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水河縣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清水河縣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做好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內政辦發〔2018〕32號)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呼政辦發〔2018〕32號)要求,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促進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著力加強公開解讀回應工作
(一)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縣政府及其各部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之外,都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各鄉鎮各部門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要對公開相關信息在文件中作出明確規定,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嚴格落實政策解讀“三同步”的要求,保障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結合縣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及時調整和公開相關部門權責清單,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縣政府部門依法全面規范履職。凡涉及行政權力事項的相關改革工作,須以權責清單為基礎,與權責清單保持一致,涉及調整行政權力的,須按照法定程序調整權責清單并依法公布。全力推進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社會廣泛關注關系國計民生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公開答復全文。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制定和調整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事項、依據和結果都要向社會公開。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目標,匯總并統一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
(二)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的通知》(呼政辦發〔2018〕25號)要求,抓好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貫徹落實,全力推動各鄉鎮各部門財政預決算信息全面公開。通過財務預決算公開和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強化財務約束,嚴格規范地方政府投資項目、舉債融資等行為,從嚴從緊控制政府債務增量。要結合實際選取本地區、本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項目建設,做好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開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公開現行標準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和脫貧信息,持續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和自治區、市環保大檢查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公開,確保環保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公開有效推動“三大攻堅戰”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持續加以推進;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解讀。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落實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積極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具體職能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重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工作,密切關注市場預期變化,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環境。
(四)圍繞社會重大關切加強輿情回應。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密切監測收集苗頭性輿情,特別是涉及經濟社會重大政策、影響黨和政府公信力、沖擊道德底線等方面的政務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做好就學就醫、住房保障、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養老服務等民生方面的熱點輿情回應。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穩妥做好突發事件輿情回應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對重大政務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涉事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
二、著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實效
(一)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各鄉鎮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服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并實行動態調整。規范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蓋章等要求,并提供規范表格,填寫說明和示范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二)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強實體政務大廳建設管理,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理順工作機制,強化部門之間協調,群眾和企業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力爭“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全面貫徹落實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要求,依法依規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辦理,逐步將部門單獨開設的服務大廳整合到縣政務服務大廳,堅決抵制“兩頭跑、多頭跑”“審批窗口只收發不審批”現象繼續存在。各鄉鎮各部門要公開“一次辦”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積極推廣“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模式,實行統一受理、一表填報、后臺分辦。加強實體政務大廳軟硬件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群眾辦事需求靈活設立綜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務窗口“冷熱不均”現象。建立完善激勵約束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優化審批辦事服務。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精神,在梳理公布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基礎上,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目的,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縣政府督查室將適時開展辦事服務信息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公開的辦事服務信息是否準確規范、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企業開辦時間、建筑施工許可審批時間再減少一半的相關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清理并公開群眾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后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
三、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一)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認真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國辦發〔2017〕47號)有關要求,優化考評體系,繼續做好常態化抽查通報,不斷提高政府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強化信息搜索、辦事服務等功能。嚴格政府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范政府網站名稱和域名管理。大力推進政府網站建設集約化,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內容發布、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依托政府網站集中統一開放政府數據,探索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二)用好“兩微一端”新平臺。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
(三)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要進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除緊急類熱線和因專業性強、集成度高、咨詢服務量大卻需保留的熱線外,其他的原則上要整合到統一的熱線平臺,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努力做到“一號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熱線服務水平。
四、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
(一)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出臺后。各鄉鎮各部門要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嚴格落實新條例各項規定,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對照新條例要求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結合條例實施10周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于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范圍。要求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保密期限的,在保密期結束后立即公開該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章公開的方式和程序中第十八條“屬于主動國內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的要求,在該信息的醒目位置說明延遲公開信息的原因。
(三)全面推行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制度。各鄉鎮各部門要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要把鄉鎮主動公開目錄的編制作為重點來推動。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等要求,要根據職責任務變化對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縣教育、環保、文化旅游、衛生健康、住房保障和社會救助等部門要于年底前分別制定完善相關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縣政府督查室要督促有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事項目錄,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切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要點部署的各項任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防止簡單地以文件落實文件。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圍繞貫徹落實新條例、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等工作,組織好業務培訓。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對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主要負責同志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和參加新聞發布會等情況的考核評估。縣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將適時對組織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通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