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 各出資監管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委《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發改財經〔2022〕271號),推動企業紓困發展,按照自治區國資委《關于各盟市國資委落實減租政策的通知》(內國資法規函〔2022〕185號)及《呼和浩特市應對疫情影響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呼政辦字〔2022〕22號)的文件要求,現將我市國有企業落實疫情期間減租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一)政策口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外的承租國有房屋的企業,嚴格按照我市印發的《呼和浩特市應對疫情影響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呼政辦字〔2022〕22號),落實減免工作。
(二)認定標準。在2022年度只要被列為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均可提出租金減免6個月申請;“服務業小微企業”范圍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21〕300號)進行界定。
(三)配套措施。各出資監管企業經審定減收租金造成的當期損益影響,在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將予以認可并視同利潤加回。
(四)依申請辦理。申請租金減免的企業,應提供房租免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租賃合同、協議、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證明材料等)。
二、工作要求
(一)統籌安排部署。各監管企業要按照國家發改委等14部委政策要求,結合《呼和浩特市應對疫情影響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呼政辦字〔2022〕22號)《關于落實呼和浩特市疫情期間助企紓困減免房屋租金的通知》(呼國資字〔2022〕6號),統籌做好減租工作;各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也要在做好所屬國有企業動員安排的同時,統籌安排好所屬企業減租工作的指導監督。
(二)結合工作實際。各出資監管企業要對減免租金事宜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并及時制定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減免落實方案并向社會公布,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享受該項政策。
(三)做好數據統計。各出資監管企業于每月25日前將政策落實情況及附件1報送至市國資委規劃發展和政策法規科;各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要參照市本級做法,向所屬國有企業提出相關要求,并將所屬國有企業落實減免政策的減免情況及附件2于每月25日前報送至市國資委規劃發展和政策法規科。不存在減免情況的出資監管企業、各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也要進行零報告。
三、注意事項
(一)確保落實到處。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減租惠及最終承租人;對確需轉租、分租的,不得在轉租、分租環節哄抬租金,切實保障實際經營相關企業受益。
(二)注重執行效率。各出資監管企業、各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要統籌安排,分派專人專項負責,及時受理減租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盡快辦理減免手續,提升政策執行效率;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做好解釋、安撫工作。減免工作力爭在三月底前開放申請受理,六月底基本完成。旗縣區國資監管機構要將本地區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絡人于3月31日前報市國資委規劃發展和政策法規科。
(三)靈活安排辦理。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避免造成人流聚集。除線下辦理外,減免租金事宜辦理還可通過網絡、信函、電話通訊、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進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