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呼和浩特市貫徹落實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呼和浩特市貫徹落實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意見》(內政發〔2015〕14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盟市長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內政辦發〔2016〕3號)精神,明確各旗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維護糧食安全的責任,加快構建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國務院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完成自治區糧食安全盟市長責任制各項考核任務,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鞏固發展糧食生產,加強糧食收儲、倉儲物流、加工轉化、應急供應等體系建設。構建生產穩定、儲備充足、流通順暢、調控有力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
二、目標任務
全市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490萬畝以上,糧食總產量穩定在130萬噸左右,逐步提高口糧自給率;落實耕地保護政策,從源頭上防治農田和糧食污染;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加強糧食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創新糧食儲備管理機制,拓寬市級糧食儲備信貸渠道,管好儲備糧;推動糧食物流體系、市場體系建設;強化糧油質量監管體系建設,建設優質健康糧油產品供應體系,爭取國家和自治區財政支持,完成10000套農戶小糧倉建設任務。到2020年底前,完成“糧安工程”各項建設任務;2017年底前,完成糧油應急體系建設;2018年底前,完成“放心糧油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市長對全市糧食安全負總責,全面加強糧食生產、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各旗縣區要建立旗縣區長負總責、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切實承擔起保障本行政區域糧食產業發展與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
旗縣區的主要責任:穩定發展糧食生產,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保護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完善糧食市場調控機制,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
各相關部門的主要責任:市糧食部門負責糧食供求平衡、市場調控、地方儲備糧管理和糧食流通改革工作;管好地方糧食儲備,保障軍需民食,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糧食宏觀調控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會同發改、財政等部門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簡稱“糧安工程”)。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各項財政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的預算安排和監督使用。農業部門負責提高耕地質量,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調動種糧者積極性。水利部門負責農田水利建設,保障糧食生產用水安全。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落實耕地保護制度,推進耕地質量建設。環保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防止土壤污染。發展改革、糧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農發行等金融機構要落實好糧食收購、儲備和項目建設貸款。
各旗縣區、各部門要緊緊圍繞糧食安全地方首長責任制的要求,明確任務,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確保糧食安全責任制和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財政局、農牧業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水務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二)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1. 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確保現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490萬畝,土壤質量不下降。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要實行剝離耕作層土壤再利用制度,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
(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農牧業局、審計局、各旗縣區配合)
2. 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按期完成全區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糧食主產地區要切實用好國家和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落實配套措施,大規模改造中低產田,增加糧食產量,逐步提高口糧自給率。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實施農業節水重大工程,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農牧業局配合)
3. 提高糧食生產科技水平。將提高糧食單產作為主攻方向,加大財政投入,培育和推廣“高產、優質、多抗、特色”糧油品種。繼續實施“三個百萬”增糧工程,優化結構、合理布局,努力提高科技對糧食生產的貢獻率。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強化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實現糧食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鼓勵和支持“互聯網+農業”產業發展,制定規劃、完善政策,多渠道推動互聯網+農業的發展。
(由市農牧業局牽頭,市科技局、財政局、各旗縣區配合)
4. 建立新型糧食生產經營體系。積極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有條件的農戶在自愿的前提下,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在流轉過程中,要避免“非糧化”、堅決禁止“非農化”。采取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等糧食生產經營服務模式,積極發展糧食社會化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備條件的經營性服務組織承擔糧食領域公益性服務。
(由市農牧業局牽頭,市糧食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各旗縣區配合)
5. 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發展節水農業和旱作農業,推廣節能技術和測土配方施肥,堅決制止過度開發農業資源、過量使用化肥農藥農膜和超采地下水等行為。推廣循環農業技術,提高糧食生產資源利用效率。大力推進機械化深松整地、保護性耕作、施用有機肥和秸稈還田,加快實施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鼓勵發展口糧、特色雜糧雜豆和油料品種,拓寬糧油供給來源。加強農業氣象災害防御、病蟲害預測預報及綜合防控工作。
(由市農牧業局牽頭,市財政局、氣象局、各旗縣區配合)
(三)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1. 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農業補貼政策,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要向糧食主產區和主產旗縣傾斜,向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建立和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通過政策導向積極支持和促進種植結構調整。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及時、足額補貼到糧食生產者手中。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財政局、農牧業局、金融辦配合)
2. 抓好糧食收購工作。認真執行國家、自治區糧食收購政策,全面實行旗縣區人民政府糧食收購工作責任制,統籌設立、合理布局收購網點,消除收購空白旗縣,開通農民運糧快速通道,方便農民售糧。調動糧食轉化企業積極性,鼓勵企業積極入市收購,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導作用,協調農發行落實收購資金。拓寬收購資金的來源渠道,鼓勵多元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打白條”、“壓級壓價”等坑農行為。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交通運輸局、金融辦配合)
3. 創新糧食營銷方式。積極探索“糧食銀行”、“互聯網+糧食電子商務平臺”(大宗糧食交易平臺)建設。推動我市玉米深加工、飼料養殖業向“產購儲加銷”產業融合發展。推動糧食企業對外合作,加大雜糧產業向集約化、標準化、網絡化發展,擴大品牌知名度,提高糧食附加值。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農牧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工商局、各旗縣區配合)
4. 提高種糧比較收益。完善糧食價格市場形成機制,鼓勵大型糧食龍頭企業通過訂單、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糧食生產者分享加工銷售環節增值的收益。健全重要農資儲備制度,穩定農資價格。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農牧業局、糧食局、供銷社、各旗縣區配合)
(四)創新地方糧食儲備機制,管好地方糧食儲備
1. 落實市級糧食儲備規模。盡快解決市級儲備糧油和應急成品儲備糧油輪換貸款難問題,確保儲備糧“購的進、管得好、調的動”。按城市人口增加量,申請增加市級儲備糧規模。落實儲備糧油費用、利息和輪換補貼。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配合)
2. 創新地方糧食儲備機制。拓寬市級儲備及應急成品糧油儲備信貸渠道,選擇服務好、實力強、對地方經濟貢獻大的金融機構和地方銀行,通過競標和指定等方式,承擔市級儲備糧油信貸業務,重新修訂呼市應急成品儲備糧管理及輪換辦法。探索建立市級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糧食儲備新機制,通過運用財政、金融、投資等政策手段,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的社會糧食周轉儲備。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財政局、金融辦、各旗縣區配合)
(五)推進“糧安工程”建設,增強糧食流通能力
1. 全面實施“糧安工程”。到2020年,全面建成糧食收儲、物流、應急保障、質量安全、預警監測體系,推進“智慧糧食”和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支持種糧大戶和農民合作社建設帶有烘干設備的儲糧設施,解決烘干能力不足問題。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牧業局、各旗縣區配合)
2. 加強國有糧食倉儲設施管理和建設。落實國家投資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的登記備案資產管理工作;完成市第五糧庫新庫區二期2.5萬噸倉房續建項目,市第一糧庫“倉頂陽光工程”光伏發電試點等項目;開展烘干塔及配套、罩棚等功能提升項目;實施23棟、6.5萬噸倉容“危倉老庫”維修工作。
(由市糧食局牽頭,各旗縣區配合)
3. 積極發展糧食物流體系。利用已有國有土地開展現代糧食加工物流園區建設規劃和油脂公司異地拆遷規劃工作。引導和鼓勵大型玉米深加工、大型飼料轉化和大型糧食倉儲企業,建設散糧公路倉儲物流網。探索利用市第一糧庫、市第三糧庫成品糧油批發市場、白塔中轉庫鐵路運糧專線,建設鐵路運糧物流網;將糧油應急供應網絡建設納入各旗縣區城鄉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完善各類糧油批發市場功能,制定成品糧油批發市場建設用地、物流運輸等優惠政策。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糧食局、財政局、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各旗縣區配合)
4. 加強糧食產銷合作。采取多種形式,建立更加緊密穩定的產銷關系,鼓勵企業到小麥、稻谷、油料主產區建立糧食基地。通過糧食產銷合作,引進優勢企業,在項目建設和土地使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為搭建產銷銜接服務平臺等相關公益性活動創造有利條件。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農牧業局、國土資源局、金融辦配合)
(六)深化糧食企業改革,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
1. 培育發展新型糧食流通主體。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糧食經濟,深化國有購銷企業改革,徹底轉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缺乏經營自主權,只會吃政策飯、坐庫等糧等現象。組建市糧油集團公司,探索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大型糧食企業集團。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和糧食經紀人發展。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局、財政局配合)
2. 推動糧食產業升級。積極推進“互聯網+大宗谷物(雜糧)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帶動全市糧食收儲、加工、配送全面升級。促進生產要素向玉米深加工、飼料養殖、糧食加工等優勢企業集聚,重點推動一批產值超億元的糧食企業。積極發展優質、綠色、有機等特色糧食產業,打造優質雜糧品牌,提升糧食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由市農牧業局牽頭,市糧食局、商務局、各旗縣區配合)
3. 發揮加工轉化對糧食供求的調節作用。按照企業自愿參與、政府適當補償原則,選擇一批骨干糧食加工轉化企業,納入糧食市場調控體系。探索建立玉米深加工及飼料轉化企業動態調節機制,適時出臺階段性動態扶持政策,允許參與政策性糧食收購。當糧食供大于求時,適當增加企業非食品用途的糧食加工轉化;當糧食供應緊張時,相應減少或停止企業非食品用途的糧食加工轉化。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糧食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配合)
(七)加強宏觀調控,保障糧食市場供應
1. 完善糧食調控機制。有效發揮糧食儲備吞吐、加工轉化的調節作用和財政補貼的導向作用,確保糧食市場基本穩定。認真執行糧食進出口政策,充分利用沿邊口岸優勢,協調各相關部門適時有效利用國家糧食進出口政策,調節市場供求。積極配合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加強進口糧食質量安全把關,配合海關等部門嚴厲打擊糧食走私,對邊民互市貿易實施有效管控。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糧食局、財政局、商務局、相關旗縣區配合)
2. 健全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加快推進應急供應、軍糧供應、成品糧油儲備、放心糧油、主食產業化“五位一體”融合發展。加大政府投入,到2017年底前,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設施完備、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應急保供體系。每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旗縣政府所在地和人口集中的社區,每3萬人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每個旗縣區有一個應急配送中心。全市應急成品糧油儲備要達到15天的市場供應量,選擇符合條件的糧食加工和經營企業承擔應急供應任務。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財政局配合)
3. 加強糧食流通統計和監測預警。強化糧食生產、流通、加工等環節糧油統計信息上報工作,加強糧油統計人員隊伍和能力建設,尚未配備統計人員的旗縣區,要盡快配備統計員。督促各類涉糧企業按規定配備專業統計人員,建立經營臺賬,定期向糧食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加強糧食市場監測、分析和信息發布。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統計局、農牧業局、各旗縣區配合)
4. 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加強糧食市場監管,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計量作弊等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行為。按照屬地原則,做好行政區域內中央、地方糧油收購、儲存、銷售行為的監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流通領域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全市糧食經營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樹立誠信經營氛圍。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配合)
(八)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1. 加強源頭治理。土壤受污染嚴重的旗縣區,要采取耕地土壤修復措施,并劃定為糧食生產禁止區,從源頭上防治糧食污染。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廣高效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耕地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加快建成農村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水等收集處理系統,有效解決耕地污染問題。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農牧業局、環保局配合)
2. 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繼續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放心糧油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呼政發〔2012〕152號)文件,加強各級政府投入,重新制定工作進度,2018年底前,完成建立健全“放心糧油”供應網絡建設,鼓勵主食廚房工廠和大型主食工廠建設。加強糧油質檢能力建設,加強對農藥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超標糧食的管控,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農牧業局、財政局、商務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供銷社、各旗縣區配合)
3. 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格實行糧食質量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針對種植、收購、倉儲、加工、市場銷售等環節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旗縣區監管責任。深入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治理整頓,完善不合格糧食處理和有關責任者處罰機制。
(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農牧業局、糧食局、各旗縣區配合)
(九)加大愛糧節糧宣傳,推廣健康消費
開展愛糧節糧宣傳教育,提倡“光盤行動”,倡導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理念,在糧食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大力推廣節糧減損新技術和新設備應用,大力推廣農戶科學儲糧小糧倉建設,爭取國家、自治區配套資金支持,力爭2017年完成10000套農戶儲糧設施建設,讓廣大種糧農戶受益。加快現有糧食倉儲設施改造,新增倉儲設施要使用綠色儲糧技術,督促糧食加工企業合理控制加工精度,提高成品糧率和副產品利用率。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教育局、糧食局、發展改革委、各旗縣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行政首長、各部門要把糧食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落實機構、人員,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切實履行好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的重要職責。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配合)
(二)強化保障措施。切實加強糧食生產指導、技術推廣、農業投入品監管、環境監測治理、糧食流通各環節、執法檢查、質量監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各級財政要繼續支持保障糧食安全的相關工作,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把應當由政府承擔的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由各旗縣區牽頭,市糧食局、財政局、農牧業局、環保局、統計局、國稅局配合)
(三)建立考核機制。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要會同各相關部門,根據本意見要求抓緊制定監督考核辦法。每年初,市人民政府與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簽訂糧食安全責任書,并在年終進行考評。定期組織對各地區落實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情況進行督導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追究責任,重大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由市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各旗縣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