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鞏固自治區“兩優”專項行動成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
─ 1 ─
立改廢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自治區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錄的通知》(內政發〔2023〕19號)等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保留4986項市本級行政權力事項,取消下放124項行政權力事項。現將《呼和浩特市本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保留目錄(2023年版)》和《呼和浩特市本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取消下放事項目錄(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全面落實權責清單制度
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將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切實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市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制定完善行政權力事項的配套措施,不得在權責清單外設定和實施其他行政職權,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
二、著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以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為手段,堅持放權賦能與強化監督相結合,促進機構職能體系科學規范、運轉高效,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移交承接工作,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法律、法規等
─ 2?─
明確取消的事項,一律不得再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經取消審批但仍需監管的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避免出現管理真空。
三、做好“兩優”專項行動上級下放權力承接工作
緊緊圍繞“規范、精減、提速”目標,堅持把權力下放了多少、辦事要件精簡了多少、流程環節減少了多少、辦事時限縮短了多少,作為檢驗“兩優”專項行動成效的重要標準,嚴格落實上級部門下放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工作。市級各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對下放事項的指導承接、保障運行、協調監督等責任,持續開展跟蹤評估和回訪調研,梳理匯總各地區在承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承接部門予以協調解決。各地區要主動對接上級業務指導部門,按照2023年3月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兩優”專項行動政府系統外部事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規范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優化工作流程,做好承接工作。
四、抓實抓細運行監督機制,及時動態調整權責清單
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針對權責清單落實情況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跟蹤問效,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切實維護權責清單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各地區
─ 3?─
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頒布、修訂、廢止以及國務院、自治區調整行政權力事項和部門職能調整情況,及時調整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權責清單,確保權責清單的合法性、時效性。
?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