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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林長、呼和浩特市林長制成員單位:
現將《呼和浩特市2024年林長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此令
呼和浩特市林長:包鋼? ?賀海東
2024年3月13日
呼和浩特市2024年林長制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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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林長制工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辦好“兩件大事”和“六個工程”,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壓緊壓實各級保護林草資源主體責任,以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主要抓好以下9個方面25項重點工作。
一、發揮林長制制度優勢
(一)強化履職盡責
1.各級林長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高質量開展巡林調研、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推動解決林草資源保護發展問題,做到真抓真巡真見效。市級林長、副林長全年巡林不少于2次;縣級林長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副林長不少于3次。市林長制辦公室按季度通報各旗縣區林長履職情況。
2.各級林長辦充分發揮好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推動落實等方面的作用,落實落細各項制度機制。
(二)深化部門協作
1.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加大生態資源保護修復資金投入力度,保障林長制工作經費及各類生態建設與保護資金撥付到位。
2.結合林草行政執法改革,做好林草執法職能銜接。
3.發揮“林長+檢察長+警長”協作機制優勢,協同開展綜合執法、公益訴訟、行刑銜接、普法宣傳等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
研究制定《林長制激勵措施實施辦法》,明確激勵措施與評價標準,對表現優秀的“一長三員”和地方政府進行激勵獎勵。
二、科學推進國土空間綠化
(四)精心組織實施“三北”工程六期,打贏黃河“幾字彎”攻堅戰
完成剩余156.83萬畝“三北”工程六期建設任務(包含政府工作報告48萬畝林草生態建設任務),其中:一是在托縣、和林縣、武川縣實施陰山北麓(河套平原)生態綜合治理項目46.17萬畝;二是在土左旗、托縣、和林縣、清水河縣、武川縣、新城區、回民區、賽罕區實施林草濕荒一體化保護修復項目104.06萬畝;三是在新城區、回民區實施人工種草3.6萬畝、森林撫育3萬畝。
(五)開展重點區域綠化
實施重點區域綠化1522.7畝。其中,村莊綠化1126.5畝、廠礦園區綠化150畝、城鎮周邊綠化162.5畝、大青山前坡綠化83.7畝。建設1個自治區鄉村綠化美化縣、35個示范村;創建1個自治區森林城市、4個森林鄉鎮。
(六)實施大青山前坡“生態綠帶”重點區域林相優化(養護)項目
在大青山前坡新城區段實施提升改造呼和塔拉大街沿線景觀節點7處,總面積83.7畝,其中:栽植五角楓等彩色樹種49.7畝,實施綴花草地綠化34畝。
三、全面做好要素保障和重點項目實施
(七)做好全市重點項目要素保障
緊盯全市1209個重點項目中涉及林草占地審核的276個事項(林地149項、草地127項),實行“告知、督促、通報”制度,強化溝通協調,做好政策解讀,盡快印發“致使用林地草原項目單位一封信”,全流程指導幫助項目單位做好項目組件、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等工作,確保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八)抓好林草重點項目實施
以北部大青山、南部黃河灣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為重點,加快實施我市初步確定的26個林草重點項目,特別是“三北”工程六期、禁牧休牧、林業碳匯,以及森林草原防火等項目,要全面落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抓好項目開工。
四、嚴格落實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
(九)嚴防森林草原火災
1.壓緊壓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做好重點時期、隊伍建設、預警監測、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火源管控、巡護看守、值班值守、應急演練等工作,確保不發生人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
2.組織實施呼和浩特市(北部地區)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工程,進一步完善北部防火基礎設施。
3.爭取實施和林、清水河草原防火能力提升項目。
(十)加強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1.完成604萬畝林業有害生物監測任務和58萬畝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任務。
2.積極預防美國白蛾、松材線蟲、紅脂大小蠹等外來檢疫性害蟲,確保成災率控制在4‰以下,無公害防治率達到90%以上。
(十一)加大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物保護力度
1.全面完成天然林保護任務,及時下達天然林管護補助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
2.組織開展2023-2024保險年度森林保險投保工作,對各旗縣區2022-2023年度森林保險災后治理及植被恢復實施方案進行批復并監督項目實施。
3.扎實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實施好土左旗哈素海自然保護地檢測保護工程和清水河縣渾河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項目;同步實施52處濕地保護小區、5處小微濕地基礎設施建設。
4.配合自治區林草局創建大青山國家公園。
5.常態化開展鳥類季節性監測調查、野生動物救護,承辦好“世界野生動植物日”宣傳活動。
6.實施古樹保護項目,通過修枝處理、封堵樹洞、病蟲害專項防治、安裝保護設施等措施,實施古樹保護及復壯工程。
五、穩步提升林草產業和科技發展
(十二)深化集體林權改革
聯合自然資源局制定《開展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工作實施方案》。推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與林權綜合監管平臺有效對接,實現林權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配合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權屬清晰的集體林地發證,對存在資料缺失、登記錯誤、一地多證等問題的林地,分類梳理問題清單,形成工作臺賬。
(十三)做大做強林草產業
深入實施“強基延鏈”工程,依托龍頭企業,在年底前在武川縣實施林下中草藥種植項目2萬畝;依托博煜海紅果加工龍頭企業,在清水河縣實施海紅果改造1.75萬畝;在和林縣、武川縣種植、改造沙棘面積達到50萬畝;在土左旗、托縣等地區改造檸條地達到10萬畝;發展飼草種植150萬畝,產量330萬噸。申報草都草業、正時農業為國家級林業重點龍頭企業。爭取到2024年底林草產值突破100億元,增長幅度保持在20%左右。
(十四)加強國有林場建設
推動和林縣白二爺沙壩林場種苗基地試點建設工作,新增苗圃育苗面積200畝,年育苗達到400萬株。利用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在清水河縣南壕賴林場新建育苗大棚4個;在托縣國有林場擬栽植糖槭、山桃、白榆等2.1萬株。
(十五)加強林草科技支撐
1.開發利用種質資源庫。為我市種質資源庫新增植物標本1000份、種子標本200份,種子活力測定200份,對15種優質特色、珍稀瀕危種子以及23份未定名種子開展田間苗圃實驗。
2.完成林草種質資源普查,收集制作植物標本500份、收集種子150份。
3.實施良種培育。在托縣開展良種苗木培育100萬株。
4.實施草種繁育項目。在賽罕區、土左旗、和林縣、武川縣實施草種繁育鞏固提升4700畝。
5.指導清水河縣申報沙棘地理標識產品;指導申報飼草加工、黃芪中草藥加工等地方標準。
六、全面落實禁牧休牧制度
(十六)壓實禁牧休牧主體責任
將禁牧休牧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納入鄉村振興和林長制考核指標,制定年度考核細則,加大考核賦分,并與各旗縣區簽訂禁牧休牧責任狀。
(十七)大力發展舍飼圈養
武川縣作為解決草原過牧問題試點縣,要在10月底前,實現100萬羊單位的舍飼圈養。其他地區采取“舍飼、半舍飼”模式,開展季節性放牧或劃區域輪牧,舍飼圈養率要達到50%。其中,土左旗舍飼圈養14萬只、托縣10萬只、和林縣12萬只、清水河縣28萬只、市四區5萬只。
(十八)建立預警監測智慧平臺
利用我市已建森林草原防火預警監控,對武川縣、大青山前坡“生態綠帶”、大黑河“郊野花帶”等重點禁牧區,開展牲畜智能識別和監測預警,確保3月底前投入使用。
七、全力推進林業碳匯先行先試
(十九)加快推進試點建設
完成和林、清水河45萬畝碳匯項目開發試點縣建設。充分總結和林縣首筆林業碳匯交易經驗,在6月底前完成清水河、武川林業碳匯項目的開發交易。同時,加快銜接全國CCER碳匯交易市場,盡快完成線上交易。
(二十)啟動打造呼和浩特市林業碳匯交易服務中心
9月底前建成運營,開展林業碳匯交易、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林業碳匯計量統計等業務。探索制定我市主要樹種碳匯計量測算模型。
八、積極推進呼和浩特國家植物園創建工作
(二十一)加快手續辦理
推動太偉植物園1724畝土地調出呼和浩特市地下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范圍。推動太偉植物園2411.8畝土地調出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
(二十二)推進規劃實施
按照國家植物園建設標準規范要求,爭取盡快將太偉度假村建設成為呼和浩特植物園并納入《國家植物園體系規劃》候選園。啟動太偉植物園一期工程建設。新建巖石花園、丁香園、濕地植物園等7個專類園以及展覽溫室、科普館、主題園、科研試驗室等配套設施建設。
九、全力抓好各類督查考核和宣傳工作
(二十三)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督促指導各地對標2023年度全市林長制考核結果找問題、落實責任補短板、細化措施抓整改,切實提升整體工作水平。研究完善林長制考核細則,完成2024年全市林長制考核工作和自治區林長制考核工作。
(二十四)不折不扣完成各項督查
聚焦林草濕荒圖斑綜合監測、森林草原督查、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國家和自治區審計、貫通平臺等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狠抓整改銷號。
(二十五)加強宣傳教育
各旗縣區要加強信息隊伍建設,聚焦“三北”工程建設、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休牧、林草產業發展等工作重點,主動謀劃、深挖細掘,及時報送主要成效和經驗做法,全面展示林草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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