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縣人民政府
關于縣長、副縣長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發〔2025〕52號????2025年9月8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清水河經濟開發區,縣各部、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根據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縣人民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縣政府其他領導協助縣長工作。經縣人民政府黨組2025年第15次會議研究決定,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付 ?宇(黨組書記、縣長):主持縣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分管:審計局。
楊??進(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負責縣人民政府常務工作,協助縣長負責辦公室、政務公開、外事、工業經濟、科技、財政、稅收、金融、國有企業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機關事務等工作,協助縣長抓審計工作。??
分管:清水河經濟開發區、政府辦公室、工信和科技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應急管理局(礦山安全監管局)、地震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清水河縣城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縣監察委員會、縣人武部、縣委黨校、稅務局、保密機要局、檔案史志館、總工會、政府僑務辦公室、縣政府新聞辦公室、地震臺、消防大隊、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水河監管支局、中國農業銀行清水河縣支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清水河縣支行、內蒙古銀行清水河支行、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支行、郵政集團清水河縣分公司、中國移動清水河縣分公司、中國聯通清水河縣分公司、中國電信清水河縣分公司、熱力公司。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趙建軍(黨組成員、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綜合經濟、非公經濟、招商引資、糧食和物資儲備、能源、商貿物流、鹽業管理、國防動員、人民防空、公共資源交易、自然資源、規劃、土地收儲、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統計等工作。
分管: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防動員辦公室、人民防空辦公室)、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統計局、土地收儲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清水河縣通用機場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工商業聯合會、供電公司、石油公司、呼和浩特市城鄉社會經濟抽樣調查中心清水河縣分中心。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如剛(黨組成員、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醫療保障等工作,協助趙建軍副縣長負責商務和招商工作。
分管: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藥管理局、疾病預防控制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醫療保障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協助分管:商務和投資促進中心(民營經濟服務中心)。
聯系:紅十字會、殘疾人聯合會、共青團清水河縣委員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婦女聯合會。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曉寧(黨組成員、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農民工工資清欠、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大數據、智慧清水河建設、接訴即辦等工作。
分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接訴即辦指揮調度中心。
聯系:生態環境分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管理局、老干部局、縣煙草專賣局(煙草分公司)、呼運清水河縣公司。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美娜(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民族事務、教育、文化旅游、體育等工作。
分管:民族事務委員會(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教育局、文化旅游體育局(文物局)、烏蘭牧騎、內蒙古清河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宗教事務局、融媒體中心、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新聞出版廣電局、內蒙古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清水河縣分公司、新華書店。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青(黨組成員、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農牧業和農村、鄉村振興、水務(包括庫區移民后續工作)、林業草原、地質遺跡保護、供銷等工作。
分管:農牧局(鄉村振興局)、水務局、林業和草原局、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蒙古中清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內蒙古清川生態建設有限公司。
聯系:科學技術協會、氣象局、水文站、鄉村振興促進會、老區建設促進會。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林(黨組成員、副縣長提名人選):協助縣長負責公安、信訪、維護社會穩定、司法、政府法治、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交通管理等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
分管:司法局。
聯系:法院、檢察院、信訪局、網絡安全應急指揮中心、武警清水河縣中隊。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郭永在(清水河經濟開發區負責人):主持清水河經濟開發區工作,負責清水河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等全面工作。
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為了保證工作銜接有序推進,縣人民政府部分黨組成員、副縣長之間實行A、B崗工作機制。楊進同志、趙建軍同志互為 A、B崗;張如剛同志、王青同志互為A、B崗;張曉寧同志、劉林同志互為A、B崗;郭永在同志、李美娜同志互為A、B崗?;锳、B崗的領導同志,一位外出期間,由另一位代行政務活動職責。應急狀態下,按照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