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實施計劃(2018—2020)的通知》(內政辦發〔2018〕44號)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會議精神,運用資本做強做大優質企業,進一步推進更多企業實現上市掛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我市企業上市掛牌的總體目標和要求
(一)工作目標。到2020年末,力爭新增上市輔導期企業5家,實現企業上市2家,武川縣、清水河縣和土左旗實現企業上市掛牌零突破;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8家、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板企業45家;各旗縣區爭取新增1家以上上市輔導期企業、1家以上新三板掛牌企業和5家以上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板企業。推進企業上市掛牌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努力把和林格爾新區打造成自治區資本高地,在現有企業基礎上新增一批上市掛牌企業。
(二)工作原則。堅持服務實體、問題導向;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內育外引、規范發展;堅持改革引領、重點突破;堅持梯次推進、分層培育。
二、工作措施和重點
(一)加大力度推動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1. 拓寬企業上市培育資源。對全市成長性好、經濟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掌握每家企業具體情況,在此基礎上組建專家團隊,分析每家企業適合在資本市場上發展的定位,同時定期召開分析會,診斷企業存在的問題,協調相關部門,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方式幫助企業解決具體問題。結合我市培育的優勢產業和比較優勢,大力培育縣域龍頭企業、核心企業,各旗縣區每年要培育2家以上本地區上市資源。對焦“改制一家企業,即成為一家上市資源”的目標,要積極吸引區外優質上市企業資源,支持通過企業整合等方式成為上市主體,和林縣、托縣、新城區、玉泉區要率先實現突破,特別是和林格爾新區要重點培育和盛育林、蒙羊、智天然、云科數據等公司盡快上市掛牌。鼓勵本地區優勢企業結合主業并購重組國內外優質資產,夯實上市基礎。鼓勵和支持在港交所上市的恒泰證券、內蒙古能源建設投資公司回歸境內上市。
2. 完善呼和浩特市上市后備企業庫。建立“呼和浩特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動態網絡數據平臺”,實時更新數據,掌握企業動態信息,專家團隊實時跟進服務。對持續經營2年以上、主營業務突出、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500萬元以上,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領先技術、相對競爭優勢的可培育上市企業,由各旗縣區金融辦篩選推薦報送,企業也可直接自行申報。在推薦報送基礎上,篩選一批基本符合境內外上市條件的企業報送自治區后備企業庫,市金融辦對庫內企業實行動態更新調整。2018年入庫培育企業爭取達到30家以上,2019年、2020年入庫企業數量穩步增加。
3. 把解決企業問題作為推進上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分管市領導對推進入庫企業上市掛牌工作負總責,各旗縣區政府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工作負總責,分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地區2018-2020年企業上市工作具體負責,逐步建立企業上市時間表和問題清單,開辟入庫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對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稅費繳納、股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不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需要規范的歷史遺留問題和個案性問題,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在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基礎上,集體討論、集體決策、依法合規、妥善解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旗縣區有關領導和干部敢于擔當,盡職免責。
4. 用好國貧縣企業上市優先審批政策。積極落實IPO扶貧政策,幫助武川縣優化政策措施,推動企業遷址落戶武川,重點推進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進程,力爭兩年內成功上市,實現武川縣上市企業零突破。要推動更多企業入駐武川上市園區,實現在新三板掛牌,重點培育燕谷坊等企業掛牌。清水河縣要制定鼓勵企業上市掛牌優惠政策,力爭2020年實現上市掛牌零突破。
5. 推動擬上市企業加快發展。各旗縣區要督促擬上市企業對照上市掛牌標準加強規范管理。對擬上市企業在用地指標、園區標準廠房、辦公用房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引進優質戰略投資者、亟需人才的,優先享受招商引資、人才引進政策。
6. 完善金融服務對接機制。建立銀行、證券、小貨、擔保、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綜合服務平臺,為入庫企業提供優質優價服務。對金融機構積極支持企業上市的,應在拓展業務和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7. 加大企業上市獎補力度。落實自治區、市兩級政府相關補貼政策,對區內企業實現首發上市的,自治區財政按照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給予獎補,市財政按照200萬元給予補助。企業完成內蒙古證監局輔導備案后,自治區獎補100萬元;經主承銷券商遞交發行上市申請材料并獲得中國證券會受理后,自治區獎補100萬元;企業通過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查委員會審核并正式上市后,自治區獎補300萬元(注冊地在國貧地區的企業正式上市后,獎補600萬元),呼和浩特市補助2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紐交所、港交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自治區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呼和浩特市獎補200萬元;對注冊地遷到我市的上市公司,自治區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呼和浩特市獎補200萬元;各旗縣區根據自身財力對上市企業給予資金獎補。
(二)加快推動企業掛牌孵化培育工作。
1. 健全新三板掛牌培育體系。對我市已掛牌新三板的23家企業由專家團隊逐戶把脈,對有并購、重組轉板上市的企業,運用政府服務機制與上市公司對接,推動新三板企業早日實現轉板上市,重點企業包括健隆生物科技、賽科星、顯鴻科技公司等。各旗縣區要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建立與證券公司和企業的對接機制,細化落實企業掛牌的產業扶持、政務服務、要素保障、金融服務、財政獎補、稅費優惠等配套措施體系。對實現新三板掛牌的企業,自治區給予50萬元資金獎補,呼和浩特市給予50萬元獎補,對貧困地區實現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兩級政府均給予60萬元資金獎補。2018年全市力爭2家新三板企業進入上市輔導期,2019年、2020年進入輔導期的企業數量穩步增加。
2. 健全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培育體系。依托股交中心,幫助企業進行改制和規范,推動初創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孵化,各旗縣區要積極引導戰略新興、高新技術、專精特新、產業扶貧等初創型企業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對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板的企業,自治區本級給予50萬元資金獎補,呼和浩特市給予5萬元獎補,對貧困地區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板的企業自治區給予60萬元資金獎補。2018年力爭新增15家以上企業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完成孵化。其中,和林縣、托縣、新城區、賽罕區、玉泉區2家以上,其他旗縣區1家以上;2019年、2020年孵化企業數量穩步增加。
(三)積極做好企業上市掛牌基礎工作。
1. 加快企業股份制改制。大力發展市場主體,為企業上市掛牌奠定良好的主體基礎。各旗縣區要按照最大限度降低改制成本、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制定企業改制專項扶持政策,重點推動規模以上企業和初創型企業改制。市縣兩級政府預算安排科技等專項資金同等條件下優先用于改制企業,對股份制改制企業進行獎補,2018年和林縣、托縣、市四區和開發區分別啟動改制企業3家以上,其他旗縣1家以上;2019年、2020年每年以25%以上增速逐步增加。
2. 加大企業上市掛牌培訓力度。市金融辦要按照企業所在行業類型、計劃上市板塊和上市掛牌工作推進進度,制定分類分層分階段培訓計劃;充分發揮專家團隊的力量,開展好送金融服務“進旗縣、進園區、進企業”活動。
3. 全面提升證券公司服務能力。市金融辦要加快引進外埠證券機構,鼓勵證券營業部升格為分公司。支持外資在我市設立合資證券機構,服務企業境外上市。對新引進和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參照當地招商政策給予獎補。支持有條件的證券公司在旗縣設分支機構。
4. 穩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各類私募基金管理機構依法依規在我市登記注冊和開展業務。發揮好我市有關主管部門設立的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增加對成長性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金融辦、財政局對新注冊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參照有關政策給予獎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分管副市長定期召開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充分發揮指導監督作用,定期聽取各旗縣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匯報,統籌解決推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自治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各旗縣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負責解決本地區企業上市掛牌中存在的問題。
(二)落實工作責任。市金融辦負責統籌協調跨旗縣區的事項。各旗縣區要制定本地區三年具體工作方案,定期召開資本市場推進會。市政府將對各旗縣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并開展年度綜合評價,對推進不力的旗縣區將進行重點督查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