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根據《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辦公廳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清水河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呼黨辦發〔2019〕4號)和《中共清水河縣委辦公室 清水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水河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清黨辦發〔2019〕2號)文件精神,現刻制“清水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清水河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清水河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清水河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清水河縣民政局”、“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清水河縣文化旅游體育局”、“清水河縣文物局”、“清水河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清水河縣蒙中醫藥管理局”、“清水河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清水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清水河縣應急管理局”、“清水河縣知識產權局”、“清水河縣林業和草原局”、“清水河縣醫療保障局”、“清水河縣政務服務局”、“清水河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啟用。
原“清水河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清水河縣糧食局”、“清水河縣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務局”、“清水河縣農牧業局”、“清水河縣科學技術局”、“清水河縣旅游局”“清水河縣文化體育廣電局”、“清水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清水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清水河縣林業局”、“清水河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清水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清水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印章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