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各人民團體:
現將《加強呼和浩特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呼和浩特市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呼和浩特市開展縣域綜合醫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加強呼和浩特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
為全面提升首府地區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加快推進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制度建設為根本,內涵建設為核心,項目建設為抓手,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推動建立體系健全、權責清晰、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現代化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到2022年,市、縣(旗、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公共衛生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全市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加強。各級疾控中心服務能力明顯提升,覆蓋城鄉、靈敏高效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統一指揮、運轉協調的應急處置體系更加順暢;全市醫療救治和保障體系更加成熟;科技和人才支撐體系更加穩固,法治和物資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二、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一)健全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
1.強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體系建設。在機場、火車站、長途客車站、學校等場所建設完善疾病預防監測哨點。構建綜合醫院與專科醫院各有側重、有序銜接的傳染病救治體系,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并設發熱、呼吸、腸道門診,充分發揮傳染病監測哨點作用。進一步健全完善傳染病動態監測系統,推進醫療機構數據共享,實現病例和癥狀監測信息實時匯集,開展系統化分析并具備預警功能。2021年完成監測哨點建設,2022年完成傳染病動態監測系統建設,進一步優化哨點監測功能。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
2.加強基層醫療機構預檢分診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檢分診和隔離觀察室改造建設、人員培訓和運行管理,有效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傳染病哨點報告能力。2021年完成基層醫療機構預檢分診點規范化建設,2022年開展預檢分診服務能力評估。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3.加強重大疫情跟蹤監測。發揮首府傳染病定點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家優勢,及時對國內外新發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走勢和對全市公共衛生安全風險挑戰等進行研判,形成防治方案,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2020年組建評估專家隊伍,開展傳染病疫情防控評估工作,及時修訂完善衛生應急預案;2021年根據傳染病防控有關要求,適時調整預案體系;2022年開展預案體系建設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二)完善基層公共衛生預防控制體系
4.強化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職責。健全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與醫療衛生機構的協同聯動機制,以村、社區為單元,落實醫療衛生機構網格化管理責任,為村(社區)開展公共衛生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形成基層公共衛生工作合力。加強鄉鎮(街道)轄區內公共衛生專業人員配備和工作力量整合,落實公共衛生政策,引導社區力量參與防控,開展健康知識宣教。發揮社區、村組織協調作用,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治理能力。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
5.強化公共衛生服務專業化指導職能。強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技術指導服務職能,市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市衛生健康委領導班子成員,遇傳染病疫情發生時,會同醫療機構和衛生健康監督機構等開展疫情分析研判、病例報告、統計分析和監督指導等工作。加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才培養與引進、科研創新激勵、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力度。推進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設,2020年辦理相關手續,完成規劃設計,2021年啟動建設,力爭2022年建成。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6.推進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按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及《省、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實驗室建設指導意見》等相關要求,科學核定疾控機構編制。各級疾控機構要配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人員,提升檢驗檢測、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能力。從2020年開始,通過自主組織公開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齊配全人員隊伍和設施隊伍,2022年完成標準化建設階段性任務。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7.加強傳染病檢測實驗室建設。按照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和生物安全通用準則要求,完成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檢測實驗室建設,二級及以上醫院完成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支持第三方檢驗機構開展相關檢測工作,優化檢測方法,最大限度提升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應對能力。2020年旗縣區疾控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完成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2021年推進其他傳染病實驗室建設,2022年開展實驗室建設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8.建立愛國衛生常態化工作機制。將愛國衛生運動與鄉村振興戰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垃圾分類、物業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愛衛辦、文明辦、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社會團體作用,引導支持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在全社會營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2020年推動創衛工作任務落實,通過國家評估驗收。2021年鞏固創衛成果;2022年建立愛國衛生長效機制。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愛衛會成員單位,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9.深化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大力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動員群眾,強化監督檢查,從治理臟、亂、差入手,以農村垃圾污水處理、改廁和城市衛生死角清理為重點,改變農村環境衛生面貌。發動廣大干部群眾、城鎮居民和村民自己動手清潔家園、美化環境,形成全民動手、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加大鄉鎮、村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逐步推行環境衛生管理城鄉一體化。2020年啟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2021年持續推進清潔家園行動,2022年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開展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愛衛辦、市農牧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0.提高城鄉居民健康素養。統籌媒體和各類宣傳平臺,開辦群眾喜愛的健康節目和欄目,開展融媒體傳播。開展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66條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學校、社區、鄉鎮、企事業單位等全面深入開展健康科普教育,傳播健康理念和知識,培養健康技能,強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倡導勤洗手、勤通風、分餐制、常消毒、科學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衛生健康習慣。2020年城鄉居民健康素養達到16%;2021年城鄉居民健康素養達到18%;2022年城鄉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提高到20%以上。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旅廣電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愛衛辦、市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局、市婦聯、團市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三、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
(一)構建完善醫防融合機制
11.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和評價機制,醫療機構要落實公共衛生職責,開展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管理監測報告、食源性疾病的監測報告、重點疾病監測報告以及院內傳染病控制、職業病診斷、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相關工作。將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納入醫療機構年度績效考核。2020年完成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和評價機制建設。2021年開展評估考核工作。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2.建立醫防融合培訓機制。制定實施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間交叉培訓計劃,公共衛生機構派員到二、三級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學習培訓,醫療機構派員到公共衛生機構開展流行病學培訓及其他公共衛生技能培訓。2020年完成培訓機制建設,2021年開展培訓工作,2022年建立培訓長效機制。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13.優化傳染病救治醫療資源配置。高起點規劃建設市第二醫院,作為市傳染病救治中心,在強化傳染病專科特色基礎上,加強綜合救治及多學科診療能力,重點發展傳染病重癥醫學、艾滋病、布病、結核病、感染性疾病婦產科、傳染性疾病血液透析、中西醫結合傳染病治療專科建設,打造全區一流的傳染病專科醫院和傳染病救治中心。2020年開工建設,2021年完成基礎設施建設,2022年啟動內部裝修工程,爭取建成投入使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14.加強應急醫療救治能力儲備。按照屬地管理、分級應對原則,梯次啟用定點醫院、后備定點醫院、方艙醫院。做好可建設為方艙醫院的可分隔的封閉式大空間建筑勘察、選定工作,提前做好方艙醫院改造方案(圖紙設計、三區兩通道、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處置等設施設備改造、施工隊伍選定、建設材料保障、信息系統部署等),確保48小時內啟動運行。新建的體育場館、劇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顧應急救治和隔離需求,預留轉換接口。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文旅廣電局、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5.開展醫療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等標準化建設。對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進行改擴建或新建,建設集掛號、繳費、診療、化驗、影像、藥房等功能于一體的發熱門診,配備符合規范標準的檢驗、影像、急救設備。壓實屬地政府及醫院主體責任,到2022年底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公立醫療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設置均應符合醫院感染管理相關要求,具備為發熱病人及時開展傳染病篩查的能力。2020年啟動各項建設任務,2021年推進建設任務,2022年底前其他類型醫院全部完成發熱、呼吸、腸道門診規范化建設,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6.加強負壓病房和重癥監護病房建設。加強市、旗縣區兩級綜合醫院負壓病房建設,重點擴大呼吸疾病和傳染病醫院負壓病房規模。二級以上綜合性公立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醫院新建、改擴建須按照建設標準配備一定數量的負壓病房和重癥監護病房。2020年啟動醫院改造建設,2021年持續開展改造建設工作,2022年開展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7.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市、旗縣區兩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對照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結合實際需要對預案進行動態調整。進一步完善重大傳染病專項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技術方案,加強相互銜接,實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精準有效處置。2020年啟動預案建設,完善調整預案,2021年按預案要求開展工作,適時調整預案。2022年對預案體系建設進行評估。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8.建設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統籌全市醫療衛生資源,組建傳染病、呼吸、重癥醫學、院前急救等專業醫學救援隊伍,提高協同和聯合作戰能力。建立物資儲備清單,科學配置醫療救治需要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定期開展實戰演練,實現模塊化、標準化、機動化、集成化,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各旗縣區至少建設1支不少于20人的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2020年啟動建設任務,建立物資儲備清單;2021年組建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并開展演練培訓;2022年進行評估驗收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商務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9.加強急救站點建設和急救車輛配置。依托三級醫院、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按照規劃和建設標準,擴大急救站點建設,配備必要的車輛、人員和設備。2020年開展院前急救醫療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完成自治區急救車輛配置采購任務。2021年啟動急救站點建設,增加救護車輛。2022年底急救車輛達到1輛/5萬人,其中常備負壓急救車增加到10輛,開展建設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蒙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
20.充分發揮蒙中醫藥應對疫情的防治能力。根據氣候季節變化和疾病流行特點推廣蒙中醫藥治未病服務方案,適時提出傳染病密切接觸者、兒童以及有慢性基礎疾病等重點人群不同的預防方案。挖掘整理經典中蒙醫藥預防、救治、康復藥方,堅持蒙中西醫并重,將蒙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組織編制傳染病的蒙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完善蒙中西醫聯合救治機制。2020年收集整理治療藥方;2021年編制相關方案;2022年蒙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21.提升蒙中醫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與院內感染控制能力。健全蒙中醫醫療機構院內感染防控體系,加強急診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設;建立傳染病定點醫院對蒙中醫醫療機構常態化的院感防控指導機制,以及蒙中醫醫療機構公共衛生人員定期到傳染病定點醫院輪訓培養制度,全面提升蒙中醫醫療機構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實施蒙中醫機構傳染病防控基礎建設;2021年開展感染疾病科建設;2022年開展蒙中醫機構建設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四、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22.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保障制度。針對緊急情況下發生的醫療費用,建立完善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制度相適應的財政補助機制。優化重大疫情醫療救治的醫保支付機制,在緊急情況下,報請自治區批準后,將相關救治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醫療保障作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健全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23.建立呼市地區衛生應急物資生產保障機制。合理布局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加大對衛生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的支持力度,保障衛生應急物資生產供應。2020年建立衛生應急物資生產保障機制。2021年規劃建設生產企業。2022年開展生產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24.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建設“市-旗縣區-機構”三級衛生應急物資設備儲備體系,制定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清單。市、旗縣區人民政府依托屬地醫療機構或疾控機構設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庫并儲備物資,平時由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管理、使用、補充,應急期間由各級政府統一調度使用。到2020年底,市、旗縣區儲備醫用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等必要醫用物資量滿足30天以上需求。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衛生信息化和人才支撐
(一)深化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
25.強化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在國家衛生信息標準、互聯互通網絡環境以及共用信息資源業務模式基礎上,建設完善市縣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全員人口信息平臺,為各業務信息系統提供支撐,為各級各類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等應用服務,為相關部門和居民提供衛生健康信息統計、查詢等服務,形成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為基礎,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跨區域跨部門的聯動協同服務機制。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發揮大數據、云計算、5G等新技術作用,推進電子病歷、化驗檢查、藥品處方、健康檔案等信息集成與共享,在傳染病疫情監測、病毒溯源、高風險者管理、密切接觸者管理等方面發揮數據支撐作用。2020年繼續完善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化服務平臺,完成市第一醫院電子病歷信息工程建設。2021年完成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工智能基層輔助診療項目”建設任務。2022年促進人工智能與互聯網醫院的深度融合,打造智能化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大數據局、市工信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26.強化公共衛生人才培養。科學核定、按需補充市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達到全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配置標準,并加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和專業技術人員引進人才力度。加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合理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進一步激發疾控機構內生動力。加大公共衛生人員培訓力度,每年安排業務骨干外出培訓,推進公共衛生隊伍職業化、規范化建設。加強衛生監督執法隊伍培訓,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提高其在醫療執法、傳染病防治執法、公共衛生執法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全行業專業執法水平。2020年落實人員編制,開展人員招聘,實施機構改革;2021年完成人員配備和機構標準化建設;2022年科學評估機構服務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將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建設,重點推進落實。各旗縣區要在落實好本計劃相關任務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三年行動計劃,明確重點項目,落實相關經費,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公共衛生事業發展,建立健全聯動銜接機制,切實推動相關任務和項目落實落地。
(二)加強投入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公共衛生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列入財政年度預算,足額保障公共衛生機構所需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培訓、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物資儲備等需求,按需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重點將人員外出培訓、愛國衛生、病媒生物監測、職業病、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三)加強督導評估
制定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監測評估方案,對主要指標、重點任務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評估。將推進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納入旗縣區、相關部門考核指標。對于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不當、履職不力、未按要求落實措施或完成任務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教育宣傳
開展公共衛生防控和應急管理專題培訓,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輿情應對能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各旗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全市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取得的成效和經驗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呼和浩特市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
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
為扎實推進健康呼和浩特建設,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核心,以科技創新、深化醫改為動力,按照加強市級、區級、旗縣級醫療機構“三線”建設思路,突出問題導向,明確目標任務,加快提升醫療機構衛生服務能力,擴大服務供給,轉變服務模式,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主要目標
(一)市級一線:市級醫療機構培育國家級重點學科2個、自治區重點學科7個,市級重點學科40個,扶持發展市級重點專科32個,完成“五大中心”建設任務,電子病歷達到四級水平。市第一醫院完成“三甲”醫院創建任務。到2022年,市級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在全區排名位居前列。
(二)城區一線:完成四個區級綜合醫院建設項目,醫院一級診療科目達到16個。每個區均有1所政府投資舉辦的設施齊全的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市四區創建社區醫院8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配齊“大三件、小三件”數字化醫療設備,建立名醫工作室和蒙中醫館。創建醫養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4個。
(三)旗縣一線:五個旗縣綜合醫院完成“二甲”醫院創建和“五大中心”建設任務。每個旗縣有1所政府投資舉辦的設施齊全的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建立名醫工作室和蒙中醫館。全面推行縣域綜合醫改,到2022年建成運轉高效的縣、鄉、村一體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四)信息化和人才支撐:進一步完善和擴展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的功能,構建“基層醫生+AI+專家”的新型基層診療模式,促進人工智能與互聯網醫院的深度融合,打造智能化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立醫院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按照醫院核定床位數與人員配置比例確定編制總量,探索實行人員備案制管理和備案制人員崗位設置管理,落實同工同酬待遇,著力解決人員編制不足問題。每年從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選派500名業務骨干到區內外進修培訓,不斷提升醫療機構整體服務能力。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市級醫療機構專業化建設,全面提升綜合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實施重點學科培育行動。以現有醫學重點學科為基礎,在人、財、物等要素上大力傾斜,努力打造一批在市內、區內乃至國家有一定知名度的重點學科。培育市蒙醫中醫醫院蒙醫骨病學、市第二醫院布魯氏菌病防治學爭創國家級重點學科,市第一醫院婦科學在自治區重點學科的基礎上爭創自治區領先學科。培育市第一醫院腎臟內科學、呼吸內科學,市第二醫院臨床傳染病學,市蒙醫中醫醫院中醫痹病學,市口腔醫院口腔內科學,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學6個學科為自治區重點學科。培育市第一醫院骨外科學等40個學科為市級重點學科。2020年市直屬醫療機構結合醫院學科建設實際,確定重點建設的學科及爭創目標,并對照《內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領先學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評審標準(2015年版)》中共性標準和專項標準,有針對性制定重點學科建設方案,組織開展申報工作。2021年,市直屬醫療機構對照重點學科建設方案,加強學科帶頭人、骨干培養及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重點學科團隊科研能力。2022年鞏固提升學科建設成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2.扶持發展重點專科建設。以現有醫學重點專科為基礎,注重突出醫院特色優勢作用,集中人、財、物優先扶持、發展一批特色重點專科。市第一醫院重點發展腎病醫學科、燒傷科、康復科、手麻科、影像科、超聲醫學科、檢驗科等;市第二醫院重點發展臨床傳染病科、結核病科、艾滋病科、布病科、傳染病重癥醫學科、傳染病血液透析科、傳染病醫學檢驗科、傳染病醫學影像科等;市蒙醫中醫醫院重點發展蒙醫骨病科、中醫康復科、中醫腎病科、中醫腦病科、中醫肛腸病科、中醫針灸科等;市口腔醫院重點發展口腔修復科、口腔頜面外科等,市婦幼保健院重點發展兒童保健科、婦產科、兒科、新生兒科等;市第三醫院重點發展兒童康復、婦科康復、神經科康復、老年病康復、中醫骨科康復等。2020年啟動市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市蒙醫中醫醫院、市口腔醫院、市婦幼保健院重點專科的申報、評估工作。2021年啟動市第三醫院重點專科的申報、評估工作。2022年完成重點專科考評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實施“五大中心”建設。推進市級醫療機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設,構建快速、高效的急危重癥醫療救治體系。2020年,市第一醫院全面啟動“五大中心”建設;市蒙醫中醫醫院啟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設;市婦幼保健院啟動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2021年對“五大中心”建設進行提升完善。2022年啟動評審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4.提升電子病歷應用水平。加強市級醫療機構核心軟、硬件網絡系統整體升級改造,電子病歷達到四級水平,三級綜合醫院、蒙中醫院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開通互聯網醫院服務。2020年完成市第一醫院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為爭創“三甲”醫院提供信息化保障,2021年啟動其他醫院信息化建設,2022年市直屬三級醫院電子病歷均達到四級水平。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5.提升120指揮調度能力。升級120醫療急救指揮中心調度系統,實現院前與院內急救信息的互聯互通與無縫銜接,為“五大中心”建設提供信息技術支撐,進一步縮短急救時間,為急危重癥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的綜合急救服務。2020年啟動120醫療急救指揮中心調度系統規劃建設。2021年開展系統升級業務。2022年完成急救系統與醫療機構對接,實現信息互聯互通。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6.市第一醫院創建“三甲”醫院。按照三甲醫院評審標準,加強軟硬件建設,電子病歷水平達到四級,PCR實驗室達到P2+標準,完善內部各類規章制度,狠抓醫療質量和安全,臨床路徑實施≥70%,無院內感染,參加國家室間質評并合格。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實施便民惠民措施,改善醫療服務態度,加強醫患溝通,提高社會和患者的滿意度,年內完成“三甲”醫院創建任務。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7.進一步拓寬合作共建渠道。醫院要利用區外合作共建醫院的資源優勢和品牌力量,進一步完善協議內容,拓寬共建方式和渠道,全方位深化合作交流,要利用京蒙對口幫扶機制,區外合作醫院每月定期派一名大夫到醫院坐診。要與國內知名專家合作,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相關業務診療工作。緊扣人民群眾對優質醫療資源的迫切需求,不定期邀請國內專科聯盟內知名專家來醫院開展診療服務工作。利用區內醫療聯合體建設和區外合作工作,每年選派醫護人員到先進醫院進修學習,推動醫院醫療質量、醫務能力、專科學科建設全面提升,帶動全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二)加強醫療機構標準化建設,提升區級特色診療服務能力
8.啟動市四區醫院建設,發展特色診療服務。根據城區人口結構和常見病、多發病特點,市四區醫院重點發展特色診療服務,新城區醫院重點發展心血管專科特色,回民區醫院重點發展消化、骨科康復醫學專科特色,玉泉區紅十字醫院重點發展糖尿病和康復專科特色,賽罕區醫院重點發展呼吸和蒙醫康復專科特色,滿足群眾多元化的就醫服務需求。2020年啟動新城區、回民區、玉泉區、賽罕區綜合醫院建設項目,2021年持續推進項目建設,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四區人民政府
9.實施區級醫院標準化建設。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加強醫院標準化建設,到2022年,區級醫院一級診療科目達到16個,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2020年市四區醫院完成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體檢測實驗室建設。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四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10.推動創建社區醫院。按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對照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實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和診療設備提檔升級工程。到2022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達到國家基本標準,30%達到推薦標準,市區創建社區醫院8所。2020年新城區、賽罕區分別完成1所社區醫院創建任務;2021年回民區、玉泉區分別完成1所社區醫院創建任務;2022年市四區各完成1所社區醫院創建任務。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四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11.配備數字化醫療設備。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為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大三件、小三件”數字化醫療設備,并由市四區醫院牽頭,建立影像、彩超、心電、實驗室檢測等診斷中心,實現“下級檢查、上級診斷”的遠程協助診斷服務模式,全面提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技診斷能力。2020年完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大三件、小三件”數字化設備數量摸底,編制預算資金,制定設備采購參數。2021年完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數字化設備的招標和設備安裝。2022年全面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級檢查、上級診斷”目標。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四區人民政府
12.規劃新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則,在新建城區內規劃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個,夯實“十五分鐘社區衛生服務圈”。2020年市四區分別完成1個新建任務,2021年市四區分別完成1個新建任務,2022年新城區、賽罕區分別完成1個新建任務。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四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13.發揮“名醫”示范引領帶動效應。積極推動醫療聯合體內優質資源下沉,組織城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醫師定期到社區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開展門診服務、臨床帶教等工作,為基層培養造就一批優秀后備人才,帶動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技術、服務水平。2020年實現3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2個鄉鎮衛生院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全覆蓋,蒙中醫館至少能開展6類以上蒙醫藥中醫藥適宜技術。2021年進一步完善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診療服務工作機制。2022年建立綠色轉診通道,構建分級診療模式。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四區人民政府
14.創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借助醫防協同機制,將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的專家下沉鄉鎮(社區),與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共同組成醫防融合工作指導組,提高慢性病患者基層就診率。進一步推進居家養老社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建立由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師、基層全科醫師和社區康養管理師組成的“服務團隊”,向轄區老年人提供養老與醫療結合為特色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新模式。改革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付費制度,合理確定簽約服務費,進一步明確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自付費用等占比,同時對簽約居民給予提高報銷比例、連續計算起付線等優惠措施,鼓勵居民主動簽約。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2020年二級及以上專科醫生組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對社區醫生進行規范化培訓,市四區各完成1個居家養老服務簽約試點創建。2021年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配套政策,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疇。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四區人民政府
(三)整合優化基層資源配置,進一步提升旗縣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5.實施縣鄉、鄉村一體化管理服務。以縣域綜合醫改為抓手,以醫保打包支付和信息化建設為支撐,構建縣鄉村一體化管理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力爭實現縣域內就診率接近90%的目標。2020年制定出臺《呼和浩特市開展縣域綜合醫改工作方案》,和林縣、清水河縣實現行政、人員、資產、業務、績效、藥械“六統一”的管理模式。2021年,土左旗、托克托縣、武川縣全面推行縣域綜合醫改工作;2022年,全面深入推進改革任務,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新格局。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編辦、市醫保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旗縣人民政府
16.推進創建“二甲”醫院。進一步完善醫院科學管理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診療規范,認真落實醫院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及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約束機制,五個旗縣醫院達到“二甲”醫院水平。旗縣綜合醫院一級診療科目達到16個,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推進旗縣綜合醫院“五大中心”建設,優化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科、院內急診科與其他科室之間協同服務流程,提供醫療救治綜合服務。加強蒙醫藥中醫藥服務,旗縣綜合醫院設有標準化蒙醫科、中醫科和蒙藥房、中藥房。2020年旗縣完成“二甲”醫院創建任務,2021年旗縣全面啟動“五大中心”建設;2022年開展評估工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人民政府
17.強化名醫診療服務工作機制。各旗縣充分利用轄區醫療資源及上級對口幫扶工作機制,以醫聯體、醫共體的模式完成64個鄉鎮衛生院和7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建設,簽訂協議書,保證專家定期出診。2020年實現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全覆蓋,蒙中醫館至少能開展6類以上蒙醫藥中醫藥適宜技術。2021年進一步完善診療服務工作機制。2022年構建完成基層分級診療模式。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人民政府
(四)加強信息化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提升衛生服務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18.構建基層智能診療新模式。進一步完善和擴展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的功能,構建“基層醫生+AI+專家”的新型基層診療模式,提升醫療機構診療能力,并通過配備可穿戴設備、現場認證等手段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2020年啟動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工智能基層輔助診療項目”的建設任務。2021年啟動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工智能輔診項目建設任務。2022年促進人工智能與互聯網醫院的深度融合,打造智能化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19.穩定衛生人才隊伍。統籌全市事業單位編制,向公立醫療機構傾斜,為醫療機構增加編制,穩定衛生人才隊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立醫院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內機編辦發〔2015〕163號),按照醫院床位數與人員配置比例測算用人數額,合理確定編制總量,探索實行人員備案制管理和備案制人員崗位設置管理,同步調整與其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等政策,落實同工同酬待遇,著力破解人才制約瓶頸,不斷滿足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各旗縣區參照市本級執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內機編辦發〔2007〕32號)文件要求執行。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20.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三年內拿出300名事業編制,引進學科帶頭人、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促進醫療機構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其中2021年安排150名事業編制,2022年安排150名事業編制。改革職稱聘用制度,按照實際衛生技術人員數量,科學核定醫院高級職稱比例,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及時辦理崗位聘用手續。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21.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根據工作需要,制定醫務人員外出培訓計劃,并采取“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開展醫務人員技能培訓。全市每年安排鄉村醫療機構200人到縣級醫療機構,安排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專業技術短缺人才、全科醫生100人到市級醫療機構,安排縣級醫院、市級醫院骨干醫生100人到自治區級醫療機構,安排縣級醫療機構、市級醫療機構重點學科、重點專科、緊缺崗位100人到自治區區外參加業務培訓,培訓期限最長為期一年,醫療機構重點選派業務短缺人才、骨干醫師、全科醫生、蒙中醫醫師、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帶頭人等,培訓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
(五)優化營商環境,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高水平的專科醫院
22.支持社會力量辦醫。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診斷、安寧療護、消毒供應、健康體檢等專業機構,在滿足醫療核心功能和確保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共享。鼓勵社會力量進入老年醫療、護理、康復、養老等領域,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經驗收合格可同時掛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兩塊牌子,享受醫療行業和養老行業的雙重政策優惠。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23.加強社會辦醫監管。進一步規范全市社會辦醫療機構管理,促進醫療機構健康發展,滿足群眾多層次的就醫需求。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醫療技術準入、醫務人員執業行為、院內感染管理等。強化廣告管理,規范廣告發布,嚴禁社會辦醫療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嚴禁隨意變換廣告內容誤導公眾。強化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完成時限:2020年—2022年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市網信辦、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堅持把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調度、督導、考核等制度,確保三年行動計劃有序推進。建立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成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完善機制,強化政策保障。財政部門將公立醫療機構設施建設、設備購置、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學科專科建設、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建立穩定可持續的財政投入機制,重點支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市第一醫院創“三甲”醫院、醫務人員外出培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大三件、小三件”配備、名醫工作室、蒙中醫館運行等,并按照醫療機構床位數與人員配比核定人數足額核撥年度經費,以上限標準保障機構運行。發改部門對醫療衛生事業提升項目,按照優先立項的原則予以支持。科技部門加大對重點學科的技持力度,優先立項,重點支持,加大科研項目產出量,加大資金投入。編辦要按照醫院床位數與人員編制配備相關要求落實編制,制定人員備案制管理辦法。各旗縣區參照市級執行。人社部門建立靈活引人用人機制,改革完善醫院薪酬管理制度,制定高層次衛生人才引進和技術職稱聘用辦法。醫保部門制定縣域醫共體醫保總額付費辦法,調動基層醫療機構積極性,提高基層服務能力。
(三)明確目標責任,強化任務推進。各地要制定年度行動計劃,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進度安排、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機制。各單位要進一步細化年度目標任務,明確時間節點、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做到目標落實、責任落實、人員落實,及時調度推進,確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
(四)開展督導評估,強化年度考核。市政府建立常態化的督查考核機制,建立監測評價機制,對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實時監測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目標任務進行合理調整,相關目標任務納入各旗縣區領導班子和相關部門考核。
呼和浩特市開展縣域綜合醫改工作方案
為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優質資源下沉,快速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激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活力,根據國家縣域綜合醫改現場會精神,特制定呼和浩特市縣域綜合醫改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全市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堅持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發展道路,以人民為中心,整合優化縣域醫療衛生資源,完善組織管理模式、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將縣域醫療衛生機構由競爭關系變成協作關系,共同發展,建立綜合、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為推進健康呼和浩特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在清水河縣、和林縣試點開展了縣域綜合醫改,試點地區縣域醫療資源得到整合,整體服務能力得到提升,患者就醫感受得到改善,為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新模式奠定了基礎。按照既定計劃,2020年在全市五個旗縣全面推開,按照“縣強、鄉活、村穩、上下聯、信息通、模式新”的總體思路,以醫共體建設為抓手,以醫保打包支付和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用三年時間構建起縣鄉一體、鄉村一體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基層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我市縣域綜合醫改整體推進,形成有序就醫新格局,力爭實現縣域內就診率接近90%的目標。
二、重點工作
(一)組建醫共體
旗縣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根據各地實際,建設多種類型和模式的醫共體,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大膽改革,激發運行活力,提高服務效率,增強發展動力。將縣域內所有旗縣級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整合,組建以旗縣級醫院為龍頭、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為成員單位的醫共體,實行行政、人員、資產、業務、績效、藥械等統一管理。
1.實行行政統一管理。旗縣級醫院院長為醫共體負責人,所屬醫療衛生機構原有名稱、機構設置、單位性質、政府投入、職責任務、公共衛生服務指導關系不變。旗縣的醫院派出人員負責鄉鎮衛生院運營管理,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一體化管理,形成旗縣鄉一體、以鄉帶村、分工協作、三級聯動的醫共體。
2.實行人員統一管理。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逐步取消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行政級別、領導職數,打破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立醫院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內機編辦發〔2015〕163號),按照醫院核定床位數與醫護人員配置比例,重新測算用人數額,醫共體內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分別核定,合理確定編制總量,探索實行人員備案制管理和備案制人員崗位設置管理,同步調整與編制管理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等政策,落實同工同酬待遇。旗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及人員以縣域為單位根據機構功能、輻射半徑、服務人口、群眾需求等因素統一聘用、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在基層醫療機構人員職稱聘任方面,對取得相應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在縣域內予以聘任,不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聘期為5年,聘期內不得調離相應崗位,否則取消該聘任待遇。同時,在同級人社部門備案。
3.實行資產統一管理。落實政府辦醫職責,縣域內各單位基礎設施建設、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重點專科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符合政策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及政策性虧損補助、人員經費等由各級財政按照相關政策要求承擔。設立會計結算中心,單獨設立專戶、專賬,縣鄉兩級財務實行統一管理,財政投入資金按國庫集中支付程序統一支付使用。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功能需求,對部分鄉鎮衛生院房屋進行新改擴建或維修。設立固定資產專賬,分別建立臺賬,實行統一管理,各成員單位診療設備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在縣域內根據業務需求統一調配使用。同步實施基層醫技人員培養計劃,到2021年確保每個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2名醫技人員。
4.實行業務統一管理。統一規章制度,統一人員培訓,統一業務指導,統一工作考核。按照成員單位功能定位和技術特色,合理布局,旗縣級醫院重點突出專科建設,基層醫院重點加強全科建設,推廣適宜技術,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制定完善分級診療標準,健全雙向轉診制度。制定縣域內醫務人員外出培訓計劃,采取“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開展醫務人員技能培訓,培訓期限最長為一年,重點選派業務短缺人才、骨干醫師、全科醫生、蒙中醫醫師、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帶頭人等,培訓經費由旗縣級財政予以保障。在縣域內全面推廣臨床路徑管理和優質護理服務,實現醫療衛生服務規范化、優質化。各成員單位要強化自身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全面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5.實行績效考核統一管理。旗縣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醫共體開展以公益性和服務質量為核心的綜合績效考核,醫共體牽頭單位負責對成員單位統一開展績效考核。建立績效考核分配制度,實行崗位薪酬制度,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配薪酬,醫務人員收入由醫共體自主分配,打破職稱、身份限制,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
6.實行藥品采供統一管理。設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中心,對醫共體內藥品耗材進行統一采供。藥品耗材采購在自治區集中招標采購平臺上進行采購。醫共體統一使用用藥目錄,保障雙向轉診醫療需求。繼續實行藥品(中藥飲片除外)零差率銷售。
(二)扎實推進縣域綜合醫改重點任務
1.創新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加快推進醫共體建設,充分發揮旗縣級公立醫院龍頭作用,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一體化管理。旗縣級醫院派出人員負責鄉鎮衛生院運營管理,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一體化管理,形成縣鄉一體、以鄉帶村、分工協作、三級聯動的“縣鄉村一體化”醫共體。醫共體自主開展人事管理、各成員單位的人員任用、內部機構設置、收入分配、運營管理等工作,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允許鄉鎮衛生院的床位編制在縣域內橫向統籌調整使用。醫共體實施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建立財務管理中心,推行總會計師制度,各成員單位資產可在縣域內根據業務需求統一調配使用。
2.健全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
旗縣政府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擔任主任,政府辦、組織、編辦、發改、財政、人社、醫保、審計、衛健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代表政府履行辦醫職能,主要負責醫共體的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項目實施、財政投入、人事制度、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重大事項;同時對醫共體開展以公益性和服務質量為核心的綜合績效考核。各旗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政策的統籌銜接和實施的具體指導。
3.創新縣域醫療衛生人員招聘和流動機制
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旗縣蘇木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衛人發〔2020〕12號)精神,落實“縣招鄉用”有關政策,逐步形成梯隊搭配合理、年齡層次均勻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醫共體要建立內部合理的人員配置與流動制度,確保基層人員能在業務能力上提升,確保基層醫療機構始終有業務能力較強的醫療技術人員在執業,形成完善的縣鄉村人員流動輪換機制。
4.建立醫共體運行新機制
完善內部管理措施,制定醫共體內部及縣域外轉診的指征、規范、流程和管理辦法等,落實雙向轉診工作;建立遠程醫療平臺和臨床、影像、心電、超聲、檢驗等遠程會診中心,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會診、健康管理等服務,實現下級檢查,上級診斷、縣域互認。實行行政管理、醫療服務、公共衛生、健康管理、醫養結合、蒙中西醫結合、后勤服務、信息系統等統一運作,提高服務效率。全面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實行醫共體內藥品耗材統一采供。制定統一使用用藥目錄,建立統一談判、配送、結算機制。繼續實行藥品(中藥飲片除外)零差率銷售。制定處方點評制度,促進合理用藥。
5.改革創新人事薪酬制度
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全面推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提高縣鄉兩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合理核定醫共體內績效工資總量。
6.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通過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標準,引導群眾到基層醫療機構首診。實行醫保總額預算付費。鼓勵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將醫共體整體作為醫保定點機構和醫保基金預算單位,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預算原則,合理確定醫共體醫療費用指標,將核定的縣鄉村三級基本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撥付給醫共體,醫共體內醫保資金統一使用,結余留用,堅持合理超支分擔原則,促進醫共體形成主動控費機制。醫保部門要對基金進行監管。
7.提升縣域整體醫療服務水平
醫共體要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完善急診、兒科、外科等專科建設,開展相應的住院服務和適宜手術;推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設;構建傳染病救治體系,建設符合醫院感染管理相關要求的發熱門診,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具備為發熱病人及時開展傳染病篩查的能力;嚴格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規范預檢分診、發熱門診管理工作流程,加強發熱患者閉環管理;形成縣級醫院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傳染病救治、急危重癥患者搶救能力和疑難復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接續性醫療服務以及發熱患者規范處置服務;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根據當地實際,加強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同時,旗縣級醫院要發揮與三級醫院的“紐帶”銜接作用,建立上下轉診關系。通過農村訂單定向生和全科醫生培訓等多種方式,充實基層人才隊伍。加大開展實用技能和適宜技術培訓力度。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化服務流程,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相結合的服務,優先向重點人群提供簽約服務,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關系。完善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控救治體系。
8.構建基層新型信息化診療模式
進一步完善和擴展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功能,推進分級診療和電子健康碼在基層醫療中的應用,構建“基層醫生+AI+專家”的新型基層診療模式,并通過配備可穿戴設備、現場認證等手段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全市所有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實施“人工智能基層輔助診療項目”的建設任務,構建人機耦合新型診療服務模式。同時,促進人工智能與互聯網醫院的深度融合,打造智能化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協助基層醫生對病情進行準確判斷,避免出現漏診誤診的情況。構建基層診療服務閉環,降低基層誤診漏診率,助力實現分級診療、合理診治、有序就醫。
三、實施步驟
(一)全面推開(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
在2019年和林縣、清水河縣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市五個旗縣全面推開縣域綜合醫改工作。
(二)深入推進(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
在各旗縣全面深入推進,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旗縣要加強對縣域綜合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發揮主導作用,強化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落實旗縣人民政府是推行改革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落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明確部門職責
2020年12月底前,各旗縣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旗縣自主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出臺配套政策和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路線圖,細化責任分工,形成政策合力,保證改革措施有效落實。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要強化組織協調,完善考核機制;編制部門要重點推進實施編制管理政策;醫保部門要完善醫保支付政策,落實醫共體內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標準,落實醫共體醫保總額打包付費制度;人社部門要完善與醫共體相適應的人員崗位、職稱、職務晉升辦法和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發改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投資,加大對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完善財政補助政策,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對政府六項投入實行分項管理。衛健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考核,并履行好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各項職能。
(三)落實政府投入
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各級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要求,落實應承擔的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障的支出責任;探索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方式由按人頭或床位補助變為按項目補助。按照衛生區域規劃,重點加大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建立和完善項目補助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補助的依據。
(四)做好宣傳動員
各級政府要開展針對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的政策培訓,統一思想認識,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以群眾需求為出發點做好政策解讀,以群眾獲得感為切入點宣傳建設成效,引導群眾逐步轉變就醫觀念,凝聚社會共識,共同參與和推進縣域綜合醫改工作。要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不斷提升改革整體成效。
(五)強化考核評估
各旗縣要將醫共體建設納入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要制定醫共體績效考核標準,以公益性為導向,突出職責履行、醫療質量、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人才培養、醫德醫風和群眾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加大基層服務能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健康促進、健康扶貧等體現公益性考核指標權重。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和同級組織部門每年對醫院運行和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醫共體管理團隊的任免和獎懲掛鉤,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薪酬總量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