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6年7月25日,旗委副書記、旗長云春生同志主持召開第十六屆人民政府2016年第7次常務會議,具體事宜紀要如下:
鑒于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會議決定進一步明確旗長、副旗長工作分工,具體如下:
云春生旗長:領導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人事、編制工作。
云曉林副旗長:主持政府常務工作,協助旗長負責監察、民政、民族宗教、人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環保、供熱管理、農牧業、扶貧、林業、水利、農牧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氣象等項工作。
分管:旗政府辦、監察局、民政局(含雙擁辦)、民族宗教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環保局、農牧業局、農機局、農業綜合開發辦、林業局、水務局、防汛辦、阿拉坦農牧業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旗人大、政協、武裝部、武警中隊、預備役營及駐旗部隊、氣象局、富隆熱力公司、富凱熱力公司等供暖企業。
竇玉生副旗長:協助旗長負責招商引資、統計、審計、教育、安全生產、食品藥品、質監、工商、對外經濟貿易、個體私營經濟等項工作。
分管:旗教育局、安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計局、發改局、統計局、經信局、招商局、科技局、供銷社、政務服務中心、金山開發區管委會。
聯系:旗委農牧部、科技協會、工商聯、鹽務管理局、石油公司、煙草公司、城調隊、如意開發區南區。
其木格副旗長:協助旗長負責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檔案、廣播電視、烏蘭牧騎等項工作。
分管:旗衛計局、文體廣電局、檔案局、旗醫院、烏蘭牧騎。
聯系:總工會、團旗委、婦聯、殘聯、關工委、新華書店、文聯和紅十字會。
陳青華副旗長:協助旗長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和應急突發事件處理及信訪工作,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旗司法局。
聯系:法院、檢察院、交警大隊、消防大隊。
巴圖副旗長:協助旗長負責財政、城建、國土、土地收儲、城市開發、市容、交通、金融、旅游、國有資產管理等項工作。
分管:旗財政局、國資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含人防辦)、地震局、房屋征收辦、國土資源局、交通局、土地收儲中心、城發公司、市容管理局、金融辦、旅游局、哈管處、敕勒川旅游區管委會、沙爾營煤炭物流交易中心。
聯系:國稅局、地稅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郵政公司、地勘一院、察素齊火車站、旗交通運輸管理分局、人民銀行等金融保險機構。
會議要求,各分管副旗長要盡快轉變角色,熟悉分管的各項業務工作,對照年初工作安排,勇于擔當、攻堅克難,確保圓滿實現各項既定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