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水河縣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清水河縣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自治區殘聯《關于扎實做好盟市、旗縣(市區)殘聯改革工作的通知》(內殘聯發〔2019〕19號)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的通知》(呼政辦發〔2020〕37號)要求,現就清水河縣殘疾人聯合會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圍繞保持和增強殘聯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去除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通過改革機構設置、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著力推進組織改革和服務創新,壯大全覆蓋的基層殘疾人組織,搭建全方位的殘疾人服務平臺,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有效破解難題,進一步提高聯系、凝聚、服務殘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殘疾人廣泛參與、充分融合和全面發展,努力開創新時代我縣殘疾人事業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總目標而不懈奮斗。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把政治性作為殘聯組織的思想靈魂,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團結帶領殘疾人群眾聽黨話、跟黨走。
二是深化改革創新。把先進性作為殘聯組織的價值追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殘疾人解難、為黨和政府分憂,消除殘疾人融入社會的各種障礙,促進殘疾人共奔小康。
三是堅持群眾路線。把群眾性作為殘聯組織的重要特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保持與殘疾人的血肉聯系,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主體作用,把群眾的獲得感作為工作實績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改革措施
(一)優化殘聯組織工作職能。
1.改進代表大會人員構成。縣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的比例達到65%以上,充實各類別殘疾人及親友代表。自強模范和基層一線代表比例不低于60%,適當增加農村殘疾人及親友代表、少數民族代表和助殘社會組織、助殘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進主席團人員構成。縣殘聯主席團委員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比例達到65%以上。自強模范和基層一線委員比例提高到35%以上,進一步充實各類別殘疾人及親友委員數量。在不突破縣殘聯主席團規模的前提下,增加來自基層的兼職副主席人數。
3.健全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完善縣殘聯主席團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制度,建立兼職副主席定期參加執行理事會會議制度、主席團委員提案辦理制度。健全縣殘聯五個殘疾人專門協會,有效發揮代表、服務、維權作用,促進決策與執行更充分地體現各類別殘疾人共同意愿。健全執行理事會與各專門協會聯席會議制度,各專門協會主要負責人列席執行理事會有關會議和活動。堅持集體決策制度和程序,提升執行理事會議事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重大決策廣泛聽取專家和專門協會意見。
4.加強專門協會建設。建立健全縣殘聯五個殘疾人專門協會治理結構,選優配強協會負責人,增強工作力量,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專門協會開展服務和活動。專門協會根據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設專業委員會,進一步擴大聯系服務本類別殘疾人的覆蓋面。加強各專門協會的組織建設、能力建設和誠信自律建設。完善殘疾人專門協會上下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專門協會聯系和服務殘疾人的積極作用。
(二)選優配強殘疾人干部隊伍。
1.加強專職干部隊伍建設。打破年齡、學歷、身份等限制,選用“知、懂、愛”殘疾人干部,從基層選拔優秀干部進入縣殘聯工作。突出用人導向,逐步建立優化合理、素質優良的干部隊伍。加強殘疾人干部培養、選拔和使用,縣殘聯機關應配有殘疾人干部,以增強殘疾人代表性。領導班子職數在2個以上的,要儲備1名班子殘疾人后備干部。完善領導干部試用期述職制度,制定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具體措施。推進殘聯機關干部在殘聯系統內外交流。加大選拔機關干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的力度,優化干部成長路徑。
2.加強兼職干部隊伍建設。配備一定比例的兼職副理事長,兼職副理事長由與殘疾人事業發展緊密聯系的相關領域代表擔任,注重從基層殘聯、社會組織、國有企業、黨政機關等單位和優秀的殘疾人親友、退休干部中選拔兼職干部,職務層次、級別等不與兼職所任職務掛鉤。
3.密切殘聯干部與殘疾人群眾的直接聯系。縣殘聯執行理事會成員每年下基層開展調研不少于60天,帶頭與困難殘疾人群眾建立密切聯系。建立機關副科級以上干部積極參加助殘社會組織、社區組織的活動。
(三)全面提升殘聯組織服務水平。
1.強化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指導各鄉鎮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殘聯組織,支持村委會(社區)以及殘疾人集中的企事業單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殘疾人協會或殘疾人小組,發揮好殘疾人專職委員作用。探索在殘疾人比較集中的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媒體行業靈活設置殘疾人組織,實現殘疾人聯系服務全覆蓋。指導基層殘聯依托鄉鎮、村委會(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殘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類殘疾人服務設施。加強鄉鎮殘聯干部隊伍建設,在村委會(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中明確殘疾人工作的分工和職責。
2.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平臺。實施縣級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計劃,構建縣、鄉鎮、村委會(社區)三級聯動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網絡。在統籌利用現有信息系統的基礎上,推動建設殘疾人服務需求采集與評估、服務資源分類與管理、服務項目提供與轉介、服務效果評價與反饋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集約化服務平臺,改變基層殘疾人服務資源分散、管理分割的局面,實現信息共享、促進服務聯動,打通殘疾人工作和服務“最后一公里”,確保殘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3.加大困難殘疾人幫扶力度。積極推動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政策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把為困難殘疾人雪中送炭擺在突出位置,及時準確掌握困難殘疾人情況。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會同和配合相關部門通過政策支持、制度保障、應急救助、結對幫扶等方式,實施殘疾兒童救助制度,加大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重度殘疾人托養照料、因病因災致貧殘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討殘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推動建立對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孤殘重殘、多重殘疾人等特殊困難殘疾人家庭定期訪視、分類照顧、專項服務等制度,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4.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推動健全落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機制。推進殘疾人有序參與民主協商,依照法律法規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強對殘疾人康復、托養、救助等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殘聯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之間的溝通機制和協商渠道,推動建立健全殘疾當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機制,協同司法機關完善涉及殘疾人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確保殘疾人合法權益及時通過合法渠道、正常途徑得到維護。發揮“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等載體的作用,促進就地受理和解決合理訴求,引導殘疾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四)切實加強殘聯組織服務大局能力。
1.積極為決勝全面小康作貢獻。配合織密殘疾人康復、就業、托養、教育、文化體育、無障礙環境、社會化助殘、法律維權“八張服務網”,進一步健全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補齊民生保障短板。加大對殘疾人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互聯網+”扶持殘疾人就業,推動殘疾人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力推動殘疾人康復、托養、輔助器具等服務事業和產業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殘疾人扶貧方式,推動落實殘疾人脫貧攻堅責任,把貧困殘疾人作為弱勢群體攻堅重點,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目標如期實現。
2.努力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唱響時代主旋律,引導廣大殘疾人把實現人生夢想融入到中國夢的偉大實踐中,共同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早日實現。打造殘疾人宣傳文化平臺,通過各類傳播媒介,反映殘疾人生活、宣傳殘疾人事業,廣泛傳播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開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普及無障礙理念,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大力推動特殊藝術發展,努力打造具有清水河特色的文化藝術品牌,為全縣殘疾人提供優質公益文化服務。
(五)創新殘疾人工作的載體和方式。
1.加強殘疾人大數據平臺建設。全面真實掌握全縣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數據收集錄入、分析研判、應用轉化機制,逐步建立我縣殘疾人服務資源信息庫,建立動態更新長效機制,加強與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我縣殘疾人事業大數據平臺,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加強和改進殘疾人工作,創新和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醫療、康復、教育、就業、扶貧、文化、體育、托養、無障礙環境建設等各項工作的服務管理方式,實現精準服務,以殘疾人需求引領組織轉型。
2.探索殘聯社會化工作模式。加快社會動員能力建設,更加注重運用社會化方式推動工作,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健全政府購買助殘服務的政策措施,擴大購買服務規模、提高購買服務質量、放大購買服務效應。積極培育一批示范性、連鎖性和社區類專業化助殘社會組織,鼓勵成熟性社會組織轉入競爭性助殘服務市場,為殘疾人提供形式多樣的助殘服務。發展殘疾人志愿服務組織和殘疾人互助組織。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與貧困殘疾人結對幫扶機制。加強與縣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聯動,切實維護殘疾職工、殘疾青年、殘疾婦女、殘疾兒童、殘疾老年人的權益。
3.提升公益服務能力。指導所屬中心聚焦主業,進一步強化公益屬性、找準服務定位,為縣殘疾人服務機構提供研究基礎、業務指導、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等方面支持。指導殘疾人就業服務所加強全縣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推動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加快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提升康復服務能力和輻射帶動作用。
4.積極建設“陽光殘聯”。鞏固擴大基礎管理建設成果,推動信息公開,促進殘聯工作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健全符合殘聯特點的基礎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規范,完善相關服務標準、執行程序、監管辦法。健全縣殘聯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向主席團報告并接受監督制度。殘疾人服務重點項目績效評估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增強殘疾評定工作透明度,加強殘疾人證管理,加快推廣第三代智能化殘疾人證,推動各項涉及殘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開透明。
5.構建殘聯工作評價體系。以殘疾人及親友、基層組織和第三方評價為主體,以殘疾人的參與率、受益率為評價重點,建立殘聯工作民意調查、群眾滿意度測評等制度。探索建立縣域殘疾人服務情況監測評價機制,把殘疾人脫貧攻堅、基層服務能力建設、推動社會力量助殘、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列為重要監測評價內容。
(六)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繼續履行好協調推進殘疾人事業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協調解決殘疾人工作重大問題等職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殘聯黨組織核心作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殘疾人政策。加強殘聯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向黨委和政府定期匯報殘疾人工作的制度,殘聯主要負責人參加或列席黨委和政府的有關會議。推動黨委和政府加強殘聯領導班子建設,推進殘聯組織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雙向交流,支持殘聯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落實穩定的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
三、組織實施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縣殘聯負責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堅持依法依章程辦事,加強溝通協調,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強化督促檢查,跟蹤改革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改進不足,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