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精神及自治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推動我市不動產登記提質增效,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深化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推進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對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稅收全過程“一件事”進行全流程優化,構建便民高效的不動產登記工作體系。2020年底前,全市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全面實現“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數據完整。市、旗(縣)一般不動產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5個、3個工作日以內。
二、任務分解
(一)實現部門間信息集成共享。基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集成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和信息互聯互通,提高信息質量和利用效率,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
1.推動部門信息集成共享。2020年5月底前,市自然資源、住建、稅務、公安、市場監管、機構編制、民政、司法等部門要通過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或部門直連等方式實現信息實時互通共享。
通過共享交換平臺應能提取下列主要信息:公安部門的戶籍人口基本信息;市場監管部門的營業執照信息;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黨政機關、群團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涉密單位除外);住建部門的竣工驗收、合同備案等信息;稅務部門的稅收信息;自然資源部門的規劃、測繪、土地出讓、土地審批、閑置土地等信息;法院可公開的判決信息;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涉及人員單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證機構的公證書信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土地房屋資產調撥信息;衛健部門的死亡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等。
鼓勵地區與有關部門實現同級互通共享。呼和浩特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建成運營后,各旗縣人民政府可通過平臺獲取部門數據,對通過數據實時共享能夠獲取、核驗的材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直接提取,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交。(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國資委、衛健委、工信局、大數據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稅務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司法局、民政局、編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各旗縣人民政府)
2.強化不動產登記數據基礎。目前尚留存在原登記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數據信息務必于2020年6月底前完整移交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在此基礎上,各地要加快存量登記數據整合與質量提升,2020年6月底前全面實現市、旗(縣)城鎮存量現勢登記數據成果的完善與匯交全覆蓋。結合第三次國土調查,積極開展不動產權籍修補測,滿足登記工作需求。2020年,市、旗(縣)要組織不動產登記機構,全面梳理存量歷史登記數據情況,落實數據整合工作經費,開展自首次登記到現勢登記以來的歷史登記數據清理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歷史登記數據整合成果匯交。(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各旗縣人民政府)
3.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臉識別、在線支付等技術,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稅收“一件事”網上“一窗通辦”。依托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推出網頁版、微信版、自助終端版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請平臺,為群眾提供多種選擇,構建多層次、多維度網上辦事大廳,隨時隨地可申請。構建“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推行線上統一申請、內網并聯審核、網上反饋、現場核驗一次辦結,提供網上預約、網上查詢、網上支付和網上開具電子證明等服務。2020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互聯網申報、監管平臺,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稅收“一件事”網上“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并力爭實現“呼、包、鄂、烏”不動產登記四城通辦。(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住建局、稅務局、財政局,各旗縣人民政府)
(二)推動相關業務流程集成。全力推進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稅收全過程“一件事”,實現“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優化流程、精簡材料,重點解決辦理環節多、流程不清晰、群眾重復提交材料等問題。
1.推進“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實現相關職能部門業務整合銜接,對登記中涉及自然資源、住建、稅務等多個部門交叉辦理的事項,通過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業務流程,建設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并行辦理”信息化系統。在政務服務大廳或不動產登記大廳設立綜合受理窗口,統一受理各相關辦理事項,一次性收取所需的全部材料,進行一次性錄入、自動分發相關部門并行辦理。各地可以將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等職能采用劃轉或者委托方式,整合到一個牽頭部門統一行使。2020年6月底前,各旗縣要徹底改變現有串聯模式,真正實現“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并逐步向網上延伸。(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住建局、稅務局、財政局,各旗縣人民政府)
2.精簡申請材料。各地以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和稅收征繳所需的法定要件為基礎,按照“不缺不漏、只減不增”原則,分類梳理制定統一的綜合申請材料目錄,向社會公布,并在辦理業務中嚴格執行,做到只取一次號,只排一次隊,只交一套資料。能夠直接通過共享交換平臺提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將共享提取的要件材料通過電子文檔形式存檔。清理各類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無謂證明,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手續。探索各項法定要件融合方式,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核驗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群眾提供。在嚴控登記質量的同時,要逐步推行告知承諾制,在不動產登記中,以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替代難以獲取的單身證明、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對非因權利人原因發生的不動產坐落、地址變化,需要變更登記的,由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和內部協調方式處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住建局、稅務局,各旗縣人民政府)
3.優化業務流程,精簡登記環節。以自然資源部26張登記流程圖為基礎,對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和稅收征繳全過程“一件事”進行全流程優化,取消不必要環節,合并相近環節和相關聯登記業務。2020年5月底前,完成制作并公布各類登記業務流程圖。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建設,將登記服務場所延伸至銀行網點,申請人可以在銀行現場簽訂抵押合同的同時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材料,通過網絡傳輸至登記機構,無需當事人再到登記機構提交申請。(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住建局、稅務局)
4.優化測繪成果獲取方式。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登記機構通過信息共享,能夠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規劃、房屋預售等可利用測繪成果的,不再重復測量。對在登記受理環節獲取的測繪成果,要同時辦理成果信息審核入庫。要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測繪信息共享工作,建設共享數據庫,實行多測合一,避免重復測繪,為企業和群眾減負。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得違規收費,增加申請人負擔。(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各旗縣人民政府)
(三)拓展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鼓勵市政管網、通信、電力等單位試行并推廣不動產轉移登記與關聯公共服務事項聯動辦理,群眾在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同時,可以一并申請辦理水、電、氣、網絡、有線電視過戶等關聯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不動產登記和戶籍過戶聯動辦理機制,有效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化水平。(牽頭單位:各旗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自然資源局、大數據局)
三、加強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重大意義,大力推動不動產登記和相關業務職能的整合,不斷改善創新,提高服務水平。各旗縣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有力推動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二)強化統籌協調。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涉及多部門配合、全流程優化、大量事項整合。市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堅持從便民利民、便捷高效的角度出發,形成工作合力,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三)加強督促落實。市自然資源部門要強化不動產登記改革的跟蹤督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聽取企業及群眾的意見建議,有效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對各旗縣不動產登記與房屋交易、稅收“一窗受理、并行辦理”等重點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要及時督促整改。
(四)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不動產登記相關工作,釋放準確信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加強輿論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