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提高我市城鄉社會救助保障水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全區社會救助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字〔2023〕52號)要求,現就提高我市2023年社會救助標準通知如下:
一、城市低保保障標準提高到883元/人?月。
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提高到645元/人?月。
三、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提高到839元/人?月,10068元/年?人。
四、城鎮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1600元/月?人、城鎮特困人員分散供養標準1200元/月?人保持不變; 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1265元/月?人保持不變;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496元/月?人保持不變。
五、回民區城鄉社會救助標準實行一體化。
提高后的社會救助標準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