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印章的使用與管理,根據《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水河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呼黨辦發〔2024〕5號)精神,結合《中共清水河縣委辦公室 清水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水河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清黨辦發〔2024〕5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從發文之日起,啟用“清水河縣工信和科技局”“清水河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清水河縣農牧局”三枚公章,原“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清水河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兩枚公章作廢。啟用和作廢印章印模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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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