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1
3月26日至4月26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32批共439件(來電235件、電信204件)。
4月17日,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第23批12件(來電5件、電信7件),按照中央督察組工作要求,全市已對第23批12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到目前,已辦結9件,階段性辦結3件,立案處罰 1家,罰款金額20229.86元。
截至4月26日,全市已對第1-23批共296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131件、階段性辦結104件、未辦結61件,責令整改31家,立案處罰 12家,罰款金額50.248786萬元。立案偵查13宗,刑事拘留11人,問責單位2個、問責人員13人,立案審查11人,行政拘留1人。
相關案件將持續按照中央督察組邊督邊改工作要求推進查處整改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2022年4月26日(第2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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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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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NM202204160060 |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 君路和濱河北路交界 西北方向,以前的麻鋼 廠院內有兩家廢品收 購站,有噪音和異味污 染。 |
玉泉區 |
大 氣??、 噪 音 |
在昭君路路西麻鋼廠院內共有 2 家從事廢紙、塑料筐回收的廢品收購站,距離最近的住宅小區約 500 米, 工作時間為早 8 時至晚 6 時。2 家廢品收購站均沒有相關手續,屬無證經營。廢品用車拉運時產生一定 噪音,廢品堆積產生一定的異味。 |
屬 實 |
2022 年 4 月 18 日,昭君路街道辦事處聯合區 市場監管局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 十一條,責令 2 家廢品收購站拆除相關設備, 并立即進行清理。已于 4 月 21 日完成清理。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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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NM202204160050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學 院西街金地商城對面 水務局宿舍樓下的洗 車行通過房間地溝里 的管道偷排污水,導致 水務局宿舍出現裂縫、 地基下沉 |
賽罕區 |
水 |
1.水務局宿舍樓下的洗車行通過房間地溝里的管道偷排污水問題部分屬實。緊鄰水務局宿舍樓北面的平 房有 2 家洗車店,一家是賽罕區遠航洗車服務站,2021 年 2 月 14 日辦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性用代碼: 92150105MA7E2PLB5X),洗車間建有容積為 2 立方米的廢水沉淀池,建有防滲漏設施;另一家是萱萱洗 車裝具店,2020 年 4 月 9 日辦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性用代碼:92150105MA0QNOYR32),洗車間建有容 積為 2.2 立方米的廢水沉淀池,建有防滲漏設施。現場檢查,兩家洗車店的洗車水在廢水池沉淀后排往 門口獨立的化糞池,最后排到市政管網,現場未發現洗車房內存在地溝管道,也未發現兩家洗車店偷排 污水。 2.水務局宿舍出現裂縫、地基下沉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檢查,水務局宿舍樓體無裂縫情況,也不存在地 基下沉。4 月 16 日人民路街道安排專業人員進入水務局宿舍的地溝進行排查,未發現兩家洗車店洗車 廢水通過水務局宿舍樓下地溝的管道偷排的痕跡,不存在洗車行廢水排入水務局宿舍樓地溝里。 |
部 分 屬 實 |
賽罕區政府責成人民路街道針對此次舉報問 題,加大洗車店及門臉店鋪巡查力度,嚴禁各 商戶所產生的廢水隨意傾倒及排放。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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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NM202204160069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 城關鎮城關村老牛灣 國家地質公園博物館 建設項目,占用水地、 耕地、農地、林地、山 地。 |
清水河縣 |
其 他 污 染 |
投訴反映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城關村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博物館建設項目,位于清水河縣城關 鎮,于 2017 年 5 月開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符合清水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清水河縣城關鎮城鎮總 體規劃。項目設計規劃建設用地面積 5.87011 公頃,其中 1.60711 公頃土地當時已是國有建設用地, 4.2630 公頃土地屬新增用地。涉及征收城關鎮城關村委集體土地 4.2630 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林 地。2015 年 10 月 20 日,經自治區林業廳批準(內林資許[2015]192 號)同意使用城關鎮城關村集體林 地 4.2630 公頃(經濟林地 2.0571 公頃、宜林地 2.2059 公頃),2016 年 3 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 意將 4.2630 公頃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內政土發[2016]127 號)。2016 年 8 月,原清水河縣國土資 源局核發該項目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電子監管號 1501242016A00092)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清水河縣 [2016]字第 009 號)。目前,主體工程和輔助工程已完成建設任務的 90%,不存在超范圍占地建設。 |
部 分 屬 實 |
依法主動公開項目建設基本情況,涉及公眾知 曉的內容要及時在鄉鎮、村委信息欄進行公 開,保障公眾知情權。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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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NM202204160061 |
1.呼和浩特市昌隆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占 用耕地在保護耕地紅 線內,屬于口糧田。2. 養 豬 場 糞 污 排 放 在 3200 百畝農田作為肥 料還田不實,北方地區 都是用干糞還田;3.死 豬被扔到沙也村劉某 某的玉米地中。 |
清水河縣 |
其 他 污 染 |
1.呼和浩特市昌隆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在保護耕地紅線內,屬于口糧田問題不屬實。該公司在 清水河縣宏河鎮高茂泉窯村委沙也村東 1.5 公里建有養豬場一座,用地 4.3487 公頃(根據二調數據: 旱地 4.1782 公頃、其他草地 0.1705 公頃)。2017 年,經清水河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設施農用用地(清 政字[2017]67 號)。其中,批準用地中的旱地為一般耕地,不在清水河縣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 2.養豬場糞污排放在 3200 百畝農田作為肥料還田不實,北方地區都是用干糞還田問題部分屬實。養豬 糞便污水建有2個容積共9000立方米的存儲池,通過生物發酵降解處理后全部還田于該公司流轉的3200 畝農田內(有土地流轉協議),符合《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農辦 牧[2018]2 號)和農業農村部《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2018 年)要求。2022 年 3 月 29 日,內蒙古華檢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氧化塘和堆糞場糞污采樣檢測并出具報告(報告編號: NHJ 字第 W22052-01 號),顯示各項指標均符合《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36195-2018) 表 1 和表 2 要求。 3.死豬被扔到沙也村劉某某的玉米地中問題不屬實。經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員對周邊實地踏 查,未發現病死豬隨意丟棄現象,查閱豬場病死豬處置臺賬,均有相關處置記錄,零星死亡病豬均由專人負責采取無害化深埋處理,有臺賬記錄和照片資料。經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員深入沙也村, 對村中部分村民進行走訪,詢問死豬是否存在隨意扔到玉米地中的情況,被訪村民均表示未發現。 |
部 分 屬 實 |
1.4 月 19 日,昌隆養殖場已完成堆糞場采用 納米堆肥發酵工藝,達到防雨、防滲、防溢的 要求;發酵池達到防溢、防滲要求;糞污能夠 落實日產日清制度;雨污分流的整改要求。 2.目前,昌隆養殖場已將生豬存欄量降至 1620 頭,按照當前堆糞場和發酵池的實際容 積,可以容納養豬場糞污產生量。 3.要求昌隆養殖場按照規范要求加強管理,規 范糞污和病死豬處理處置臺賬,確保數據可追 溯、可查詢,堅決做到合法、合規管理。 4.各職能部門加強技術指導和日常監督檢查, 確保企業做到合法、合規經營,不給周邊環境 帶來影響。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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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NM202204160057 |
2020 年,呼和浩特市 武川縣得勝溝鄉納林 溝村聯名種植專業合 作社,占用村民 30 多 畝耕地建設養殖場。 |
武川縣 |
生 態 |
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合作社,位于得勝溝鄉納令溝村委會廣慶隆自然村,該項目為納令溝村鄉村振興銜 接資金肉牛養殖項目。2020 年 5 月開工建設,建設內容為畜牧業養殖,建有為棚圈、草料庫、管理用 房。 經內蒙古科瑞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現場測量,養殖場實際占地面積 24.44 畝,(二調為旱地 0.46 畝、天然牧草地 21.34 畝、內陸灘涂 2.64 畝),均為村集體土地,已備案面積為 16.35 畝(二調 為天然牧草地 15.00 畝、內陸灘涂 1.33 畝、旱地 0.02 畝)。目前,實際使用 16.05 畝,未使用面積 0.3 畝(天然牧草地)。超出備案面積 8.39 畝(二調為天然牧草地 6.63 畝、旱地 0.44 畝、內陸灘涂 1.32 畝)。其中,超出備案的 0.44 畝旱地,2021 年經衛片執法檢查核實,所占耕地為水毀棄耕土地, 面積較小,經自然資源部北京督察局派人現場調查,通過了衛片執法檢查。該土地上沒有建筑,只在圍 封范圍內。 |
部 分 屬 實 |
1.2022 年 4 月 18 日,得勝溝綜合行政執法局 對該養殖場違法超占的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 決定書(得綜執罰決字〔2022〕第 002 號), 對超占 0.44 畝旱地的行為,罰款 11940.5 元, 同時責令其拆除圍墻柵欄,對土地進行整理; 對超占 7.95 畝天然牧草地及內陸灘涂用地的 行為,罰款 8289.36 元。罰款均已繳納。 2.2022 年 4 月 19 日,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合 作社已完成對 0.44 畝土地的平整,現已具備 耕種條件。 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村亂 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試點工作方案》(廳字 〔2022〕18 號)文件精神,產業類房屋處置 政策,“對符合規劃且正在發揮鞏固拓展脫貧 攻堅成果功能的,予以保留并按規定補辦手 續”,由得勝溝鄉按規定為超出備案面積的 8.39 畝補辦備案手續。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 合作社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完成備案。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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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NM202204160052 |
內蒙古長融房地產公 司近期在供暖結束前 監測供暖泵噪聲數據, 不能反映實際超標情 況,問題未有效解決。 |
賽罕區 |
噪 音 |
群眾反映的問題是“水岸小鎮 4 號樓地下加壓泵在供暖期間電動機噪音擾民”,經核查,在供暖期間供 暖水管(供暖水管穿墻,并與墻體接觸)在加壓時引發的振動與其它設備共振而產生的低頻噪聲。2022 年 4 月 22 日內蒙古京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負一層換熱站正常運行時(供暖期加壓泵一直是兩用一備) 對噪聲、振動開展了監測,滿足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
部 分 屬 實 |
1.針對噪聲問題,賽罕區政府尊重舉報人的意 見已對接內蒙古長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 樓下循環主管道所有的吊桿,支撐部位做加強 減震處理;對樓下循環主管道做管路軟連接處 理;凡主管道穿墻處做減震處理;繼續更換循 環泵噪音較小的優質泵,在下個供暖季前完成 整改。 2.賽罕區政府敕勒川路街道辦事處將在 2022 年冬季采暖期時,在供暖滿負荷運行時,再次 進行噪聲復檢,確保噪聲達標。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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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NM202204160037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臺閣牧鎮三間房金 剛小區 14 號樓南側, 正在建設 1 個加壓泵, 每日 7 點左右就開始 施工了,沒有任何審批 手續,加壓泵位置距離 居 民 住 宅 樓 不 足 10 米,周邊居民擔憂加壓 泵會帶來振動噪音和 安全隱患。 |
土默特左旗 |
噪 音 |
1.三間房金剛小區 14 號樓南側正在建設 1 個加壓泵問題屬實。舉報反映的加壓泵房,在土默特左旗臺 閣牧鎮三間房村金剛小區院內,是小區設備用房工程,由呼和浩特市興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施工。 用途是為高層住宅樓自來水、供暖二次加壓泵設備及消防水池用房。建筑面積 550.5 平方米,地上 2 層, 地下一層。目前,該工程地基開挖槽完畢,地下一層主體施工封頂,待復工后加蓋地上二層主體。項目 2021 年冬季停工,擬計劃 2022 年 4 月 30 日復工。該工程在去年建設時,施工時間為早 6:00-晚 20:00。 2.沒有任何審批手續問題不屬實。加壓站屬小區建設既有規劃內容,已于 2012 年 1 月 23 日取得土左旗 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左國用 2012 第 0231 號),用途為住宅。2012 年 8 月 17 日取 得土左旗建設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 150121201200016 號)、《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建字第 150121201200020 號)。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土默特左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150121202112290101)。該項目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建設 手續齊全。 3.加壓泵位置距離居民住宅樓不足 10 米,周邊居民擔憂加壓泵會帶來振動噪音和安全隱患問題部分屬 實。該設備用房地上建筑高度為 7.8 米,距離 14 號居民樓的距離為 9.7 米,符合設計規范關于樓高與 樓間距的要求。設備用房內無易燃易爆物品,符合防火規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隱患。設計考慮到設備運 行產生的振動和噪音,在工程設計說明第十八條“隔聲、降噪設計”專門對隔聲、降噪提出要求和必須 采取的措施,一是隔聲減振設計應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2010)》及《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的要求;二是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墻、外窗、戶門的空氣隔聲性能;三是 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采取密封隔聲措施。確保噪聲排放值符合國家相關法律 規定。 |
部 分 屬 實 |
1.土左旗旗住建局將加強工程施工監督,確保 施工方按照設計規范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 時間,對居民的生活影響降到最低。 2.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加 強管理、督促建筑方嚴格落實工程設計的降噪 措施。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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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2NM202204160041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內 蒙古華通建材公司占 用金河鎮后三富村村 民耕地 20 多畝建設攪 拌站,使用違規辦理的 臨 時 用 地 審 批 手 續 (2021 年 7 月到期), 所用原料都是從大黑 河偷挖的沙子、石子, 生產時揚塵污染嚴重。 |
賽罕區 |
生 態 、 大 氣 |
1.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占用金河鎮后三富村村民耕地 20 多畝建設攪拌站問題部分屬實。2019 年 8 月 11 日,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與金河鎮后三富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租賃土地 20 畝,土地利用現狀為水工 建筑用地(2018 年國土云參考數據),租賃期限 2 年,租賃土地用途為重點工程項目攪拌站用地。2020 年 5 月該攪拌站建成投產。 2.使用違規辦理的臨時用地審批手續(2021 年 7 月到期)問題部分屬實。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是呼和 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 2 號線一期配套輔助工程,并向賽罕區西把柵鄉人民政府和賽罕區自然資源局西把 柵所提出臨時用地申請。2019 年 7 月 18 日,賽罕區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對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 2 號線一期工程攪拌站臨時用地事宜的批復》(呼賽政字〔2019〕112 號)文件,批復“臨時用地使用 期限為 2 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臨時用地期滿后,及時做好土地復墾工作。該攪拌站 2021 年 7 月 18 日臨時使用期滿后已停產。2021 年 7 月 18 日,呼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已向用地單位下達了限期復墾 通知書,要求用地單位按照《復墾條例》規定一年內完成復墾。 3.所用原料都是從大黑河偷挖的沙子、石子問題不屬實。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攪拌站生產所用的砂石料 來源于烏蘭察布市涼城縣福鑫砂石場和卓資縣鑫元資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并有砂石料進貨憑證。日常 檢查中,未發現其從大黑河偷挖的沙子、石子的情況。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臨時用地于 2021 年 7 月 18 日到期后停止生產,根本上解決揚塵污染的問題。 4.攪拌站生產時揚塵污染嚴重問題部分屬實。生產期間,該攪拌站按照環保要求設置了封閉式沙石儲料 廠、安裝了防塵噴淋設施,原料儲料倉安裝收塵設備,運送沙石傳輸帶全部密封,場內道路已硬化,粉 塵污染較輕。 |
部 分 屬 實 |
呼和浩特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將對內蒙古 華通建材公司加大監管,督促該公司盡快完成 拆除、復墾工作。到期未履行復墾義務,呼和 浩特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將啟用復墾保證 金開展復墾工作,并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復墾工作。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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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NM20220416003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塔布賽鄉鐵帽村出 售土方,破壞該村耕地 300 畝;憑借林木采伐 許可證批復的 600 多 株樹木采伐權,實際砍 伐樹木近 2000 株。 |
土默特左旗 |
生 態 |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賽鄉鐵帽村出售土方, 破壞舉報人村耕地 300 畝基本屬實。舉報反映的地 塊位于鐵帽村南、察托公路東側。2020 年塔布賽鄉鐵帽村規劃新建牧場(鐵帽優然牧場),2020 年冬 季,承包土方拉運業務人郭某某在為牧場拉運土方期間,附近村民要求其對自己耕地進行起堿平整,郭 某某向村委會征詢了意見。郭某某與農戶簽訂了《土地整改協議》,后因要求起堿平整土地的群眾多, 只達成口頭同意意向,由鐵帽村村民趙某某組織,在該區域內 49 戶村民的耕地進行起堿取土平整,面 積 205 畝。期間,村委會、郭某某未收取村民任何費用。由于正值鐵帽村春匯灌溉,涉及耕地無法進地 實際勘察,預計 5 月 10 日春匯結束。據趙某某描述,當時所有耕地最深取土 30 厘米,具體是否破壞耕 地,將在土地條件許可時聘請第三方檢測認定。 2.憑借林木采伐許可證批復的600多株樹木采伐權,實際砍伐樹木近2000株問題部分屬實。2020年-2021 年,因牧場建設、修建牧場路、處理病死樹,鐵帽村委會申請辦理了林木采伐證(土左采字[2020]68 號、土左采字[2020]60 號、土左采字[2020]61 號、內林草資許準[2020]1138 號、土左采字[2021]64 號、 土左采字[2021]65 號、土左采字[2021]66 號、土左采字[2021]67 號、土左采字[2020]67 號)。共計辦 理采伐證 8 張,許準采伐 859 株,實際采伐 859 株。經現場核實,不存在超采現象。 |
屬 實 |
1.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樹根殘留仍存放于 地頭,已安排村委會將樹根清理外運。 2.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土默特左旗塔布賽鄉 聘第三方對涉及耕地取土情況進行鑒定,確定 土壤破壞程度,待結果出具后,塔布賽鄉綜合 執法局和旗自然資源局將依法依規對相關人 員作出進一步處理。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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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NM202204160029 |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昭 君新村安居苑 4 號樓 1 單元旁邊建有移動、聯 通通訊基站,電磁輻射 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
新城區 |
輻 射 |
反映的通訊基站位于新城區昭君新村安居苑 4 號樓 1 單元西側,實際為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和移動光纜 交接箱。其中,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承載小區所有聯通用戶通信業務,實現全光網絡覆蓋,綜合考慮小 區管道及用戶分布情況將光交箱體布放于此處,滿足小區用戶從電纜到光纖的通信需求。移動光纜交接 箱位置選定是建設時移動公司聯合設計院人員通過現場勘查,綜合考慮小區網絡覆蓋布線方式及路徑, 最終確定的位置。 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體外表面使用鐵皮包圍,里面有塑料接線盤和光纖及接線端子,沒有特殊金屬及電 子源,構件均屬于無源器件,不存在電磁波輻射。移動光纜交接箱體采用玻璃纖維增強不飽和聚酯塑料 與高強度不銹鋼板,內置機架為塑料制品,不存在電磁輻射。 |
部 分 屬 實 |
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就 公告此處設備用途及是否存在輻射隱患等情 況向小區居民進行公告。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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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2NM202204160024 |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海生不拉村緊鄰的呼 準運煤專線,在運煤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污染, 影響村民生活。 |
托克托縣 |
大 氣 |
舉報人反映呼準運煤專線為國鐵 I 級客貨雙線運輸通道,連接呼和浩特、準格爾旗和鄂爾多斯,貨運主 要運輸煤炭為主,屬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管理。呼準鄂鐵路南北走向途徑托克托縣黃 河濕地管護中心轄區海生不拉行政村圪堵子自然村。舉報反映村莊緊鄰呼準鄂鐵路處為橫跨黃河鐵路橋北岸路段,該鐵路橋高約 40 米,下方兩側共有住戶 7 家,其中鐵路橋東側有 4 戶,距離鐵路橋橋樁直 線距離約為 30 米,鐵路橋西側有 3 戶人家,距離鐵路橋橋樁直線距離約為 40 米。 現場查看,7 戶人家院內及院外周邊道路等地有煤粒分布灑落;在遇大風天氣,拉煤火車經過鐵路橋時, 上方明顯有煤粉散落到農戶房頂、院內及周邊情況發生,存在一定的粉塵污染,故該問題屬實。 |
屬 實 |
1.呼準鄂鐵路屬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 限公司運營管理,不屬于托縣管轄單位,故托 縣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向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發函([2022]-106), 建議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采取 具體措施,有效防控粉塵污染,切實解決沿線 海生不拉村民關切問題。 2.海生不拉村保潔人員每周不少于 3 次對圪 堵子村散落的煤粉進行清理。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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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2NM202204160007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 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以 玉米芯為原料提取糠 醛,距離附近村莊(樊 家夭村、喇嘛蓋村、善 喇嘛村等)最近距離僅 百余米: 1.生產時大量濃煙帶 有刺鼻性味道,污染空 氣嚴重。2.污水長年一 直明排,經廠區東南角 流出,排入當地一條季 節性河流,嚴重污染流 經的土地。近年已設置 循環水冷卻系統代替 明排污水,舉報人對循 環水系統是否存在污 染問題存疑。3.該公司 廠區不斷擴大,廠區占 用檸條林地,檸條林大 面積被砍伐,破壞生態 環境。 |
和林格爾縣 |
水 |
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以玉米芯為原料提取糠醛,距離附近村莊(樊家夭村、喇嘛 蓋村、善喇嘛村等)最近距離僅百余米情況部分屬實。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奧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建設 項目為年產 1 萬噸糠醛項目,于 2019 年投入運行。該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取得了建設項目環境影 響報告表批復(和環批字【2019】05 號),2019 年 5 月 29 日通過自主驗收。項目生產原材料為玉米芯, 玉米芯中的多縮戊糖以硫酸作為水解劑,經過水解成戊糖,再經過脫水環化生成糠醛。土地使用證顯示 該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面積為 133320 ㎡。該公司南、北倆處沒有村莊,東側為善喇嘛村距離 該公司約 600 米,西側為樊家窯村距離該公司約 2000 米,周邊無其他任何建筑。現場檢查,和林格爾 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今一直處于停產中。 2.生產時大量濃煙帶有刺鼻性味道污染空氣嚴重部分屬實。①該企業現有一臺 20t 生物質鍋爐,鍋爐產 生煙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雙減法脫硫處理后由 45 米煙囪排出。②圓筒篩、粉碎、斗提上料工段 產生粉塵。項目篩分設備密閉,破碎設備安裝在地下,同時將廢氣引入密閉的沉降室自然沉降,沉降室大 門采用布質材料封閉,無排氣筒,廢氣最終通過沉降室大門的布料濾塵后無組織排放。③水解車間水解反 應釜放渣、分醛罐等會產生非甲烷總烴、硫酸霧,均為間斷性產生,水解車間采取密閉措施,通過門窗無 組織排放。④公司按照要求,對鍋爐煙氣和無組織廢氣每季度開展自主監測。根據 2022 年 1 月 20 日內 蒙古華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檢測報告(W21104-02)顯示,鍋爐廢氣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 標準》(GB13271-2014)表 2 標準限值;無組織廢氣濃度(硫酸霧、非甲烷總烴、總懸浮顆粒物)符合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標準限值,排放達標。 3.污水長年一直明排,經廠區東南角流出,排入當地一條季節性河流,嚴重污染流經的土地。近年已設 置循環水冷卻系統代替明排污水,舉報人對循環水系統是否存在污染問題存疑情況部分屬實。項目運營 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冷卻水和生活污水。從建廠到 2018 年 10 月,按照環評批復(呼環批字 [2009]8 號)要求,該公司無工藝廢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廠區旱廁,冷卻水用于本廠周圍的 2000 畝 農田灌溉。2018 年 10 月企業自建的循環冷卻水處理系統投入使用,實現了冷卻水不外排。另外,在日 常檢查中未發現冷卻水排入河流情況,河道常年無水,無法檢測地表水。查閱周邊村落地下水檢測報告, 善喇嘛村 2020 年、2021 年共監測 2 次,檢測結果均達標。 4.該公司廠區不斷擴大,廠區占用檸條林地,檸條林大面積被砍伐,破壞生態環境情況不屬實。經自然 資源局對比影像圖核實,該項目實際現占地面積為 125333 ㎡,項目使用權面積為 133320 ㎡,項目實際 用地未超出土地使用證批準范圍。2005 年奧伯科技有限公司在樊家夭善喇嘛村建設“糠醛生產線”, 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林格爾縣國用 2012 年 000255 號)。經縣林草局實地測量,比對 2009 年林 地保護利用規劃數據,該廠區范圍不占用林地,也不存在檸條林大面積被砍伐和破壞生態環境問題。 |
部分屬實 |
1.針對無組織排放,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和 林縣分局要求企業聘請專家進行論證調查,屆 時將根據調查論證結果對無組織排放工段進 行整改。 2.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和林分局將加大對 該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各項污染設備運行到 位,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進行污染物處置, 嚴禁偷排亂排和超標排放情況。 |
已辦結 |
無 |
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0471)12388-2 網上舉報:neimeng.12388.gov.cn 網站技術維護傳真電話:0471-4608394 郵編:010010 接訴即辦(投訴熱線):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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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4月26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32批共439件(來電235件、電信204件)。
4月17日,中央督察組交辦我市舉報案件第23批12件(來電5件、電信7件),按照中央督察組工作要求,全市已對第23批12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到目前,已辦結9件,階段性辦結3件,立案處罰 1家,罰款金額20229.86元。
截至4月26日,全市已對第1-23批共296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131件、階段性辦結104件、未辦結61件,責令整改31家,立案處罰 12家,罰款金額50.248786萬元。立案偵查13宗,刑事拘留11人,問責單位2個、問責人員13人,立案審查11人,行政拘留1人。
相關案件將持續按照中央督察組邊督邊改工作要求推進查處整改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2022年4月26日(第2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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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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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NM202204160060 |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 君路和濱河北路交界 西北方向,以前的麻鋼 廠院內有兩家廢品收 購站,有噪音和異味污 染。 |
玉泉區 |
大 氣??、 噪 音 |
在昭君路路西麻鋼廠院內共有 2 家從事廢紙、塑料筐回收的廢品收購站,距離最近的住宅小區約 500 米, 工作時間為早 8 時至晚 6 時。2 家廢品收購站均沒有相關手續,屬無證經營。廢品用車拉運時產生一定 噪音,廢品堆積產生一定的異味。 |
屬 實 |
2022 年 4 月 18 日,昭君路街道辦事處聯合區 市場監管局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 十一條,責令 2 家廢品收購站拆除相關設備, 并立即進行清理。已于 4 月 21 日完成清理。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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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NM202204160050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學 院西街金地商城對面 水務局宿舍樓下的洗 車行通過房間地溝里 的管道偷排污水,導致 水務局宿舍出現裂縫、 地基下沉 |
賽罕區 |
水 |
1.水務局宿舍樓下的洗車行通過房間地溝里的管道偷排污水問題部分屬實。緊鄰水務局宿舍樓北面的平 房有 2 家洗車店,一家是賽罕區遠航洗車服務站,2021 年 2 月 14 日辦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性用代碼: 92150105MA7E2PLB5X),洗車間建有容積為 2 立方米的廢水沉淀池,建有防滲漏設施;另一家是萱萱洗 車裝具店,2020 年 4 月 9 日辦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性用代碼:92150105MA0QNOYR32),洗車間建有容 積為 2.2 立方米的廢水沉淀池,建有防滲漏設施。現場檢查,兩家洗車店的洗車水在廢水池沉淀后排往 門口獨立的化糞池,最后排到市政管網,現場未發現洗車房內存在地溝管道,也未發現兩家洗車店偷排 污水。 2.水務局宿舍出現裂縫、地基下沉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檢查,水務局宿舍樓體無裂縫情況,也不存在地 基下沉。4 月 16 日人民路街道安排專業人員進入水務局宿舍的地溝進行排查,未發現兩家洗車店洗車 廢水通過水務局宿舍樓下地溝的管道偷排的痕跡,不存在洗車行廢水排入水務局宿舍樓地溝里。 |
部 分 屬 實 |
賽罕區政府責成人民路街道針對此次舉報問 題,加大洗車店及門臉店鋪巡查力度,嚴禁各 商戶所產生的廢水隨意傾倒及排放。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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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NM202204160069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 城關鎮城關村老牛灣 國家地質公園博物館 建設項目,占用水地、 耕地、農地、林地、山 地。 |
清水河縣 |
其 他 污 染 |
投訴反映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城關村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博物館建設項目,位于清水河縣城關 鎮,于 2017 年 5 月開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符合清水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清水河縣城關鎮城鎮總 體規劃。項目設計規劃建設用地面積 5.87011 公頃,其中 1.60711 公頃土地當時已是國有建設用地, 4.2630 公頃土地屬新增用地。涉及征收城關鎮城關村委集體土地 4.2630 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林 地。2015 年 10 月 20 日,經自治區林業廳批準(內林資許[2015]192 號)同意使用城關鎮城關村集體林 地 4.2630 公頃(經濟林地 2.0571 公頃、宜林地 2.2059 公頃),2016 年 3 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 意將 4.2630 公頃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內政土發[2016]127 號)。2016 年 8 月,原清水河縣國土資 源局核發該項目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電子監管號 1501242016A00092)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清水河縣 [2016]字第 009 號)。目前,主體工程和輔助工程已完成建設任務的 90%,不存在超范圍占地建設。 |
部 分 屬 實 |
依法主動公開項目建設基本情況,涉及公眾知 曉的內容要及時在鄉鎮、村委信息欄進行公 開,保障公眾知情權。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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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NM202204160061 |
1.呼和浩特市昌隆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占 用耕地在保護耕地紅 線內,屬于口糧田。2. 養 豬 場 糞 污 排 放 在 3200 百畝農田作為肥 料還田不實,北方地區 都是用干糞還田;3.死 豬被扔到沙也村劉某 某的玉米地中。 |
清水河縣 |
其 他 污 染 |
1.呼和浩特市昌隆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在保護耕地紅線內,屬于口糧田問題不屬實。該公司在 清水河縣宏河鎮高茂泉窯村委沙也村東 1.5 公里建有養豬場一座,用地 4.3487 公頃(根據二調數據: 旱地 4.1782 公頃、其他草地 0.1705 公頃)。2017 年,經清水河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設施農用用地(清 政字[2017]67 號)。其中,批準用地中的旱地為一般耕地,不在清水河縣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 2.養豬場糞污排放在 3200 百畝農田作為肥料還田不實,北方地區都是用干糞還田問題部分屬實。養豬 糞便污水建有2個容積共9000立方米的存儲池,通過生物發酵降解處理后全部還田于該公司流轉的3200 畝農田內(有土地流轉協議),符合《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農辦 牧[2018]2 號)和農業農村部《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2018 年)要求。2022 年 3 月 29 日,內蒙古華檢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氧化塘和堆糞場糞污采樣檢測并出具報告(報告編號: NHJ 字第 W22052-01 號),顯示各項指標均符合《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36195-2018) 表 1 和表 2 要求。 3.死豬被扔到沙也村劉某某的玉米地中問題不屬實。經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員對周邊實地踏 查,未發現病死豬隨意丟棄現象,查閱豬場病死豬處置臺賬,均有相關處置記錄,零星死亡病豬均由專人負責采取無害化深埋處理,有臺賬記錄和照片資料。經清水河縣農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員深入沙也村, 對村中部分村民進行走訪,詢問死豬是否存在隨意扔到玉米地中的情況,被訪村民均表示未發現。 |
部 分 屬 實 |
1.4 月 19 日,昌隆養殖場已完成堆糞場采用 納米堆肥發酵工藝,達到防雨、防滲、防溢的 要求;發酵池達到防溢、防滲要求;糞污能夠 落實日產日清制度;雨污分流的整改要求。 2.目前,昌隆養殖場已將生豬存欄量降至 1620 頭,按照當前堆糞場和發酵池的實際容 積,可以容納養豬場糞污產生量。 3.要求昌隆養殖場按照規范要求加強管理,規 范糞污和病死豬處理處置臺賬,確保數據可追 溯、可查詢,堅決做到合法、合規管理。 4.各職能部門加強技術指導和日常監督檢查, 確保企業做到合法、合規經營,不給周邊環境 帶來影響。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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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NM202204160057 |
2020 年,呼和浩特市 武川縣得勝溝鄉納林 溝村聯名種植專業合 作社,占用村民 30 多 畝耕地建設養殖場。 |
武川縣 |
生 態 |
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合作社,位于得勝溝鄉納令溝村委會廣慶隆自然村,該項目為納令溝村鄉村振興銜 接資金肉牛養殖項目。2020 年 5 月開工建設,建設內容為畜牧業養殖,建有為棚圈、草料庫、管理用 房。 經內蒙古科瑞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現場測量,養殖場實際占地面積 24.44 畝,(二調為旱地 0.46 畝、天然牧草地 21.34 畝、內陸灘涂 2.64 畝),均為村集體土地,已備案面積為 16.35 畝(二調 為天然牧草地 15.00 畝、內陸灘涂 1.33 畝、旱地 0.02 畝)。目前,實際使用 16.05 畝,未使用面積 0.3 畝(天然牧草地)。超出備案面積 8.39 畝(二調為天然牧草地 6.63 畝、旱地 0.44 畝、內陸灘涂 1.32 畝)。其中,超出備案的 0.44 畝旱地,2021 年經衛片執法檢查核實,所占耕地為水毀棄耕土地, 面積較小,經自然資源部北京督察局派人現場調查,通過了衛片執法檢查。該土地上沒有建筑,只在圍 封范圍內。 |
部 分 屬 實 |
1.2022 年 4 月 18 日,得勝溝綜合行政執法局 對該養殖場違法超占的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 決定書(得綜執罰決字〔2022〕第 002 號), 對超占 0.44 畝旱地的行為,罰款 11940.5 元, 同時責令其拆除圍墻柵欄,對土地進行整理; 對超占 7.95 畝天然牧草地及內陸灘涂用地的 行為,罰款 8289.36 元。罰款均已繳納。 2.2022 年 4 月 19 日,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合 作社已完成對 0.44 畝土地的平整,現已具備 耕種條件。 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村亂 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試點工作方案》(廳字 〔2022〕18 號)文件精神,產業類房屋處置 政策,“對符合規劃且正在發揮鞏固拓展脫貧 攻堅成果功能的,予以保留并按規定補辦手 續”,由得勝溝鄉按規定為超出備案面積的 8.39 畝補辦備案手續。武川縣聯名種植專業 合作社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完成備案。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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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NM202204160052 |
內蒙古長融房地產公 司近期在供暖結束前 監測供暖泵噪聲數據, 不能反映實際超標情 況,問題未有效解決。 |
賽罕區 |
噪 音 |
群眾反映的問題是“水岸小鎮 4 號樓地下加壓泵在供暖期間電動機噪音擾民”,經核查,在供暖期間供 暖水管(供暖水管穿墻,并與墻體接觸)在加壓時引發的振動與其它設備共振而產生的低頻噪聲。2022 年 4 月 22 日內蒙古京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負一層換熱站正常運行時(供暖期加壓泵一直是兩用一備) 對噪聲、振動開展了監測,滿足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
部 分 屬 實 |
1.針對噪聲問題,賽罕區政府尊重舉報人的意 見已對接內蒙古長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 樓下循環主管道所有的吊桿,支撐部位做加強 減震處理;對樓下循環主管道做管路軟連接處 理;凡主管道穿墻處做減震處理;繼續更換循 環泵噪音較小的優質泵,在下個供暖季前完成 整改。 2.賽罕區政府敕勒川路街道辦事處將在 2022 年冬季采暖期時,在供暖滿負荷運行時,再次 進行噪聲復檢,確保噪聲達標。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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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NM202204160037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臺閣牧鎮三間房金 剛小區 14 號樓南側, 正在建設 1 個加壓泵, 每日 7 點左右就開始 施工了,沒有任何審批 手續,加壓泵位置距離 居 民 住 宅 樓 不 足 10 米,周邊居民擔憂加壓 泵會帶來振動噪音和 安全隱患。 |
土默特左旗 |
噪 音 |
1.三間房金剛小區 14 號樓南側正在建設 1 個加壓泵問題屬實。舉報反映的加壓泵房,在土默特左旗臺 閣牧鎮三間房村金剛小區院內,是小區設備用房工程,由呼和浩特市興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施工。 用途是為高層住宅樓自來水、供暖二次加壓泵設備及消防水池用房。建筑面積 550.5 平方米,地上 2 層, 地下一層。目前,該工程地基開挖槽完畢,地下一層主體施工封頂,待復工后加蓋地上二層主體。項目 2021 年冬季停工,擬計劃 2022 年 4 月 30 日復工。該工程在去年建設時,施工時間為早 6:00-晚 20:00。 2.沒有任何審批手續問題不屬實。加壓站屬小區建設既有規劃內容,已于 2012 年 1 月 23 日取得土左旗 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左國用 2012 第 0231 號),用途為住宅。2012 年 8 月 17 日取 得土左旗建設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 150121201200016 號)、《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建字第 150121201200020 號)。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土默特左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 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150121202112290101)。該項目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建設 手續齊全。 3.加壓泵位置距離居民住宅樓不足 10 米,周邊居民擔憂加壓泵會帶來振動噪音和安全隱患問題部分屬 實。該設備用房地上建筑高度為 7.8 米,距離 14 號居民樓的距離為 9.7 米,符合設計規范關于樓高與 樓間距的要求。設備用房內無易燃易爆物品,符合防火規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隱患。設計考慮到設備運 行產生的振動和噪音,在工程設計說明第十八條“隔聲、降噪設計”專門對隔聲、降噪提出要求和必須 采取的措施,一是隔聲減振設計應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2010)》及《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的要求;二是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墻、外窗、戶門的空氣隔聲性能;三是 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采取密封隔聲措施。確保噪聲排放值符合國家相關法律 規定。 |
部 分 屬 實 |
1.土左旗旗住建局將加強工程施工監督,確保 施工方按照設計規范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 時間,對居民的生活影響降到最低。 2.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加 強管理、督促建筑方嚴格落實工程設計的降噪 措施。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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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2NM202204160041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內 蒙古華通建材公司占 用金河鎮后三富村村 民耕地 20 多畝建設攪 拌站,使用違規辦理的 臨 時 用 地 審 批 手 續 (2021 年 7 月到期), 所用原料都是從大黑 河偷挖的沙子、石子, 生產時揚塵污染嚴重。 |
賽罕區 |
生 態 、 大 氣 |
1.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占用金河鎮后三富村村民耕地 20 多畝建設攪拌站問題部分屬實。2019 年 8 月 11 日,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與金河鎮后三富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租賃土地 20 畝,土地利用現狀為水工 建筑用地(2018 年國土云參考數據),租賃期限 2 年,租賃土地用途為重點工程項目攪拌站用地。2020 年 5 月該攪拌站建成投產。 2.使用違規辦理的臨時用地審批手續(2021 年 7 月到期)問題部分屬實。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是呼和 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 2 號線一期配套輔助工程,并向賽罕區西把柵鄉人民政府和賽罕區自然資源局西把 柵所提出臨時用地申請。2019 年 7 月 18 日,賽罕區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對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 2 號線一期工程攪拌站臨時用地事宜的批復》(呼賽政字〔2019〕112 號)文件,批復“臨時用地使用 期限為 2 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臨時用地期滿后,及時做好土地復墾工作。該攪拌站 2021 年 7 月 18 日臨時使用期滿后已停產。2021 年 7 月 18 日,呼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已向用地單位下達了限期復墾 通知書,要求用地單位按照《復墾條例》規定一年內完成復墾。 3.所用原料都是從大黑河偷挖的沙子、石子問題不屬實。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攪拌站生產所用的砂石料 來源于烏蘭察布市涼城縣福鑫砂石場和卓資縣鑫元資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并有砂石料進貨憑證。日常 檢查中,未發現其從大黑河偷挖的沙子、石子的情況。內蒙古華通建材公司臨時用地于 2021 年 7 月 18 日到期后停止生產,根本上解決揚塵污染的問題。 4.攪拌站生產時揚塵污染嚴重問題部分屬實。生產期間,該攪拌站按照環保要求設置了封閉式沙石儲料 廠、安裝了防塵噴淋設施,原料儲料倉安裝收塵設備,運送沙石傳輸帶全部密封,場內道路已硬化,粉 塵污染較輕。 |
部 分 屬 實 |
呼和浩特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將對內蒙古 華通建材公司加大監管,督促該公司盡快完成 拆除、復墾工作。到期未履行復墾義務,呼和 浩特市自然資源局賽罕分局將啟用復墾保證 金開展復墾工作,并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復墾工作。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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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NM202204160035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 旗塔布賽鄉鐵帽村出 售土方,破壞該村耕地 300 畝;憑借林木采伐 許可證批復的 600 多 株樹木采伐權,實際砍 伐樹木近 2000 株。 |
土默特左旗 |
生 態 |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賽鄉鐵帽村出售土方, 破壞舉報人村耕地 300 畝基本屬實。舉報反映的地 塊位于鐵帽村南、察托公路東側。2020 年塔布賽鄉鐵帽村規劃新建牧場(鐵帽優然牧場),2020 年冬 季,承包土方拉運業務人郭某某在為牧場拉運土方期間,附近村民要求其對自己耕地進行起堿平整,郭 某某向村委會征詢了意見。郭某某與農戶簽訂了《土地整改協議》,后因要求起堿平整土地的群眾多, 只達成口頭同意意向,由鐵帽村村民趙某某組織,在該區域內 49 戶村民的耕地進行起堿取土平整,面 積 205 畝。期間,村委會、郭某某未收取村民任何費用。由于正值鐵帽村春匯灌溉,涉及耕地無法進地 實際勘察,預計 5 月 10 日春匯結束。據趙某某描述,當時所有耕地最深取土 30 厘米,具體是否破壞耕 地,將在土地條件許可時聘請第三方檢測認定。 2.憑借林木采伐許可證批復的600多株樹木采伐權,實際砍伐樹木近2000株問題部分屬實。2020年-2021 年,因牧場建設、修建牧場路、處理病死樹,鐵帽村委會申請辦理了林木采伐證(土左采字[2020]68 號、土左采字[2020]60 號、土左采字[2020]61 號、內林草資許準[2020]1138 號、土左采字[2021]64 號、 土左采字[2021]65 號、土左采字[2021]66 號、土左采字[2021]67 號、土左采字[2020]67 號)。共計辦 理采伐證 8 張,許準采伐 859 株,實際采伐 859 株。經現場核實,不存在超采現象。 |
屬 實 |
1.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樹根殘留仍存放于 地頭,已安排村委會將樹根清理外運。 2.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土默特左旗塔布賽鄉 聘第三方對涉及耕地取土情況進行鑒定,確定 土壤破壞程度,待結果出具后,塔布賽鄉綜合 執法局和旗自然資源局將依法依規對相關人 員作出進一步處理。 |
階 段 性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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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NM202204160029 |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昭 君新村安居苑 4 號樓 1 單元旁邊建有移動、聯 通通訊基站,電磁輻射 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
新城區 |
輻 射 |
反映的通訊基站位于新城區昭君新村安居苑 4 號樓 1 單元西側,實際為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和移動光纜 交接箱。其中,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承載小區所有聯通用戶通信業務,實現全光網絡覆蓋,綜合考慮小 區管道及用戶分布情況將光交箱體布放于此處,滿足小區用戶從電纜到光纖的通信需求。移動光纜交接 箱位置選定是建設時移動公司聯合設計院人員通過現場勘查,綜合考慮小區網絡覆蓋布線方式及路徑, 最終確定的位置。 聯通通信無源轉接箱體外表面使用鐵皮包圍,里面有塑料接線盤和光纖及接線端子,沒有特殊金屬及電 子源,構件均屬于無源器件,不存在電磁波輻射。移動光纜交接箱體采用玻璃纖維增強不飽和聚酯塑料 與高強度不銹鋼板,內置機架為塑料制品,不存在電磁輻射。 |
部 分 屬 實 |
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就 公告此處設備用途及是否存在輻射隱患等情 況向小區居民進行公告。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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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2NM202204160024 |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海生不拉村緊鄰的呼 準運煤專線,在運煤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污染, 影響村民生活。 |
托克托縣 |
大 氣 |
舉報人反映呼準運煤專線為國鐵 I 級客貨雙線運輸通道,連接呼和浩特、準格爾旗和鄂爾多斯,貨運主 要運輸煤炭為主,屬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管理。呼準鄂鐵路南北走向途徑托克托縣黃 河濕地管護中心轄區海生不拉行政村圪堵子自然村。舉報反映村莊緊鄰呼準鄂鐵路處為橫跨黃河鐵路橋北岸路段,該鐵路橋高約 40 米,下方兩側共有住戶 7 家,其中鐵路橋東側有 4 戶,距離鐵路橋橋樁直 線距離約為 30 米,鐵路橋西側有 3 戶人家,距離鐵路橋橋樁直線距離約為 40 米。 現場查看,7 戶人家院內及院外周邊道路等地有煤粒分布灑落;在遇大風天氣,拉煤火車經過鐵路橋時, 上方明顯有煤粉散落到農戶房頂、院內及周邊情況發生,存在一定的粉塵污染,故該問題屬實。 |
屬 實 |
1.呼準鄂鐵路屬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 限公司運營管理,不屬于托縣管轄單位,故托 縣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向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發函([2022]-106), 建議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采取 具體措施,有效防控粉塵污染,切實解決沿線 海生不拉村民關切問題。 2.海生不拉村保潔人員每周不少于 3 次對圪 堵子村散落的煤粉進行清理。 |
已 辦 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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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2NM202204160007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 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以 玉米芯為原料提取糠 醛,距離附近村莊(樊 家夭村、喇嘛蓋村、善 喇嘛村等)最近距離僅 百余米: 1.生產時大量濃煙帶 有刺鼻性味道,污染空 氣嚴重。2.污水長年一 直明排,經廠區東南角 流出,排入當地一條季 節性河流,嚴重污染流 經的土地。近年已設置 循環水冷卻系統代替 明排污水,舉報人對循 環水系統是否存在污 染問題存疑。3.該公司 廠區不斷擴大,廠區占 用檸條林地,檸條林大 面積被砍伐,破壞生態 環境。 |
和林格爾縣 |
水 |
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以玉米芯為原料提取糠醛,距離附近村莊(樊家夭村、喇嘛 蓋村、善喇嘛村等)最近距離僅百余米情況部分屬實。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奧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建設 項目為年產 1 萬噸糠醛項目,于 2019 年投入運行。該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取得了建設項目環境影 響報告表批復(和環批字【2019】05 號),2019 年 5 月 29 日通過自主驗收。項目生產原材料為玉米芯, 玉米芯中的多縮戊糖以硫酸作為水解劑,經過水解成戊糖,再經過脫水環化生成糠醛。土地使用證顯示 該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面積為 133320 ㎡。該公司南、北倆處沒有村莊,東側為善喇嘛村距離 該公司約 600 米,西側為樊家窯村距離該公司約 2000 米,周邊無其他任何建筑。現場檢查,和林格爾 奧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今一直處于停產中。 2.生產時大量濃煙帶有刺鼻性味道污染空氣嚴重部分屬實。①該企業現有一臺 20t 生物質鍋爐,鍋爐產 生煙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雙減法脫硫處理后由 45 米煙囪排出。②圓筒篩、粉碎、斗提上料工段 產生粉塵。項目篩分設備密閉,破碎設備安裝在地下,同時將廢氣引入密閉的沉降室自然沉降,沉降室大 門采用布質材料封閉,無排氣筒,廢氣最終通過沉降室大門的布料濾塵后無組織排放。③水解車間水解反 應釜放渣、分醛罐等會產生非甲烷總烴、硫酸霧,均為間斷性產生,水解車間采取密閉措施,通過門窗無 組織排放。④公司按照要求,對鍋爐煙氣和無組織廢氣每季度開展自主監測。根據 2022 年 1 月 20 日內 蒙古華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檢測報告(W21104-02)顯示,鍋爐廢氣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 標準》(GB13271-2014)表 2 標準限值;無組織廢氣濃度(硫酸霧、非甲烷總烴、總懸浮顆粒物)符合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標準限值,排放達標。 3.污水長年一直明排,經廠區東南角流出,排入當地一條季節性河流,嚴重污染流經的土地。近年已設 置循環水冷卻系統代替明排污水,舉報人對循環水系統是否存在污染問題存疑情況部分屬實。項目運營 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冷卻水和生活污水。從建廠到 2018 年 10 月,按照環評批復(呼環批字 [2009]8 號)要求,該公司無工藝廢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廠區旱廁,冷卻水用于本廠周圍的 2000 畝 農田灌溉。2018 年 10 月企業自建的循環冷卻水處理系統投入使用,實現了冷卻水不外排。另外,在日 常檢查中未發現冷卻水排入河流情況,河道常年無水,無法檢測地表水。查閱周邊村落地下水檢測報告, 善喇嘛村 2020 年、2021 年共監測 2 次,檢測結果均達標。 4.該公司廠區不斷擴大,廠區占用檸條林地,檸條林大面積被砍伐,破壞生態環境情況不屬實。經自然 資源局對比影像圖核實,該項目實際現占地面積為 125333 ㎡,項目使用權面積為 133320 ㎡,項目實際 用地未超出土地使用證批準范圍。2005 年奧伯科技有限公司在樊家夭善喇嘛村建設“糠醛生產線”, 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林格爾縣國用 2012 年 000255 號)。經縣林草局實地測量,比對 2009 年林 地保護利用規劃數據,該廠區范圍不占用林地,也不存在檸條林大面積被砍伐和破壞生態環境問題。 |
部分屬實 |
1.針對無組織排放,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和 林縣分局要求企業聘請專家進行論證調查,屆 時將根據調查論證結果對無組織排放工段進 行整改。 2.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和林分局將加大對 該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各項污染設備運行到 位,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進行污染物處置, 嚴禁偷排亂排和超標排放情況。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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