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質量強區的決定》(內政發〔2015〕92號),提升我市質量總體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現就加快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轉變”要求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質量強區的決定》,大力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加快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部門協作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大質量工作格局,提升質量發展和質量安全水平,增強城市綜合實力。
二、工作目標
(一)質量目標
到2020年,全市質量基礎工作達到較高水平,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質量發展機制更加完善,技術創新和品牌競爭能力顯著增強,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居民,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水平顯著提升,形成質量共治的工作格局。
1. 產品質量。加快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超過40%,主要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作物種植面積達到80%。規模以上企業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率達到90%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規模以下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乳制品、裝備制造業等優勢產業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2. 工程質量。新開工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穩步提升,節能、環保、安全、信息技術含量顯著增強,抗各類災害能力明顯提高。建筑工程節能效率不斷提高,綠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發展迅速。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達到100%。交通建設工程交工驗收率達到100%,竣工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建筑工程和市交通工程建設無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發生,人民群眾對工程質量(尤其是住宅質量)滿意度顯著提高。
3. 服務質量。全面推進服務質量標準化、規范化和品牌化,生活性服務領域建立健全服務標準體系,重點提升外包服務、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售后服務等專業服務質量,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顧客滿意度達到85%以上。生活性服務業全面實施服務質量國家標準,基本形成專業化、網絡化、品牌化經營模式,顧客滿意度達到80%以上。在鞏固提升傳統服務業的同時,重點培育發展現代金融業、物流業、健康服務業、家政服務業、養老服務業、社區服務業、職業技術教育、電子商務、會展等新型服務業態,培育和建設國家及自治區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
4. 環境質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力爭到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90%。積極實施水污染防治推進水環境、流域總體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體。扎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實現土壤監測全面達標。
(二)質量基礎
1. 計量。量值傳遞、溯源體系覆蓋率達到95%以上,國家重點管理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98%以上。
2. 標準化。著力構建適應呼和浩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產業、服務標準體系。實現規模以上企業的重點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率達到20%以上。力爭主導制(修)訂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每年新增10項以上。
3. 檢驗檢測。建設光伏產品檢驗中心、產品質量和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加強旗縣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滿足當地安全監管檢驗需求。檢驗檢測能力水平不斷提升,檢驗檢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4. 認證認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符合率達到95%以上,低碳、節能產品認證企業10家以上,管理體系認證和有機產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數量持續增加,建設自治區有機產品示范區3個,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1個。完善認證認可監管體系,提升認證認可服務的公信力。
(三)技術創新
基本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開展重大技術公關,以技術進步推進質量發展。打造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引領行業發展的創新型大企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型科技企業。
(四)品牌建設
培育形成5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50個以上具有國內市場競爭力的內蒙古品牌,1件馳名商標和4件著名商標,推薦新增國家級“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3家以上,建設國家級標準化服務試點3家以上,自治區級標準化示范項目5項以上。建設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建筑工程、金融服務、旅游服務等行業品牌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質量法治建設
完善執法程序,加強執法協作,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加大對質量違法行為的刑事司法打擊力度。建立隨機抽查執法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監督。
(二)提升質量發展基礎
1. 標準化建設。優化完善地方標準、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大力發展標準服務業和推進地方標準化法治建設,基本建成適應呼和浩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資源節約和政府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整合資源,建立和完善呼和浩特市標準信息技術服務平臺,為我市企業參與標準化活動搭建快速通道、提供技術支撐、開展咨詢服務。鼓勵引導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增強行業標準話語權。實施標準培訓計劃,提高企業主體意識,加快為企業培訓標準化實用人才。
2. 計量保障能力建設。建立計量檢定研究機構,滿足我市量值傳遞、溯源需求,增強計量技術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推進能源計量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計量數據采集、監測和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對重點耗能企業的計量專項監督檢查,為政府實施節能減排和節能管理提供準確數據。廣泛開展“計量惠民”活動,推進計量誠信體系建設。
3. 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建立市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和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滿足我市產品質量和特種設備監管需求。建設光伏產品檢驗中心,服務我市光伏產業集群發展。強化旗縣質量檢驗機構,構建以我市國家級、自治區級檢驗機構為龍頭,市級檢驗機構為骨干,旗縣質量檢驗機構為基礎,第三方檢測為補充的工業產品檢驗檢測服務體系,滿足重點產品質量監管和先進制造業發展檢驗檢測需要。完善食品、農產品質量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全面提升檢驗檢(監)測技術能力、服務能力和協同攻關能力。強化企業自檢能力建設,使之成為質量保證和技術創新的基礎。對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實施分類指導和監管,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提高檢驗檢測質量和服務水平。
4. 認證認可服務能力建設。以確保認證認可有效性為核心,健全完善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認證認可監管模式,完善認證市場退出和淘汰機制。加大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認證監督管理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認證認可在促進經濟發展轉型、節能減排和低碳發展中的基礎保障支撐作用。
5. 提升質量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快質量信息網絡工程建設,實現產品質量、工程質量、環境質量和服務質量信息的采用、追蹤、分析和處理,提升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質量風險預警、突發事件應對、質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提高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服務企業技術創新
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以技術進步推進質量發展。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健全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質量技術創新機制,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加快高校、技術研發中心與企業深度融合,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集聚區成為科技創新源地,以技術創新推動提質增效升級。鼓勵和扶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開展重大技術公關,突破一批核心、關鍵和共性技術,形成一批技術標準,轉化一批科技成果。深入實施知識產權產業化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培育、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措施,增加知識產權數量,提升知識產權質量,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四)完善質量發展機制
1. 完善質量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為企業松綁減負,使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和質量主體。建立以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為核心的質量監控機制,加強對市場的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發揮各級政府領導和協調作用、相關部門職能作用、企業質量主體作用、行業協會自我管理作用、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社會監督作用、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選擇和監督作用,構建質量工作共治格局。
2. 健全質量評價考核機制。建立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通過綜合運用檢驗檢測、市場調查、監測等手段開展質量狀況分析評價并有效運用評價結果的機制。將質量安全約束性指標和質量發展目標納入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績效考核評價內容,強化質量工作考核,建立考評機制。嚴格質量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加大警示問責和督導整改力度,嚴肅查處質量事故涉及的瀆職腐敗行為。
3. 創新質量發展激勵機制。以市質量獎為主導,探索更多政府質量激勵措施,激勵廣大企業和全社會重質量、講誠信、樹品牌。制定和完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標準研制、質量攻關和品牌創建等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質量改進、新產品研發和技術進步方面給予信貸支持。
4. 創建質量安全多元救濟機制。建立實施符合市場經濟規則、有利于消費者維權的產品質量安全多元救濟機制。鼓勵特種設備、家電、手機、農機等重點消費品領域實施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確保質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時的補償。引導企業、行業協會、保險以及評估機構加強合作,降低質量安全風險,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優化質量發展環境
1. 加強質量文化建設。指導規模以上企業開展質量文化交流和成果發布,引導企業牢固樹立質量是生命的理念,堅持走以質取勝發展道路。推進社會主義先進質量文化建設,大力開展質量強市和質量科普知識宣傳工作,提升市民質量素養和質量意識。大力宣傳質量管理的先進經驗,表彰為質量強市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擴大名牌產品和馳(著)名商標的知名度,培育誠信至上、公平正義的質量道德風范。將誠實守信、創新發展、追求卓越的質量精神轉化為社會共識,形成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創造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良好氛圍,提升質量文化軟實力。
2. 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倡導科學理性、品質優先、節能環保的消費理念,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把優質安全作為擴大市場需求的積極要素,促進社會資源向優質產品、優秀品牌和優勢企業聚集。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打擊壟斷經營和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建立平等競爭、公平有序、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
3. 深化質量交流合作。鼓勵企業、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參與國內外質量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內外先進質量管理辦法、技術標準。加強與國內先進城市在質量管理和技術成果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動我市質量提升、質量創新和品牌建設。
(六)實施質量提升工程
1. 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品牌培育激勵機制,研究制定我市品牌企業獎勵辦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競爭力強的品牌產品、品牌企業。開展品牌從業人員能力素質培訓,為企業創建知名品牌提供技術、人才支撐。
2. 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程。構建全市質量信用信息平臺,推動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推進各行業、各部門的質量誠信評價體系建設。開展企業質量信用評價,實施企業質量信用分類監管,健全完善產品質量信用記錄發布制度和質量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力度。完善社會監督約束機制,加強質量信用社會監督。
3. 質量惠民工程。改進質量投訴工作,大力提高質量投訴受理、處理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做好投訴舉報與司法、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救助體系,加強公共場所使用特種設備的安全質量監管。提升旅游、休閑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水平,積極推廣公共文化、教育、醫療、旅游等國際國內先進服務標準體系,優化消費環境。
4. 環境質量改善工程。全力推進供熱結構調整;推進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及企業生產性鍋爐脫硫脫硝改造;推進“城中村、城邊村和棚戶區”生活、供熱、能源結構方式轉變;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和油氣回收工作;著力推進城市大氣面源污染治理。重點實施“五河兩庫”綜合治理,推進污水管網建設及雨污分流,實施污水處理廠規范標準運營,做到污水“應收盡收”,推進分質分類供水,促進水質資源綜合利用;強化水源地保護區污染整治。積極開展土壤防治工作,按照國家《土壤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制度并嚴格落實我市“土壤十條”,積極開展土壤監測工作,防治土壤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實施質量發展規劃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統籌和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質量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位置,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把質量發展目標納入本地區、本行業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貫徹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建立長效機制。完善政府負總責、企業負主責、監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的質量責任體系,形成質量共治格局。充分運用市場、法律、行政等手段維護質量安全,促進質量發展。完善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機制和協調推進機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充分運用財政、金融、稅收、科技、政府采購等政策措施,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支持。市發展改革、財政和科技等部門要將質量保障和質量發展的項目建設納入重點支持范疇。
(四)強化檢查考核。開展對各旗縣區、各部門質量工作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強化約束性指標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促進作用,引導全市健康有序開展質量強市、質量強旗(縣、區)、質量強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