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內政辦發〔2015〕127號)文件精神,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順利推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準備期預算管理和財務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內財社〔2017〕15號)和《關于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準備期有關事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7〕257號),《關于呼和浩特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準備期有關事宜的通知》(呼人社發〔2017〕166號)要求,結合我旗實際,現就做好我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準備期財務結算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補繳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的具體辦法
(一)各單位根據土左旗社保中心出具的核定表、準備期結算明細,將本單位所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8%)繳費部分(剔除2016年5月開始每月財政代扣代繳的400元)進行補繳。
(二)旗財政局在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分別開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準備期清算歸集戶,各單位要將收繳的養老保險費及時繳入財政歸集戶。
1.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準備期清算歸集戶
開戶行:土左旗工商銀行
賬號:0602000929264004915-000000002
2.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準備期清算歸集戶
開戶行:中國銀行土左支行
賬號:150822011097- VATGj01
(三)社保中心根據財政局收繳各單位養老保險費憑證,及時入網,及時劃賬,及時做好準備期結算工作。
(四)完成任務期限:2018年9月25日。
二、一次性補發2014年10月(包括10月份)以后退休人員養老金差額部分的具體辦法
(一)各單位根據土左旗社保中心核準的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人員新老辦法的差額表,對本單位涉及人員進行一對一核實,讓本人簽字。
(二)社保中心將簽字后的花名表進一步核實,錄入網絡發放系統。
(三)根據參保單位一次性補繳情況,核實補發差額情況,成熟一個單位補發一個單位。
三、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及時銜接在職與退休的關系具體實施辦法
(一)土左旗社保中心根據全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數據,每月給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旗財政局提供下月到齡退休人員名單。
(二)旗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根據提供到齡退休人員花名,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三)旗財政局根據提供到齡退休人員花名,及時停發到齡人員工資,以免造成多領工資的情況。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全面啟動運行,事關我旗改革工作的總體進程,我旗必須和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同步進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安排,確保繳費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