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三批3件群眾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
發布時間:2022-05-05 12:41
來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案件辦理組
3月26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33批共442件(來電235件、電信207件)。
4月27日,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第33批3件(電信3件),按照中央督察組工作要求,全市已對第33批3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到目前,已辦結2件,階段性辦結1件。
截至5月5日,全市已對第1-33批共442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235件、階段性辦結130件、未辦結77件,責令整改35家,立案處罰 12家,罰款金額50.348786萬元。立案偵查13宗,刑事拘留11人,問責單位2個、問責人員14人,立案審查11人,行政拘留1人。
相關案件將持續按照中央督察組邊督邊改工作要求推進查處整改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2022年5月5日(第33批)
|
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X2NM202204260007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工業園區內蒙古恒源高嶺土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盜用地下水,產生廢氣未經脫硫塔直接排放,露天堆放原料。 |
清水河縣 |
大氣 |
1.清水河縣工業園區內蒙古恒源高嶺土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盜用地下水問題屬實。內蒙古恒源高嶺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源公司),2018年10月建設,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區清水河產業園。2021年12月,清水河縣水務局在水資源管理日常監督檢查中已發現,恒源公司雖取得了生活用水取水許可,但未取得生產用水取水許可,違規取用地下水用于生產。清水河縣水務局向恒源公司下達了《清水河縣水資源管理現場督查意見書》,要求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補辦相關手續。因違規取用水行政處罰執法權下放鄉鎮,清水河縣喇嘛灣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相關規定,于2022年3月26日向恒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喇執罰決字第〔2022〕4號),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補辦生產用水取水許可證,并處罰款3萬元(票號9870686490)。恒源公司接到《督察意見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委托三方公司編制了《內蒙古恒源高嶺土科技有限公司3×20萬噸煅燒高嶺土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于2022年4月2日通過專家技術審查,審查意見同意恒源公司使用地下水做為生產用水,在托清經濟開發區清水河產業園接通再生水管網后以再生水替代地下水作為生產用水水源。2022年4月12日恒源公司繳納了罰款,2022年4月27日已申領生產用水取水許可證(編號D150124G2021-0009)。2.產生廢氣未經脫硫塔直接排放問題部分屬實。恒源公司年產3×20萬噸煅燒高嶺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于2019年1月9日由原清水河縣環境保護局批復(清環批字〔2019〕1號),項目分為三期建設,目前一期建成并投運。一期年產20萬噸煅燒高嶺土項目建設有兩條生產線,一條生產線年產12萬噸煅燒高嶺土(以下簡稱1號生產線),另一條生產線年產8萬噸煅燒高嶺土(以下簡稱2號生產線),各條生產線全部按環評要求配套建設了布袋除塵設施和尾氣脫硫塔設施。恒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通過自主驗收。目前,1號線在線設備已于2021年完成驗收,2號線正在安裝中。2022年4月2日,內蒙古金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1、2號生產線廢氣進行監測,監測數據滿足《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監測報告編號JYJC-WY159-2022)。經調閱1號線在線歷史數據,均達標排放。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清水河縣分局現場核查未發現有旁路管道,廢氣經脫硫塔處理后通過38米高煙囪排放,脫硫設施運行臺賬記錄齊全。(3)恒源公司露天堆放原料問題屬實。按照環評批復要求,恒源公司已建成12000㎡一期原料棚,正在廠區南側建設占地5000㎡二期原料棚,地面已硬化。受疫情影響,工人及建材無法進場,導致至今未建成。2022年1月份,恒源公司搶購了15000噸原礦石,由于一期原料棚已滿,二期原料棚未建成,堆放在二期原料棚的硬化地面上,并用苫布進行了苫蓋。 |
基本屬實 |
1.清水河縣水務局持續嚴厲打擊違規取用地下水違法行為,不定期檢查企業取用水情況,做到依法規范取用水,推進取用水良好秩序。2.市生態環境局清水河縣分局要求企業于6月30日前完成2號線在線驗收;于8月底前完成二期原料棚全封閉工程,在此期間原礦石須全部苫蓋。3.市生態環境局清水河縣分局持續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保持高壓打擊違法企業的態勢,堅決做到違法必查,違法必究。要求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管理,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2 |
X2NM202204260002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內蒙古凱景機動車檢測站,占用小廟子賈家彎村集體土地和耕地,挖山頭、填溝壑、占林地,堵山洪排水溝,嚴重破壞生態植被。 |
清水河縣 |
生態 |
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內蒙古凱景機動車檢測站,占用小廟子賈家彎村集體土地和耕地問題部分屬實。①清水河縣景凱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車輛檢測中心,位于清水河縣城關鎮小廟子村109國道與209國道西300米路南(北緯:39°55′05″,東經:111°37′46″),于2020年8月1日取得縣發改委項目準予備案告知書(項目代碼:2020-150124-82-03-013565),項目建設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用地面積0.9583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權屬為小廟子村委集體所有。②該項目建設選位置已列入清水河縣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符合清水河縣城關鎮城鎮總體規劃要求。③2021年6月,該項目建設用地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內政土發〔2021〕397號)后,按照相關程序,通過全國土地市場平臺,進行掛牌出讓,掛牌地塊編號為清土儲掛2022002號,景凱公司于2022年1月競得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其他服務設施用地),2022年2月與清水河縣自然資源局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1501242022B00016),并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同時于2022年2月18日取得土地不動產權證書(蒙<2022>清水河縣不動產權第0000047號)。2.挖山頭、填溝壑、占林地,堵山洪排水溝,嚴重破壞生態植被問題不屬實。項目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后,尚未開工建設。景凱公司在用地許可范圍內進行了場地平整。現場檢查,不存挖山頭、填溝壑、占林地,堵山洪排水溝情況,也不存在破壞生態植被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城關鎮政府持續監督指導景凱公司建設工作,確保建設單位合理規范施工,營造良好施工環境。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力度,著力推進人民群眾關注的熱力問題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
已辦結 |
無 |
|
3 |
X2NM202204270013 |
沙爾沁東水泉村聯發地溝油加工廠,常年惡臭污染嚴重。 |
經濟開發區 |
生態 |
沙爾沁東水泉村聯發廢油脂有限責任公司常年惡臭污染嚴重問題部分屬實。投訴人反映的沙爾沁東水泉村聯發地溝油加工廠實為呼和浩特市聯發廢油脂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成立,2016年搬遷至沙爾沁鎮東水泉村,項目占地面積7800m2,建筑面積3651m2,年處理廢油脂共4500t/a、廢動物油3000t/a,年產工業油脂4200t/a油渣89.55t/a(銷售價飼料廠)。2017年10月19日,取得環評批復(呼環政批字〔2017〕139號)。2019年8月27日,完成驗收(呼環政驗〔2019〕29號),間歇性生產。生產車間及污水處理產生的廢氣統一收集后,通過光解催化氧化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排放,該排氣筒已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并聯網,通過調取歷史在線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現有1臺0.5噸生物質鍋爐,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煙氣,經20m排氣筒排放;動物油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由屋頂排氣筒排放;廠內廠界廢氣在線監測儀器與市生態環境局智慧平臺聯網,調閱歷史監測數據均未超標。
2022年4月6日內蒙古康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監測報告(編號DKJ51019900)顯示,生產車間及污水處理有組織排放廢氣中氨氣、硫化氫、惡臭(臭氣濃度)檢測結果最高值分別為0.063kg/h、0.00003 kg/h、977,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限值(氨氣:4.9kg/h、硫化氫:0.33kg/h、臭氣濃度2000);鍋爐廢氣污染物監測值顆粒物12.3mg/m3、二氧化硫12mg/m3、氮氧化物198mg/m3,滿足《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813271-2014)表3標準限值(顆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動物油加工油煙監測值為0.37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 18483-2001)油煙1.0mg/m3標準限值。 |
部分屬實 |
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區分局將對該企業持續加強監管,確保各項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減少異味產生。 |
已辦結 |
無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