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清水河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清水河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精神,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內政辦發〔2021〕65號)、《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呼政辦發〔2022〕2號)、《呼和浩特市關于實現首府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呼黨發〔2022〕3號)總體要求,加快推進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政策保障體系,以建設宜學縣城為目標,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努力讓每個幼兒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行動目標
目前,我縣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普惠園覆蓋率達100%,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89%,走在全市前列。到2025年,根據全縣各幼兒園的歷史傳統、文化積淀和發展目標,認真遴選和提煉,努力形成“一園一景”“一園一品”的品牌特色校園,從而彰顯辦園特色和辦園理念。
三、重點任務
(一)改善辦園條件,夯實公益普惠發展基礎
1.改善幼兒園辦園條件。從2023年起,要根據縣域內各幼兒園辦園實際,制定玩教具設備配備方案并組織實施。到2025年底,全縣所有公辦幼兒園玩教具配備達到標準,為幼兒創設良好的教育和成長環境。(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財政局)
(二)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每個幼兒公平接受教育
2.落實困難群體資助政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困難群體資助政策,落實資助專項經費,健全家庭困難群體幼兒資助制度。從2023年開始,按照“應助盡助”原則,建立家庭貧困兒童、孤兒、殘疾幼兒等信息數據庫,確定資助標準,執行好資助政策,確保所有應助幼兒都能得到資助。(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殘聯、縣教育局)
3.保障特殊幼兒入園需求。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輕度殘疾幼兒入園,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展學前融合教育試點,增加殘疾適齡兒童入園機會。2023年起,要確定一所幼兒園開展融合教育試點,保障輕度殘疾幼兒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育局)
(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專業能力
4.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完善師德承諾制度,健全師德獎懲機制,將師德建設作為幼兒園考核評估重要指標,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業績考核、職稱評審、評優獎勵首要條件,實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著力解決師德師風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幼兒教師表彰獎勵制度,定期開展師德模范評選活動,大力宣傳師德模范典型事跡,引導全體教師不斷提升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依法執教意識。(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人社局,各幼兒園)
5.全力解決教師短缺問題。嚴格落實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完善幼兒園教師補充機制,創新教師編制管理,探索編制總量管理,全力解決教師數量不足的問題。2023年起,縣教育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根據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落實“兩教一?!迸鋫湟?,對全縣所有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摸清情況,拿出切實可行調整補充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決學前教育教師編制短缺和臨聘人員數量較多的問題。如果調整補充編制后仍然有較大缺口,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補足配齊公辦園保健、保育、安保等人員。鼓勵建立專業教師走教制度,解決階段性、結構性教師短缺問題。(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
6.依法落實教師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縣實際,采取有力舉措切實解決公辦幼兒園臨聘教師工資待遇偏低的問題,保證教師隊伍穩定。從2023年起,逐步落實臨聘教師同工同酬政策,落實公辦園臨聘教師和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在職稱評聘、資格認定、評優獎勵、學習培訓等方面與在編教師享有同等待遇,保障臨聘教師合法權益。明確民辦園教職工工資待遇最低標準,引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配足配齊教職工并保障其工資待遇。優化幼兒教師職稱評聘制度,適當提高幼兒教師中、高級崗位比例。(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
7.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完善幼兒園教師準入機制,拓寬教師招錄渠道,貫徹落實公開招聘公費師范生、高層次特殊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傾斜政策。從2023年開始,力爭引進市級學科帶頭人和教學能手等高層次幼兒教師,招錄學前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完善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體系,扎實開展園長和保教人員培訓,每年組織全縣幼兒園教師參加市教育局舉辦的專業技能培訓,遴選教師參加全市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能大賽和幼兒園建設管理觀摩學習活動,不斷提升幼兒園教師保教水平和專業技能。鼓勵教師通過在職學習、離職進修等方式,提升學歷文化層次。到2025年,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專科以上學歷占比達到100%。(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教育局)
8.加強園長隊伍建設。健全完善園長任用辦法,推行園長任期目標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動態調整機制。實施“專家型”“卓越型”“領航型”園長梯隊建設計劃,用三年時間,初步建成骨干園長隊伍體系。組建“領航型園長”發展共同體,支持其通過集中研修、跟崗研訓、項目研究、定期研討等方式發揮領頭羊作用,提升共同體園長辦園治教水平。加強園長辦園能力建設,采取多種方式對幼兒園園長進行專業培訓。三年內,力爭使全縣每一名園長到市內外知名幼兒園掛職鍛煉,推動園長綜合素質和辦園水平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人社局)
(四)注重示范引領,推動優質均衡發展
9.深化辦園方式改革。優化幼兒園辦園方式,推行學區化管理,建立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共用,建立高質量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完善集團化辦園機制,鼓勵幼兒園打破區域限制,組建資源共享、師資共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協同發展聯盟。從2023年起,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建立覆蓋全縣所有幼兒園的集團、聯盟、共同體等,推動幼兒園辦園水平整體提升。(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人社局)
10.實施“名優”帶動計劃。遴選認定一批“優秀園長”“優秀教師”,建立示范引領機制,實施“名優”帶動計劃,落實輻射帶動作用,實現快速發展。(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幼兒園)
(五)重視專業指導,著力提升保教質量
11.強化專業支持。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專業支持作用。2023年起,縣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按照教研人員配備要求,配齊配強全縣學前教育專職教研人員,完善學前教育教研工作制度,落實教研人員指導服務責任。選取業務能力突出的園長、副園長組建兼職教研員隊伍,合理劃分責任園,實施教研人員包聯幼兒園制度,幫助指導幼兒園制定教育計劃、開展保育活動、進行課程開發、提高保教質量,推動園所之間均衡發展。(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各幼兒園)
12.落實課程游戲化要求。嚴格落實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保教要求。從2023年開始,由教研人員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幼兒園課程游戲化實施意見,并結合本縣實際逐步開發課程資源,為幼兒園保教活動開展提供參考。到2025年,完成學前三年課程資源開發任務,建立學前教育游戲化課程資源體系。深入開展全縣幼兒園保教工作專項督導檢查,糾正小學化辦學傾向,促進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幼兒園)
13.重視家園共育指導。全面落實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定期組織專業人員深入幼兒園開展家園共育指導,研究探索家園共育有效方式,推動形成家園共育合力。從2023年開始,啟動“家園共育示范園”評選活動,到2025年,全縣評選家園共育示范園2所。鼓勵幼兒園面向家長和社會開展公益性0-3歲早期教育指導,為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奠定基礎。(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婦聯、縣教育局)
14.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貫徹落實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堅持正確辦園方向,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堅持以游戲為主的基本活動,保教并重,幫助幼兒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大力推廣安吉游戲,激發幼兒探究興趣,培養積極的交往與合作能力,促進幼兒全面發展快樂成長。(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幼兒園)
(六)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
15.規范辦園行為。完善幼兒園學籍管理系統,做好“幼升小”學籍有效銜接。從2023年開始,實行幼兒園年檢制度,對辦園行為不規范的幼兒園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在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幼兒園暫停其招生。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及時公布并更新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16.強化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將幼兒園安全工作納入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實現網絡和信息安全可管可控。努力打造平安校園,在完成校園安全“四個百分百”建設的基礎上,到2024年底,再完成“二個百分百”(警務室、防沖撞設施)建設。明確相關部門和所在鄉鎮監管責任,組織開展幼兒園安全防控宣傳活動。從2023年開始,組建由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為成員單位的幼兒園安全監管聯合檢查組,建立定期對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指導幼兒園做好疾病防控、安全隱患排查、預警通報、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風險防控水平,確保幼兒園安全穩定。(牽頭單位:縣政府。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教育局、各鄉鎮政府)
17.完善測評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和監測辦法,加強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控。從2023年開始,縣教育局每年組織一次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評估,對全縣各幼兒園的辦園水平、幼兒身心發展等情況進行評估,并發布評估報告,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和幼兒園辦園質量有效提升。(牽頭單位:縣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幼兒園)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普惠發展行動計劃落實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任務,積極與教育部門銜接,主動承擔分配工作,分項分類確定完成任務時間節點,加大組織實施和指導督促力度,保證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組織實施制度,整合各類資源,創新工作方法,推動行動計劃有序推進、落地見效。
(二)強化投入保障。健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大財政預算和經費投入,確保各項計劃實施所需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保證學前教育公共預算支出比例逐年增長。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市項目經費支持,多渠道籌措學前教育建設經費。上級下達專項經費和幼兒園收取保教費足額及時撥付到位,不得滯留、擠占、挪用,確保幼兒園正常運轉所需。
(三)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行動計劃推進專班。組長由縣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教育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人社局、財政局、縣委編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專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加強工作協調,細化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完成時間節點,壓實部門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工作臺賬,確保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量如期完成。
(四)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告制度,明確完成任務時間節點及責任人,實行推進工作月報告、季通報、年度考核制度。組織專業力量對相關部門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內容。發揮教育督導作用,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將行動計劃推進情況作為督導重點,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五)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現代融媒體等,大力宣傳學前教育政策,及時報道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集中展示發展成果,交流推廣先進經驗,提高全社會對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認知度和認同度。加強輿論引導和社情分析,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良好氛圍,為全面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