要充分準備,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做好與當地監管部門的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管部門的指導,認真落實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協助監管部門、政法機關、政府相關部門建立起案件移送和溝通協調機制。
(四)及時報送情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總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于每月25日前(自2019年1月起),將轄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送旗金融辦。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實施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風險隱患、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意見建議等。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