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相關單位:
為了加強生產經營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和消除事故隱患,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現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農村工路項目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是從源頭上防范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有關建設項目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的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加強和規范監督管理,確保建設項目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責任
一是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配套建設的責任主體,對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依法承擔主體責任,應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規定,確保安全防護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切實保障安全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是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標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地質勘察、主體工程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評價、安全設施施工、工程監理。
三是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建設項目的地形、地質和水文等要素進行測量、勘探、測試及分析評價,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出具建設項目地質勘察報告,對建設項目地質勘察結論的真實性負責。
四是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或者備案的安全防護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五是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安全標準對經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計項目施工進行監理,并對其作出的監理結論負責。
三、齊抓共管,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
一是各有關部門應當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三同時”工作納入本部門建設項目管理程序,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責任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提高部門聯審效能,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杜絕非法違規建設項目,遏制事故的發生。
二是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甲方應督促編制單位進行職業危險與危害的論證,并將論證內容以專門章節編入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初步設計中,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遵守現行安全標準,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設計單位不予設計;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一律不予以施工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未驗收合格的,有關單位不得組織總體竣工驗收;凡未取得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批復或備案手續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三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所轄區域內的生產經營性建設項目開展不間斷的專項排查治理工作,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聯合執法專項督查,認真查找和解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定期召開聯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