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區域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土默特左旗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已經旗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抓好落實。
土默特左旗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督查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18]9號)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呼政發[2018]1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督查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督查檢査工作。
一、總體要求
通過定期督查,建立健全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大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加強源頭治理,做到監管、排查、清欠全覆蓋,有效保障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二、組織領導
在旗政府統一領導下,旗政府辦督查室負責統籌組織督查工作開展,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該項工作的協調落實和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負責相關行業、領域的自查工作和督查人員的選派。
三、督查重點
(一)工程建設領域尤其是涉及政府投資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情況。重點督查工程建設領域督促企業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全面推行工資專戶管理和銀行代發等制度情況。
(二)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特別是惡意欠薪涉嫌犯罪行為情況。重點督查健全農民工欠薪投訴制度建設、實施情況,暢通“窗口、門戶網站、投訴舉報電話”等欠薪投訴舉報渠道,以及通過媒體或在工地設告示牌等方式廣而告之的情況。
(三)因拖欠農民工工資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處置情況。重點督查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情況。
(四)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督查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情況;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情況。
(五)加強組織領導情況。重點督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中旗、鄉鎮人民政府、區域服務中心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等情況。
四、督查方式
重點督查各地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開展情況,其中對工資拖欠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區及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督查方式包括:聽取各部門關于所屬領域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匯報;查閱各部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文件、資料、臺賬,以及在執法檢查階段檢查用人單位名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表》;實地抽查1-2戶用人單位,現場調閱勞動用工資料,視情況與相關人員進行座談等。
五、督查工作安排
每年10月至次年春節前,由旗政府辦牽頭,政府督查室、人社局抽調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聯合督查小組,督查全旗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督查后,要對督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由旗政府督查室形成督查總結。
六、工作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定期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將年度督查工作作為推動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把握時間進度,認真組織實施;要加強協調聯動,細化配套方案,落實保障措施,確保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建立健全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七、建立健全考評制度
1、對各鄉鎮(中心)、各有關單位、職能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考評,印發督查通報,旗政府統一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2、對督查中發現的監管責任不到位、組織工作不落實、處置工作不力、相互推諉、弄虛作假等行為要追究責任。因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引發群眾性突發事件的,由督查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問責。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