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呼和浩特市企業“一照一碼”登記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呼和浩特市企業“一照一碼” 登記
實施方案(試行)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精神,圍繞市場主體發展需求,進一步簡化市場準入程序,縮短企業注冊登記等手續的審批時限,促進企業登記便捷高效,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由市工商局牽頭,各部門協同,在全市企業登記工作中推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一照一碼”是在準入登記中依據便捷高效、規范統一、統籌推進的原則,簡化手續,縮短時限,實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請、核發一照、加載一碼”的模式,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準入登記效能,減少行政審批成本,方便企業登記。
二、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簡便、辦照高效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方便企業準入。
(二)規范統一。制定“一照一碼”登記流程、實行統一的“一照一碼”登記程序和登記要求,規范登記條件、提交材料。
(三)統籌推進。實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將“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與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企業信用信
息公示系統、政務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三、改革內容
(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是指在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質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通過一窗受理、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二)合并申請表格,實行一表申請。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時填寫《“一照一碼”登記申請書》,工商部門統一受理申請材料,經審查核準后,申請材料和審核信息在部門間共享,實現數據交換、檔案互認。申請材料原件由工商部門保存,電子登記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統一編碼規則,實行“一照一碼”。將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號、稅務登記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納入新的18位編碼中,實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四)優化審查環節,實行信息互認。工商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質監、國稅、地稅部門不再進行審查。企業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五)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一照一碼”企業設立、變更登記流程由原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分別受理、審查,改為由工商部門直接核準登記,按編碼規則生成一碼,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放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質監、國稅、地稅部門。
(六)已按照“一照一碼”流程注冊登記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由工商部門統一受理,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質監、國稅、地稅部門,質監、國稅、地稅部門應在收到推送信息1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并將結果反饋至審批平臺。對于辦理注銷登記無異議的,工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于相關部門提出異議的,工商部門將不予辦理注銷登記,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
(七)實行“一照一碼”制度改革前,已領取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辦理變更業務時,應當按“一照一碼”要求辦理;辦理注銷業務時,仍按原辦法執行。
(八)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要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要求,在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公示企業的設立、變更、注銷等基礎信息。
四、進度安排
2015年6月底前,在我市市區(包括金川、如意工業園區、金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登記的內資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及分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單位)中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待條件成熟后,在全市各類市場主體中全面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市工商局負責“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牽頭抓總工作,及“一照一碼”登記工作的組織和具體實施。承擔“一照一碼”登記平臺的建設、功能開發工作。
(二)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是“一照一碼”登記參與部門,負責企業登記工作中部門間的信息數據在登記平臺的實時傳送、實時反饋,實現登記數據共享和交換。
(三)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一照一碼”組織實施工作中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配備“一照一碼”登記工作所需的計算機、掃描儀、打印機等硬件設備,并負責中心網絡運行環境、軟硬件設施維護等保障。
(四)市財政局負責落實“一照一碼”登記工作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場主體準入“一照一碼”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負責“一照一碼”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加強統籌協調,推進“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二)完善制度措施。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制定“一照一碼”登記管理辦法和措施,明確“一照一碼”登記工作流程和業務規范。“一照一碼”工作中,銀行、財政、公安、政府采購等部門在辦理涉企有關手續時,對各企業提交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予以認可,不得再要求企業另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加強督促檢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要加強對本系統落實情況的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媒體做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